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2431372 | 成文日期: | |
| 文 号: | 清府办发〔2019〕30号 | 发布时间: | 2019-03-27 15:28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是 |
红枫湖镇,站街镇,各社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单位:
《清镇市2019年城市黑臭水体滚动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9年3月27日
清镇市2019年城市黑臭水体滚动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切实做好城市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作,按照《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长江经济带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19〕17号)、《关于对清镇市黑臭水体进行排查的通知》(清环督改办通〔2019〕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建成区黑臭水体开展滚动排查,及时更新清镇市黑臭水体台账,为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现成立清镇市2019年城市黑臭水体滚动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国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房勇(市农业园区办副主任)
赵先伦(市水务局局长)
袁志东(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清镇分局负责人)
成员:杨正友(红枫湖镇党委副书记)
杨孝文(站街镇党委副书记)
肖国波(红塔社区主任)
黄涌(百花社区主任)
李鸿燕(巢凤社区主任)
王家军(红新社区主任)
张真元(新岭社区主任)
陈静(时光社区主任)
杨国书(乡愁社区主任)
李崇新(职教城管委会副主任)
兰大贵(物流新城管委会主任)
廖云忠(红枫湖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陈红(市水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水务局,赵先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袁志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统筹黑臭水体摸底排查工作。
三、工作内容
1.对辖区范围内所有河流、湖泊、沟渠、水塘等存在黑臭水体及因截污管破损造成的局部黑臭水体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疑似黑臭水体,按附件《清镇市黑臭水体滚动排查台账》进行登记,并及时报送。
责任单位:红枫湖镇、站街镇、各社区、各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3月31日前
2.对排查出的疑似黑臭水体,由市水务局牵头,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核实,经确认后下达《清镇市黑臭水体等涉水问题交办任务签》。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清镇分局、红枫湖镇、站街镇、各社区、各管委会
完成时限:3月31日前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城市黑臭水体滚动排查工作,按照责任分工,迅速行动、认真落实,确保排查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同时,信息上报准确、及时
(联系人:刘峰,电话:13984088881)。
附件:清镇市黑臭水体滚动排查台账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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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黑臭水体滚动排查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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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黑臭水体名称(位置) |
水体 类型 |
面积 /长度 |
所在 区域 |
初步检查情况 |
黑臭原因 |
现场核实情况 |
黑臭 状况 |
备注 |
填表说明:
1、黑臭水体以位置命名,如“XX街XX号楼后排水沟”、“XX村XX组水沟”、“XX公司XX项目水塘”等。
2、水体类型是指“河流、湖泊、沟渠、水塘”等;
3、所在区域是指黑臭水体所在行政区域;
4、初步检查情况由红枫湖镇、站街镇、各社区、各管委会填写,说明检查时间及报送为疑似黑臭水体的原因,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颜色、气味、垃圾漂浮等情况;
5、现场核实情况由现场核实技术人员填写,简要说明检查方法及结果
6、黑臭状况由现场核实技术人员根据现场核实情况填写,是指“排除黑臭水体、局部黑臭、全部黑臭”
文件解读:图解《清镇市2019年城市黑臭水体滚动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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