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府办函〔2021〕34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镇市2021年巩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3243777 成文日期: 2021-04-06
文 号: 清府办函〔2021〕34号 发布时间: 2021-04-07 09:00
发布机构: 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是否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

《清镇市2021年巩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4月6日

清镇市2021年巩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

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市慢性病防治工作,降低疾病负担,提高居民健康期望寿命,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根据《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16〕44号)要求,我市积极开展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工作,为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不断提高慢性病综合防控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健全完善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多部门协同配合,统筹各方资源,加大政策保障,在环境治理、烟草控制、健身场所设施建设等慢性病危险因素控制方面采取有效行动。到2025年,慢性病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力争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较2015年降低20%。逐步提高居民健康期望寿命,有效控制慢性病,达到《中国慢性病防治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主要指标要求。

二、组织机构

因人事变动及工作需要调整“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王鸣明(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杜友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 陈常林(市政府办主任)

熊 希(职教城管委会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市交

通运输局局长)

张星杰(市政府办副主任)

刘进波(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融媒体中心主任)

左乾伦(市督办督查局局长)

颜金泉(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刘德华(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王安明(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

段 帅(市发改局局长)

刘 勇(市教育局局长)

袁志东(贵阳市生态环境清镇分局局长)

彭光勋(市民政局局长)

陈 俊(市财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董 刚(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

朱 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郭 伟(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金仙群(文旅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王东耀(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陈 莹(市统计局局长)

商业学(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 海(市总工会党组书记)

顾 琼(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

熊华琼(市妇联主席)

龚 松(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付虎祥(市工信局副局长)

瞿吟洁(市科技局局长)

王海鹰(市税务局局长)

施春旭(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周 丹(市商务局局长、市投促局党组书记)

韦 磊(市民宗局局长)

张劲松(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曾庆康(卫城镇党委书记)

杨正友(红枫湖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孝文(站街镇人民政府镇长)

祁开鑫(新店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诗平(麦格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忠明(暗流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贤驰(犁倭镇人民政府镇长)

胡 燕(王庄乡人民政府乡长)

唐玉坤(流长乡人民政府乡长)

毛国新(青龙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国书(滨湖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家军(巢凤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政府办,由市政府办主任陈常林、市卫生健康局局长颜金泉任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办副主任张星杰、市卫健局副局长金砚、市疾控中心主任阳永刚任办公室副主任,对巩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检查和督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职责任务

各单位、部门积极践行“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全面落实本单位(部门)工作职责及任务。

(一)共性职责

1.各成员单位明确分管领导并设立专(兼)职联络员,负责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督导等工作。

2.将示范区工作纳入本部门(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按计划组织实施。

3.完善并落实本部门(单位)信息共享、激励问责、质量控制3个基本运行机制。

4.完善工间操/工间微运动制度,每人每天工间操不少于20分钟,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健身活动,组队参加全国第六届“万步有约”健走大赛,团队健走成绩不低700分(总分1000分)。

5.完善职工健康管理制度。按照《清镇市推进职工健康管理服务工作方案》(清慢病防控办〔2018〕11号)要求,认真落实职工健康体检及资料报送工作。一是组织职工开展健康体检,将乳腺癌和宫颈癌筛查纳入女性职工健康体检内容;二是落实职工接受卫生健康部门健康管理,在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动员单位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主动接受健康管理;三是将在本辖区内居住的65岁以上离退休人员纳入本单位职工健康管理。

6.开展健康促进和慢性病干预防控工作,每两个月更新一期以慢性病防控、健康生活方式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对职工开展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健康素养知识及技能的培训,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慢性病社会危险因素调查工作。

7.大力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等宣传活动,持续巩固“无烟单位”创建成果。

(二)个性职责

1.市政府办:负责全市创建工作的统筹与协调工作,督促各部门落实慢性病防控职责。

2.市督办督查局:将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重点督查,不定期进行督办督查,并将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全市目标考核。

3.市卫生健康局:(1)规范健康小屋建设,落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自助式健康检测点。(2)巩固无烟场所建设成果,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全面禁止吸烟。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培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设戒烟门诊,提高戒烟干预能力。(3)以高血压、糖尿病为重点,开展社区慢性病自我健康管理。(4)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职工开展慢性病预防、风险评估、跟踪随访、干预指导为一体的健康管理服务。(5)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发现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对高危人群提供干预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提供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服务。(6)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针对儿童等口腔疾病高风险人群,推广窝沟封闭、局部用氟等口腔预防适宜技术。(7)落实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由二级以上医院医师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组成签约医生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辖区签约服务覆盖率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进一步完成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推动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为签约服务的慢性病患者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9)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国医馆建设,传播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加强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10)做好签约患者和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医疗救治。(11)推动医养结合,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同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紧密结合。(12)规范开展死因监测、心脑血管疾病及肿瘤登记报告,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

4.市医保局:落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慢性病待遇政策,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以及特困供养人员、困难家庭的慢病患者医疗救助衔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完成肿瘤监测工作。

