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1577050 | 成文日期: | 2024-11-20 |
| 文 号: | 清府办函〔2024〕61 号 | 发布时间: | 2024-11-21 10:10 |
| 发布机构: | 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是否有效: | 是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建设服务中心,市直各部门:
按照《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要求,经2024年10月25日清镇市人民政府七届第7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清镇市打造以商贸物流业为主导的千亿级现代服务业产业集群扶持奖励办法》(清府办发〔2021〕9号)予以废止。
来源:清镇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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