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2431142 | 成文日期: | 2019-09-12 |
| 文 号: | 清府发〔2019〕38号 | 发布时间: | 2019-09-12 17:01 |
| 发布机构: | 清镇市人民政府 | 是否有效: | 是 |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社区服务中心,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机构改革等精神,经市政府六届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清镇市政府工作部门和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19年版)》予以公布。各有关单位应于本目录公布后15日内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布本单位的权责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行使权力、履行责任,落实责任主体,不得在权责清单外设定和实施其他行政职权,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要持续强化简政放权,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程序、压缩时限,提高行政服务效能。
本目录公布后,《清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清镇市政府工作部门和乡镇权责清单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清府发〔2018〕38号)即行废止。
附件:
清镇市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19年版).zip
来源:清镇市人民政府
原创文章,作者:清镇市人民政府,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guanjia.lanluo.cn/ku/1000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