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2431410 | 成文日期: | 2019-08-23 |
| 文 号: | 清府办发〔2019〕114号 | 发布时间: | 2019-08-23 15:59 |
| 发布机构: | 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是否有效: | 是 |
各乡(镇)、社区,市直有关工作部门:
《清镇市农村危房改造整县验收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8月23日
清镇市农村危房改造整县验收实施方案
根据《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保障整县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建村通〔2019〕103号),《国务院扶贫办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指导意见》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2019年脱贫攻坚夏秋决战行动令》要求,保质保量实现全省脱贫攻坚危房改造圆满收官,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2019年4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主持召开的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精神及5月5日全省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电视电话精神,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落实年抓具体抓深入十项措施》要求,切实把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保障抓实、抓细,以县为单位,开展整县逐户验收。
二、工作目标
2019年8月20日前,全面完成2008年—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保障整县验收。
三、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此项工作有效开展,并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成效,特成立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保障整县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王国鉴(市政府副市长)
廖磊(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松(市政府办副主任)
房勇(市农业园区办副主任)
张劲松(市委办副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施春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员:左乾伦(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颜金泉(市督办督查局局长)
卢建华(市财政局局长)
彭光勋(市民政局局长)
杨正友(红枫湖镇镇长)
曾庆康(卫城镇镇长)
杨孝文(站街镇镇长)
陈进(新店镇镇长)
陈贤驰(犁倭镇镇长)
李忠明(暗流镇镇长)
胡燕(王庄乡乡长)
黄诗平(麦格乡乡长)
唐玉坤(流长乡乡长)
王家军(红新社区主任)
张真元(新岭社区主任)
黄涌(百花社区主任)
肖国波(红塔社区主任)
李鸿燕(巢凤社区主任)
陈静(时光社区主任)
杨国书(乡愁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施春旭同志、张劲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统筹协调,指导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保障整县验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验收工作组、复核工作组、资料汇总组、迎检工作组、督导督查组5个工作组。
(一)验收工作组
组长:各乡(镇)、社区主要领导
副组长:各乡(镇)、社区分管领导
成员:各乡(镇)、社区村建服务中心负责人、扶贫办负责人、资料员、村支两委负责人、包村干部、驻村干部
职责:一是对进村入户核实人员进行培训,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根据《贵州省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保障整县验收实施方案》,采取“户户见、零遗漏”的方式,按照全覆盖、零遗漏的要求,在2019年8月12日—2019年8月16日对2008年—2018年扶贫部门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除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外)的住房保障情况进行现场逐户核实;三是对所辖区域内全部农村危房改造,包括要求实施的同步“三改”以及自行兜底实施的危房改造,需兑付到农户的补助资金要全部兑付完毕,结余资金要按时间要求全部清零;四是挂牌标识,对2017 年以来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危房改造工程,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标识标牌,载明危改户信息以及危房认定、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的责任人;对2008—2018年已有其他安全住房、危房暂未拆除的,要在危房明显部位设置标识标牌,载明农户信息以及其他安全住房地址、照片等相关信息;对2014年—2018年未列入危房改造台账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也应进行挂牌标识,载明农户信息以及住房安全评定等级;五是完善一户一档,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整治“一户一档”资料要求,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并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复核工作组
组长:陈松(市政府办副主任)
房勇(市农业园区办副主任)
张劲松(市委办副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施春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员:卢建华(市财政局局长)
彭光勋(市民政局局长)
李国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复核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陈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施春旭同志、张劲松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各抽调一人组成。
职责:一是在2019年8月14日—2019年8月20日对各乡(镇)、社区验收核实情况进行复核;二是现场逐户进行复核,对各乡(镇)、社区验收核实还存在问题的要求马上进行整改;三是对复核情况一日一报,上报领导小组,并对乡(镇)、社区进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三)资料汇总组
组长:张劲松(市委办副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施春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李国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曾俊林(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员:张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村管站负责人)
孟坤(市扶贫办中心主任)
杨吉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
晏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村管站工作人员)
廖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村管站工作人员)
联络员:李国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联系电话:13195204338)
晏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村管站工作人员,联系电话:13608522305)
资料汇总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施春旭同志、张劲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国江同志、曾俊林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扶贫办抽调组成。
职责:一是由李国江同志、晏蓉同志对各乡(镇)、社区主要领导、各乡(镇)、社区分管领导、各乡(镇)、社区村建服务中心负责人、扶贫办负责人、资料员进行入户APP核实培训;二是在2019年8月20日前收集汇总各乡(镇)、社区验收资料,并配合乡镇完善“一户一档”资料。
(四)迎检工作组
组长:王国鉴(市政府副市长)
廖磊(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施春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劲松(市委办副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员:卢建华(市财政局局长)
彭光勋(市民政局局长)
李国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曾俊林(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迎检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施春旭同志、张劲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职责:一是在2019年8月12日—2019年8月13日制定迎检工作方案报市政府审核;二是做好省级、贵阳市级的迎检工作准备。
(五)督导督查工作组
组长:左乾伦(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颜金泉(市督办督查局局长)
施春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员:市委组织部、市督办督查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职责:一是市委组织部要安排驻村、包村干部参与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保障整县验收工作,并进行督导督查,将此项工作纳入驻村、包村干部的年终考核;二是市督办督查局要对此项工作进行督促落实,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办督查。对工作不力,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的按程序报领导小组问责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按照“全覆盖、零遗漏”的原则,对系统内贫困户安全住房情况逐户进行现场核实,并按照操作流程,逐一核实贫困户安全住房照片,住房安全评定结果、现场标识标牌等,现场核实人员要对核实结果负责。
(二)各乡(镇)、社区要扎实抓好各个环节,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上报的每一个数据都要有到户台账,并确保台账精准,确保验收工作按期完成。
(三)严格按照《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统一标准(试行)》进行验收,并根据检查情况如实填写《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情况表》《住房安全保障完成情况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兑付表》。
(四)验收工作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全力以赴抓好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整县验收工作,严防弄虚作假、形式主义。
来源: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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