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府办发〔2019〕114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镇市农村危房改造整县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2431410 成文日期: 2019-08-23
文 号: 清府办发〔2019〕114号 发布时间: 2019-08-23 15:59
发布机构: 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是否有效:

各乡(镇)、社区,市直有关工作部门:

《清镇市农村危房改造整县验收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8月23日

清镇市农村危房改造整县验收实施方案

根据《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保障整县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建村通〔2019〕103号),《国务院扶贫办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指导意见》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2019年脱贫攻坚夏秋决战行动令》要求,保质保量实现全省脱贫攻坚危房改造圆满收官,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2019年4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主持召开的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精神及5月5日全省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电视电话精神,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落实年抓具体抓深入十项措施》要求,切实把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保障抓实、抓细,以县为单位,开展整县逐户验收。

二、工作目标

2019年8月20日前,全面完成2008年—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保障整县验收。

三、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此项工作有效开展,并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成效,特成立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保障整县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王国鉴(市政府副市长)

廖磊(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松(市政府办副主任)

房勇(市农业园区办副主任)

张劲松(市委办副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施春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员:左乾伦(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颜金泉(市督办督查局局长)

卢建华(市财政局局长)

彭光勋(市民政局局长)

杨正友(红枫湖镇镇长)

曾庆康(卫城镇镇长)

杨孝文(站街镇镇长)

陈进(新店镇镇长)

陈贤驰(犁倭镇镇长)

李忠明(暗流镇镇长)

胡燕(王庄乡乡长)

黄诗平(麦格乡乡长)

唐玉坤(流长乡乡长)

王家军(红新社区主任)

张真元(新岭社区主任)

黄涌(百花社区主任)

肖国波(红塔社区主任)

李鸿燕(巢凤社区主任)

陈静(时光社区主任)

杨国书(乡愁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施春旭同志、张劲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统筹协调,指导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保障整县验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验收工作组、复核工作组、资料汇总组、迎检工作组、督导督查组5个工作组。

(一)验收工作组

组长:各乡(镇)、社区主要领导

副组长:各乡(镇)、社区分管领导

成员:各乡(镇)、社区村建服务中心负责人、扶贫办负责人、资料员、村支两委负责人、包村干部、驻村干部

职责:一是对进村入户核实人员进行培训,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根据《贵州省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保障整县验收实施方案》,采取“户户见、零遗漏”的方式,按照全覆盖、零遗漏的要求,在2019年8月12日—2019年8月16日对2008年—2018年扶贫部门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除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外)的住房保障情况进行现场逐户核实;三是对所辖区域内全部农村危房改造,包括要求实施的同步“三改”以及自行兜底实施的危房改造,需兑付到农户的补助资金要全部兑付完毕,结余资金要按时间要求全部清零;四是挂牌标识,对2017 年以来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危房改造工程,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标识标牌,载明危改户信息以及危房认定、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的责任人;对2008—2018年已有其他安全住房、危房暂未拆除的,要在危房明显部位设置标识标牌,载明农户信息以及其他安全住房地址、照片等相关信息;对2014年—2018年未列入危房改造台账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也应进行挂牌标识,载明农户信息以及住房安全评定等级;五是完善一户一档,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整治“一户一档”资料要求,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并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复核工作组

组长:陈松(市政府办副主任)

房勇(市农业园区办副主任)

张劲松(市委办副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施春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员:卢建华(市财政局局长)

彭光勋(市民政局局长)

李国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复核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陈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施春旭同志、张劲松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各抽调一人组成。

职责:一是在2019年8月14日—2019年8月20日对各乡(镇)、社区验收核实情况进行复核;二是现场逐户进行复核,对各乡(镇)、社区验收核实还存在问题的要求马上进行整改;三是对复核情况一日一报,上报领导小组,并对乡(镇)、社区进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三)资料汇总组

组长:张劲松(市委办副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施春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李国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曾俊林(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员:张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村管站负责人)

孟坤(市扶贫办中心主任)

杨吉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

晏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村管站工作人员)

廖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村管站工作人员)

联络员:李国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联系电话:13195204338)

晏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村管站工作人员,联系电话:13608522305)

资料汇总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施春旭同志、张劲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国江同志、曾俊林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扶贫办抽调组成。

职责:一是由李国江同志、晏蓉同志对各乡(镇)、社区主要领导、各乡(镇)、社区分管领导、各乡(镇)、社区村建服务中心负责人、扶贫办负责人、资料员进行入户APP核实培训;二是在2019年8月20日前收集汇总各乡(镇)、社区验收资料,并配合乡镇完善“一户一档”资料。

(四)迎检工作组

组长:王国鉴(市政府副市长)

廖磊(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施春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劲松(市委办副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员:卢建华(市财政局局长)

彭光勋(市民政局局长)

李国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曾俊林(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迎检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施春旭同志、张劲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职责:一是在2019年8月12日—2019年8月13日制定迎检工作方案报市政府审核;二是做好省级、贵阳市级的迎检工作准备。

(五)督导督查工作组

组长:左乾伦(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颜金泉(市督办督查局局长)

施春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员:市委组织部、市督办督查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职责:一是市委组织部要安排驻村、包村干部参与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保障整县验收工作,并进行督导督查,将此项工作纳入驻村、包村干部的年终考核;二是市督办督查局要对此项工作进行督促落实,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办督查。对工作不力,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的按程序报领导小组问责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按照“全覆盖、零遗漏”的原则,对系统内贫困户安全住房情况逐户进行现场核实,并按照操作流程,逐一核实贫困户安全住房照片,住房安全评定结果、现场标识标牌等,现场核实人员要对核实结果负责。

(二)各乡(镇)、社区要扎实抓好各个环节,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上报的每一个数据都要有到户台账,并确保台账精准,确保验收工作按期完成。

(三)严格按照《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统一标准(试行)》进行验收,并根据检查情况如实填写《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情况表》《住房安全保障完成情况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兑付表》。

(四)验收工作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全力以赴抓好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整县验收工作,严防弄虚作假、形式主义。

政策解读:《清镇市农村危房改造整县验收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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