积极推行“告知承诺制” 努力优化营商环境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市场监管部门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积极推行“告知承诺制”,大力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

“告知承诺制”是指申请人选择告知承诺方式办理行政事项,市场监管部门应当通过告知承诺书,一次性向申请人告知证明事项名称、用途、设定依据、证明内容、承诺方式、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事后核查监管权力、承诺书是否公开等。申请人知晓告知承诺的内容,以书面形式进行承诺。市场监管部门不再索要有关证明材料,依据相关行政事项的法定办理流程,依法作出行政决定。

落实“告知承诺制”以来,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强告知承诺制的指导宣传工作,将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办事指南、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大厅市场监管局企业开办窗口等渠道公布,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索取,努力提升告知承诺制的公众知晓率。

通过推行“告知承诺制”,极大的提升了企业开办的便利度,在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企业开办的时间已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到1个工作日,截至目前,已有27家企业实行告知承诺制。下一步,清镇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告知承诺制”宣传力度,落实“三减一优”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优化审批服务工作,积极鼓励各类市场主体采取“告知承诺制”的方式完成对市场主体的注册。

来源: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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