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2431121 | 成文日期: | |
| 文 号: | 清府发〔2018〕38号 | 发布时间: | 2018-11-29 15:58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是 |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社区服务中心,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
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是不断规范权力运行,全面推进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具体行动。根据《关于严格执行市县政府工作单位及乡镇政府权责清单(模板)的通知》(黔审改办发〔2018〕18号)要求,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国务院、省和贵阳市政府取消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情况,全市25个政府工作部门和9个乡镇对权责清单进行了调整,并经市人民政府六届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清镇市政府工作部门和乡镇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目录(2018年版)》予以公布。
本目录公布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镇市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动态管理目录(2017年第1版)》(清府发〔2017〕36号)即行废止。
附件:清镇市政府工作部门和乡镇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目录(2018年版)
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9日印发
来源: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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