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府办函〔2021〕74号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镇市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常态长效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3243858 成文日期: 2021-05-26
文 号: 清府办函〔2021〕74号 发布时间: 2021-05-27 09:00
发布机构: 清镇市人民政府网 是否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清镇市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常态长效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5月26日

清镇市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基层公共文化

服务常态长效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关于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评选过程中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问题的通知》(中文发电〔2020〕6号)和《省文明办关于全力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制度化常态化的有关工作提示》文件精神,按照《贵阳市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常态长效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推进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常态化建设工作,不断提升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条件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 (2020年版)》,通过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措施,不断优化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条件和服务水平,使基层综合文化站(中心)创建工作长效化、常态化、制度化运转,经过三年建设,实现清镇市9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文化站,225个村(居)文化中心硬件建设全面达到国家、省标准,提升市民文化生活质量。

二、组织领导

为推进清镇市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基层文化服务常态长效工作,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杜友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金仙群(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成 员:饶文燕(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王苏平(市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副主任)

何元友(市农业园区办副主任)

高 卫(市民政局副局长)

马 婕(红枫湖镇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王 剑(站街镇组织委员)

赵时明(卫城镇副镇长)

杨尔泰(新店镇副镇长)

韦光韬(暗流镇副镇长)

王佳维(犁倭镇党委副书记)

黄 可(流长乡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张 琨(王庄乡副乡长)

彭 川(麦格乡副乡长)

周 义(青龙山街道办事处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孔 旭(滨湖街道办事处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吴 凯(巢凤街道办事处党建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办公室,饶文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继录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统筹调度此项工作,方佳佳同志作为此项工作的联络员,负责资料收集和上报。

工作职责:负责清镇市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基层文化服务常态长效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以及领导小组档案资料收集和上报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长效管理。建立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长效管理有关制度,把基层公共文化长效管理建设纳入日常公共文化监管,加强对各基层文化站(中心)建设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督促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提供常态化、高质量服务。(牵头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二)完善设施设备。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财政局每年统筹安排不少于100万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用于基层综合文化站(中心)建设,资金按照以奖代补方式依据上年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情况按因素和绩效进行分配;免费开放资金足额下达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级绩效奖励资金重点用于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完善和提升。

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在统筹相关基层公共服务项目建设时,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充分布局公共文化服务内容,融合建设、共同发展。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统筹保障文化站每年活动经费不少于5万元。在统筹辖区公共文化体系建设项目、资金时,优先安排用于设施设备存在较大问题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文化站,村(居)文化中心。(牵头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三)提升服务质量。设立必要设施,各基层文化站(中心)要设立志愿服务站点,规范使用“志愿服务”标识、标牌,志愿者佩戴统一的袖标或标识;配备饮用水、桌椅、雨伞、针线、充电器等必要便民服务设施;完善无障碍设施;张贴、播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等公益广告;充实服务内容。基层文化站(中心)要按照《贵州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要求,不断完善服务项目和内容,组织开展符合群众需求、体现特色的文化服务活动,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产品,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活动效能;完善宣传内容,制定并公示免费开放时间及服务内容。设立法规宣传、活动宣传、办事引导、便民服务等专栏,并对相关内容及时更新。(牵头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四、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 (2021年),推进实施建设。制定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及规定,建立健全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长效管理机制;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 (2020年版)》要求完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设备、宣传内容,建立提供文化服务工作台账,规范收集汇总相关资料;开展基层文化站(中心)改造提升工作,实现全市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文化站(占现有总数12个的30%)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全市68个村(居)综合文化中心(占现有总数225个的30%)室内活动场地不小于90平方米。

(二)第二阶段 (2022年),着力提升条件。持续改造提升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综合文化中心,实现硬件建设达标率60%以上;各基层公共文化单位服务项目和内容更加丰富,公共文化服务活动效能显著提高,基本满足群众对文化服务活动的需求。

(三)第三阶段 (2023年),全面巩固强化。全面完成提升改造任务,力争实现全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综合文化中心硬件建设达标率100%;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质量和效能全面提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需要。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健全机制。将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常态化建设任务纳入全国文明城市领导“五包”责任制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 ,加强定期调度,高位推动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基层文化设施常态化建设工作。

(二)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职责;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行职责,针对短板弱项,制定改进工作方案,有计划实施推进,确保贵阳市全国文明城市基层公共文化点位长期达标。在加强建设的同时,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 (2020年版)》,及时收集归档整理相关资料,发挥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长效机制的作用,促进群众文化繁荣发展。

(三)加强督查,常态管理。要坚持行业部门与属地单位协同推进,集中整治与常态管理相结合,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指导,加大全国文明城市点位督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验收,建立督查点位工作台账,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增强创建工作合力。

附件:清镇市基层文化站(文化中心)达标建设工作进度表

附 件

清镇市基层文化站(文化中心)达标建设工作进度表   
      
      
      
      
      
    
  

区域

总数

总数

2021年完成

2022年完成

2023年完成

红枫湖镇

乡(镇)、街道办事处

1

——

1

——

村(居)

16

6

5

5

站街镇

乡(镇)、街道办事处

1

1

——

——

村(居)

26

8

8

10

卫城镇

乡(镇)、街道办事处

1

1

——

——

村(居)

25

8

8

9

新店镇

乡(镇)、街道办事处

1

——

——

1

村(居)

23

7

7

9

犁倭镇

乡(镇)、街道办事处

1

1

——

——

村(居)

15

5

5

5

暗流镇

乡(镇)、街道办事处

1

1

——

——

村(居)

15

5

5

5

王庄乡

乡(镇)、街道办事处

1

——

——

1

村(居)

11

4

3

4

麦格乡

乡(镇)、街道办事处

1

——

1

——

村(居)

16

5

5

6

流长乡

乡(镇)、街道办事处

1

——

1

——

村(居)

27

8

8

11

青龙山街道办

乡(镇)、街道办事处

1

——

——

1

村(居)

34

8

12

14

滨湖街道办

乡(镇)、街道办事处

1

——

1

——

村(居)

7

2

2

3

巢凤街道办

乡(镇)、街道办事处

1

——

——

1

村(居)

10

2

4

4

乡(镇)、街道办事处合计

12

4

4

4

村居合计

255

68

72

85

来源: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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