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府发〔2019〕24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清镇市医疗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2431137 成文日期: 2019-07-20
文 号: 清府发〔2019〕24号 发布时间: 2019-07-20 10:41
发布机构: 清镇市人民政府 是否有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贵阳市和清镇市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有力统筹推进全市医疗保障和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等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清镇市医疗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鸣明市长提名人选

副组长:宋显胤(市政府副市长)

刘德华(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成 员:曾海鹰(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

郭忠旺(职教城管委会主任)

彭 松(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玲玉(市铁建办副主任)

董 刚(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颜金泉(市督办督查局局长)

申开荣(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陈荣芬(市委编办主任)

卢建华(市财政局局长)

陈 杰(市教育局副局长)

付虎伦(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陈 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韦 磊(市民宗局局长)

彭光勋(市民政局局长)

王守锋(市司法局局长)

袁志东(市生态环境清镇分局副局长)

施春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劲松(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黄 健(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唐凤华(市商务局局长)

冉 伟(市退役军人局局长)

商业学(市应急局局长)

胡志坤(市审计局局长)

陈 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龚 松(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熊 希(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先伦(市水务局局长)

黄海霞(市统计局局长)

郭 伟(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雷 刚(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海鹰(市税务局局长)

段 帅(市科技局局长

陈明照(市残联理事长)

李显亮(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熊华琼(市妇联主席)

各乡(镇、社区)行政主要负责人,各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及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市医疗保障工作,研究、审议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医疗保障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各项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工作的贯彻、实施情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医疗保障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德华同志担任,成员从医疗保障局等相关单位抽调。

2019年7月20日

来源: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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