5.市融媒体中心:利用微信、微博、网站、App、广播电视等媒体传播慢性病防治知识、健康素养知识、技能及创建信息。

6.市委宣传部:将“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纳入送文化下乡巡回播放内容。

7.市公安局:提供全市人口及死亡资料,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死因监测漏报调查工作。

8.市发改局:将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9.市教育局:(1)督促辖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将慢病防控知识、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三减三健”、视力保护、合理膳食等纳入健康教育课;落实课间操、学生阳光一小时锻炼,组织开展学生入学健康体检,将视力、口腔、PPD等纳入学生体检项目,设立学生、老师健康自助检测室(点)。(2)督促幼儿园组织家长举办合理膳食、口腔保健知识讲座。(3)落实健康学校和学校健康食堂的创建和巩固工作;完成儿童窝沟封闭项目工作。(4)巩固健康单位创建。

10.贵阳市生态环境清镇分局: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巩固健康主题公园(城南公园)建设成果。

11.市民政局:完善养老机构建设,促进医养结合,向机构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的健康养老服务;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完成死因监测工作。

12.市财政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慢性病防控专项工作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建立资金保障长效机制,实现防治工作可持续发展;加强经费使用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巩固健康单位创建成果。

13.市人社局:将慢病防控知识纳入就业培训内容,巩固健康单位建设成果。

14.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健康知识一条街和健康步道宣传设施保洁工作,及时清除野广告;协调高杆、果皮箱运营商落实公益广告宣传,清除烟草广告,落实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开展健康素养及慢性病综合防控知识宣传。

15.市文旅局:(1)组织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及村(居)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合理配置体育设施,加大体育场所建设,全面建成15分钟健身圈。(2)按规定配备社会体育指导员,为工作场所工间操、广场群众性健身活动提供师资力量,组织群众性健身团队开展活动。(3)负责在电影院、景点、景区等文化旅游娱乐场所开展慢性病防控知识宣教。(4)落实公共体育设施、场地向公众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推动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5)巩固健康主题公园(贵阳体育文化公园)建设成果。

16.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三减三健”专项活动,向公众宣传食品营养标签知识,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执行食品营养标签规定;落实健康餐饮(食堂、餐厅/酒店)和药店健康自助检测点的创建和巩固。

17.市统计局:提供全市统计年鉴及七普资料汇编。

18.市总工会:督促各机关、事业单位开展职工体检,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会落实“工间操”制度;巩固健康单位建设成果。

19.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所管理的离退休人员开展健康体检,将高血压及糖尿病患者推送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进行健康管理,巩固健康小屋建设成果。

20.市妇联:大力开展“三减三健”活动,组织各乡(镇、街道)妇联组织开展慢性病健康知识讲座,充分发挥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在家庭中积极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21.市交通局:在车站及公交站台设立宣传栏宣传健康素养及慢性病防控知识,持续开展车站和客运车辆(包含出租车)的无烟环境创建,利用出租车LED、公交车车体广告宣传慢性病防治知识。

22.市政务服务中心:在办证大厅宣传居民健康素养和慢性病防控知识,巩固健康单位建设成果。

23.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市非煤矿山(50人以上)及危化品企业落实控烟、职工体检及工间操制度,督促相关企业将查出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及高危人群,推送到辖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健康管理。

24.市商务局:发挥餐饮协会的桥梁作用,在发掘地方特色美食的同时,倡导健康饮食文化,将低盐少油的健康理念融入中国餐饮大会暨贵州(清镇)生态美食文化节活动中;协调引入社会资本,开展“三减三健”专项活动;落实商贸企业宣传健康素养及慢性病防控知识;组织商贸企业开展控烟、职工体检及工间操等工作,督促相关企业将查出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及高危人群,推送到辖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健康管理。

25.市住建局:落实建筑企业及工地宣传健康素养及慢性病防控知识;利用建筑工地临街围挡开展慢性病防控知识宣传。

26.市工信局:负责全市工业企业落实职工体检和工间操制度,督促相关企业将查出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及高危人群,推送到辖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健康管理。

27.市科技局:负责全市通信企业落实职工体检和工间操制度,督促相关企业将查出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及高危人群,推送到辖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健康管理。

28.职教城管委会:在辖区内职业院校开展健康素养及慢性病防控知识宣传,协助职业院校开展学生健康体检。

29.市税务局:创建健康单位。

30.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将健康步道、健身广场、健康主题公园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公园建设规划中,巩固健康主题公园(梯青塔湿地公园)及健康单位建设成果。

31.市民宗局:负责在全市宗教场所开展“三减三健”专项活动,推广健康饮食文化;宣传健康素养及慢性病防控知识。

32.市农业农村局:统筹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乡村治理、农村人居环境等农村融合发展工作,助力健康村(居)建设,推广绿色生态环境建设。

