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府办函〔2021〕63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清镇市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和管理事项类别清单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3243848 成文日期: 2021-05-24
文 号: 清府办函〔2021〕63号 发布时间: 2021-05-25 09:00
发布机构: 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是否有效:

各乡(镇)、街道办,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要求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和管理事项类别清单的通知》(筑府办函〔2020〕55号)的工作安排,现将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和管理事项类别清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公布之日起,未经审核确认并公布的单位,不得擅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各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在管理事项类别清单范围内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改、废止及机构改革等情况及时进行调整,经市司法局审核后向社会公布。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要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均要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确保实现全覆盖,做到应审必审。

四、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要按照《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要求,自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布之日起20日内向相关部门报送备案。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单位应于每年1月15日前向市司法局报送上一年度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7月1日前向市司法局报送本年度上半年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报送情况纳入法治政府考核内容。

附件:1.清镇市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

      2.清镇市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事项类别清单

2021年5月24日

附件1

清镇市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

序号

制定主体名称

市人民政府

1

清镇市人民政府

市政府办公室

2

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3

清镇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4

清镇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市政府工作部门

5

清镇市发展和改革局(清镇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6

清镇市教育局

7

清镇市科学技术局(清镇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8

清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9

清镇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10

清镇市民政局

11

清镇市司法局

12

清镇市公安局

13

清镇市财政局

14

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5

清镇市自然资源局(清镇市林业局)

16

清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7

清镇市交通运输局(清镇市交通战备办公室)

18

清镇市农业农村局(清镇市生态移民局)

19

清镇市商务局

20

清镇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21

清镇市卫生健康局

22

清镇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3

清镇市应急管理局

24

清镇市统计局

25

清镇市医疗保障局

26

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清镇市知识产权局)

27

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清镇市城市管理局)

28

清镇市水务管理局

其他市级部门

29

国家税务总局清镇市税务局

30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清镇分局

市政府派出机关

31

青龙山街道办事处

32

巢凤街道办事处

33

滨湖街道办事处

各乡镇人民政府

34

站街镇人民政府

35

卫城镇人民政府

36

红枫湖镇人民政府

37

犂倭镇人民政府

38

新店镇人民政府

39

暗流镇人民政府

40

流长苗族乡人民政府

41

王庄布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42

麦格苗族布依族乡人民政府

附件2

清镇市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事项类别清单

序号

制定主体

管理事项类别

1

清镇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人防工程管理

2

清镇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融资担保机构管理

3

清镇市发展和改革局(清镇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用能单位的用能行为监管

粮食收购、存储管理

粮油仓储监管

4

清镇市教育局

教育机构监管

教育资质监管

教育督导

教育考试行为监管

5

清镇市科学技术局(清镇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监管

6

清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煤矿企业采矿安全行为监管

技术改造项目及工业、信息化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

7

清镇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宗教事务管理

8

清镇市民政局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行为管理

慈善组织和慈善行为管理

殡葬设施、场所、活动、行为管理

行政区域界限管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对象监管

婚姻登记管理

收养登记管理

志愿服务管理

9

清镇市司法局

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工作者管理

律师、律师事务所监督指导

10

清镇市公安局

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安全监管(含爆破作业人员、单位资格管理)

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

安全管理

枪支管理

管制刀具管理

权限内城镇养犬管理

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含娱乐服务场所、旅馆业、典当业、印章业、废旧金属收购业、印刷业、报废汽车回收业等)

保安服务活动监管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

(含集会、游行、示威)

居民身份证、户口、居住证监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信息网络

安全及治安管理

权限内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管

权限内信息安全等级保护

权限内易制毒化学品运输监管和违法

犯罪行为查处

11

清镇市财政局

会计行为监管

财政及政府采购行为管理

财政票据印制、使用管理

12

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力资源服务监管

劳务派遣监管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技工学校监管

就业服务和管理

劳动保障监察

集体合同监督检查

社会保险(除医保外)管理

13

清镇市自然资源局(清镇市林业局)

土地(含耕地保护)管理

权限内林业管理

权限内矿产资源管理

权限内测绘监管

地质环境管理

地质灾害防治监管

城乡规划管理

14

清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活动监管(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工程施工、建筑师资格、安全生产等)

商品房预售管理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管

房地产经纪管理

廉租住房保障管理

房屋使用安全管理

建筑市场监管

15

清镇市交通运输局(清镇市交通战备办公室)

农村公路、水路的运政、路政管理

(含城乡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客运等)

农村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工程质量管理

机动车维修市场的行业管理

水上港航监督、船舶检验及水上交通

安全管理

渔船检验和监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船员管理

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水路运输辅助性业务经营活动管理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

16

清镇市农业农村局(清镇市生态移民局)

