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镇市2019年城市黑臭水体滚动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2431372 成文日期:
文 号: 清府办发〔2019〕30号 发布时间: 2019-03-27 15:28
发布机构: 是否有效:

红枫湖镇,站街镇,各社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单位:

《清镇市2019年城市黑臭水体滚动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9年3月27日

清镇市2019年城市黑臭水体滚动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切实做好城市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作,按照《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长江经济带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19〕17号)、《关于对清镇市黑臭水体进行排查的通知》(清环督改办通〔2019〕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建成区黑臭水体开展滚动排查,及时更新清镇市黑臭水体台账,为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现成立清镇市2019年城市黑臭水体滚动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国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房勇(市农业园区办副主任)

赵先伦(市水务局局长)

袁志东(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清镇分局负责人)

成员:杨正友(红枫湖镇党委副书记)

杨孝文(站街镇党委副书记)

肖国波(红塔社区主任)

黄涌(百花社区主任)

李鸿燕(巢凤社区主任)

王家军(红新社区主任)

张真元(新岭社区主任)

陈静(时光社区主任)

杨国书(乡愁社区主任)

李崇新(职教城管委会副主任)

兰大贵(物流新城管委会主任)

廖云忠(红枫湖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陈红(市水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水务局,赵先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袁志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统筹黑臭水体摸底排查工作。

三、工作内容

1.对辖区范围内所有河流、湖泊、沟渠、水塘等存在黑臭水体及因截污管破损造成的局部黑臭水体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疑似黑臭水体,按附件《清镇市黑臭水体滚动排查台账》进行登记,并及时报送。

责任单位:红枫湖镇、站街镇、各社区、各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3月31日前

2.对排查出的疑似黑臭水体,由市水务局牵头,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核实,经确认后下达《清镇市黑臭水体等涉水问题交办任务签》。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清镇分局、红枫湖镇、站街镇、各社区、各管委会

完成时限:3月31日前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城市黑臭水体滚动排查工作,按照责任分工,迅速行动、认真落实,确保排查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同时,信息上报准确、及时

(联系人:刘峰,电话:13984088881)。

附件:清镇市黑臭水体滚动排查台账

附件

清镇市黑臭水体滚动排查台账

编号

黑臭水体名称(位置)

水体

类型

面积

/长度

所在

区域

初步检查情况

黑臭原因

现场核实情况

黑臭

状况

备注

填表说明:

1、黑臭水体以位置命名,如“XX街XX号楼后排水沟”、“XX村XX组水沟”、“XX公司XX项目水塘”等。

2、水体类型是指“河流、湖泊、沟渠、水塘”等;

3、所在区域是指黑臭水体所在行政区域;

4、初步检查情况由红枫湖镇、站街镇、各社区、各管委会填写,说明检查时间及报送为疑似黑臭水体的原因,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颜色、气味、垃圾漂浮等情况;

5、现场核实情况由现场核实技术人员填写,简要说明检查方法及结果

6、黑臭状况由现场核实技术人员根据现场核实情况填写,是指“排除黑臭水体、局部黑臭、全部黑臭”

文件解读:图解《清镇市2019年城市黑臭水体滚动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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