3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1)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纳入各村(居)年度目标考核。(2)强力推进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乡(镇、街道)要明确村(居)职责,督促村(居)委会组织辖区(网格)内65岁以上老年人接受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健康体检,要求应检尽检,对已检出(或已确诊)的患者及高危人群督促其接受健康管理。(3)巩固健康社区(村/居)创建成果。(4)做好辖区内所有村(居)健身场所及健身设施设备的维护,确保15分钟健身圈设施完好率达100%。(5)督促各村居规范设置健康教育活动室及健康教育宣传栏,健康教育宣传栏至少每2月定期更新一期。(6)定期更新健康教育宣传栏,组织开展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在便民服务大厅播放健康教育视频,向居家养老及社区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的健康养老服务。(7)组织开展“三减三健”等专项活动,遴选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参加培训。(8)扩大健康自助检测点覆盖范围,维护辖区内健身设施设备,确保15分钟健身圈设施完好率达100%。(9)组织辖区内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相关单位完成慢性病危险因素现场调查工作。

四、经费保障

市财政局将示范区建设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成员单位要积极筹措经费,增加对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经费的投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协作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健全并落实信息共享、激励问责、质量控制等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并于2021年4月9日前上报《清镇市2021年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附件2)至市慢病示范区办公室邮箱,工作人员要按照《清镇市2021年巩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评分表》(附件1)要求逐项抓好工作落实。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各成员单位要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积极参与“三减三健”活动,对职工开展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健康素养知识及技能的培训,提高公众预防慢性病知识的知晓率和行为形成率,最大程度地减少慢性病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

(三)规范自评,信息共享

各成员单位要分年度收集示范区工作资料,于11月30日前按《清镇市2021年巩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评分表》(附件1)规范开展自评,并上报本年度自评评分表及电子档案资料至市慢病示范区办公室邮箱,示范区办公室根据各家自评情况及实际工作推进情况对各成员单位进行年度评分考核。

(四)强化督导,压实责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办督查局要加强指导和督查,根据需要不定期开展多部门联合暗访督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将督查结果纳入目标考核。

市慢性示范区办公室邮箱:qzmbsfq@126.com。

联系电话:0851-82622239

附件:1.清镇市2021年巩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评分表

2.清镇市2021年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

附件1

清镇市2021年巩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评分表

第一部分:共性职责(60分)

考核对象

工作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所有成员单位

明确分管领导并设立专(兼)职联络员,负责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督导等工作。

2

1.按要求2021年3月31日前上报《清镇市2021年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见附件2)得2分;

2.当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发生变更时未在一周内上报,发现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将示范区工作纳入本部门(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按计划组织实施。

4

1.制定本部门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计划得1分,内容不全扣0.5分;

2.将慢病防控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分别得0.5分,按照计划按时开展工作2分;

3.无慢病综合防控工作计划或未将慢病防控工作纳入单位工作计划与总结本项不得分。

完善并落实本部门(单位)信息共享、激励问责、质量控制3个基本运行机制。

2

完善本单位三个运行机制,分管领导、联络员熟悉运行机制,每个机制各0.667分。

完善工间操/工间微运动制度,每人每天工间操不少于20分钟,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健身活动,组队参加全国第六届“万步有约”健走大赛,团队健走成绩不低700分(总分1000分)。

10

1.有工间操制度得1分,每月职工均开展工间操(工间微运动、八段锦)并有记录得3分;

2.组队参加万步有约大赛得2分,参赛队成绩在700分以上得4分,600分以上得3分,500分以上得2分,500分以下不得分,有参赛队员成绩为0分情况,1人扣1分,扣完为止。

完善职工健康管理制度。按照《清镇市推进职工健康管理服务工作方案》(清慢病防控办〔2018〕11号)要求,认真落实职工健康体检及资料报送工作。

10

1.组织职工开展健康体检,将乳腺癌和宫颈癌筛查纳入女性职工健康体检得3分;

2.落实职工接受卫生健康部门健康管理,在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得2分;

3.三是将在本辖区内居住的65岁以上离退休人员纳入本单位职工健康管理得2分。

所有成员单位

开展健康促进和慢性病干预防控工作,每两个月更新一期以慢性病防控、健康生活方式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对职工开展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健康素养知识及技能的培训,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社会危险因素调查工作。

9

1.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并且每2月更新一期含慢性病防治内容的宣传栏得2分;

2.开展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健康素养知识及技能培训得2分,要求有通知、签到、讲稿、试卷(包括评卷)、图片、成绩汇总、总结等;

3.及时提供开展社会危险因素调查工作所需资料得5分。

持续巩固无烟单位建设工作。

5

按照《清镇市无烟单位评分表》开展巩固无烟单位创建成果,重点做好现场无烟环境,领导带头不吸烟,完善各项抽烟制度,考核得分×5/100为本项得分。(5分)

大力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活动,将控烟限酒等降低慢性病危险因素的宣传、干预及相应疾病管理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11

1.按“三减三健”活动方案开展工作得1分;

2.创新性开展“三减三健”活动,将活动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活动得1分;

3.按示范区下发的方案开展肿瘤防治宣传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高血压日、糖尿病日等健康主题宣传活动,并及时上报活动资料,每个主题日得2分;

4.宣传活动涵盖将控烟限酒等降低慢性病危险因素得1分。

按要求参与领导小组会及联络员会,及时上报创建资料电子档案,完成示范区办公室交办的临时任务。

7

1.按时参加领导小组会及联络员会得3分;

2.及时上报创建资料电子档案得3分;

3.按要求完成示范区办公室交办的临时事务得1分。

来源: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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