农作物种子管理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跨区

作业管理

动物防疫监管

兽药监管

农药监管

畜牧业监管

养殖和捕捞水生动物、水产苗种等

渔业生产活动的监管

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

环节监管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基本农田管理

肥料监管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

农业机械维修、安全监管

执业兽医

牲畜(含生猪)屠宰管理

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管

水生野生动物管理

权限内野生植物管理

17

清镇市商务局

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

企业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监管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境外分支机构管理

拍卖企业管理

企业加气站经营管理

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管理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监管

企业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监管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监管

家庭服务业监督

成品油批发、零售、仓储经营活动

监管

企业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监管

18

清镇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文物保护管理

音像制品的出版、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和出租的监管

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的印刷经营活动监管

新闻记者证管理

报刊记者站管理

电子出版物管理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及接入

服务监管

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

电影片的制片、进出口、发行和放映

等活动的管理

视频点播业务管理

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监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

经营活动监管

互联网文化管理

营业性演出管理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

艺术品经营活动日常监管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监管

旅行社经营行为、导游和领队等旅游

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监管

19

清镇市卫生健康局

母婴保健工作(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监管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进行放射诊疗的医疗卫生机构监管

公共场所、学校卫生监管

执业医师、医疗机构、乡村医师管理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管

献血工作、血站、原料血浆的采集、供应和血液制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用血监管

传染病防治监管

医疗广告监管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

生物安全管理

疫苗预防和接种监管

国内交通卫生检疫监管

职业病防治监管(权限内)

放射诊疗工作监管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消毒产品、消毒服务机构的消毒服务质量监管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监管

饮用水卫生监管

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工作监管

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医疗

用毒性药品监管

中医药、中医诊所监管

护士监管

社会抚养费征收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监管

医疗废物管理医疗质量管理

医疗机构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

20

清镇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退役军人事务管理

21

清镇市应急管理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管

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

经营监管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监管

防震减灾管理

尾矿库安全监督

22

清镇市统计局

统计调查项目、统计资料、统计工作

监管

23

清镇市医疗保障局

医疗(生育)保险管理、医疗救助监督管理

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

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监督管理

定点医药机构监督管理

医疗保障经办监督管理

24

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清镇市知识产权局)

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计量检定、计量器具、商品量计量、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等计量工作监管

特种设备目录内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监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监管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管

工业产品质量监督

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监督

生产、销售、进口强制性标准的产品

或商品行为监管

商品条码监管

强制性产品认证

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认证的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监管

从事防伪技术,防伪技术产品及防伪

鉴别装置研制、生产使用监管

计量检定人员、检验检测机构监管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

畜牧销售、野生动物及制品销售、生猪销售监管

拍卖企业拍卖活动监管

商标奥林匹克标志特殊标志使用监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广告活动监管

经营者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

传销查处

直销查处

消费者权益保护

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监管

网络交易监管

权限内无证无照经营监管

药品经营零售、医疗器械经营、

流通监管

食用农产品销售安全监管

食盐质量安全监管

价格违法行为监管

化妆品监督管理

25

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清镇市城市管理局)

城市排水、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管理

市政道路及附属设施管理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城市园林绿化、公园管理

城市公厕监管

规划违法行为管理

建筑违法行为管理

城市市政设施管理

物业管理

户外广告管理

26

清镇市水务管理局

洪水影响评价管理

水土保持管理

水资源有偿使用管理

农村水库管理

地下水使用管理

防洪监督

抗旱监督

大坝安全监督

河道的保护与管理

计划用水、节约用水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管理

27

国家税务总局清镇市税务局

税收征收管理

28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清镇分局

水污染防治监督

大气污染防治监督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监督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督

危险废物经营监督

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监管

放射性污染防治监督

土壤污染防治监督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29

青龙山、巢凤、滨湖街道办事处

辖区经济建设、城市管理、社会服务、社会治理等行政管理

30

站街镇、卫城镇、红枫湖镇、犁倭镇、新店镇、暗流镇、流长苗族乡、王庄布依族苗族乡、麦格苗族布依族乡人民政府

土地承包经营管理

临时设施管理

公共基础设施管理

违规建筑行为管理

社会救助和慈善行为管理

土地权属管理

船舶登记监管

权限内易制毒化学品运输监管和违法

犯罪行为查处

退役军人事务管理

计划生育监管

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管

食品生产活动监管

水生、野生动物管理

动物防疫监管

文物保护管理

森林、林木和林地监管

殡葬设施、场所、活动监管

民间纠纷监管

村民自治监管

市场主体登记监管

义务教育监管

突发事件征用财产监管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场地管理

水上、陆地交通管理

城乡规划管理

房屋使用安全管理

房地产经济管理

农产品质量监管

兵役登记管理

社会保障管理

(共印60份)

来源: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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