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清镇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2431364 成文日期:
文 号: 清府办发〔2019〕18号 发布时间: 2019-03-13 17:08
发布机构: 是否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管委会、市直有关工作部门:

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及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将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调整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成立贵州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的通知》(黔府办函〔2018〕162号)及相关会议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充实清镇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领导小组成员

长:磊(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松(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刚(市自然资源局负责人)

员:卢建华(市财政局局长)

施春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劲松(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赵先伦(市水务局局长)

付虎伦(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彭光勋(市民政局局长)

黄海霞(市统计局局长)

希(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袁志东(市生态环境清镇分局负责人)

杨正友(红枫湖镇党委副书记)

曾庆康(卫城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忠明(暗流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孝文(站街镇党委副书记)

进(新店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贤驰(犁倭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诗平(麦格乡人民政府乡长)

念(王庄乡党委书记)

涌(百花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李鸿燕(巢凤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张真元(新岭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王家军(红新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肖国波(红塔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杨国书(乡愁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静(时光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珺(市自然资源局分管负责人)

清镇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三调办”)设在市自然资源局,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人雷刚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李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市自然资源局代章,“市三调办”负责调查工作的具体业务和日常管理事务。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和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关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各项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组织实施清镇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召开会议研究推进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相关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清镇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清镇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组织实施,贯彻落实省三调办和贵阳市三调办的工作要求,并负责全市调查成果的汇总、审核、制作与报送工作。具体职责为:

1.按照国家、省、贵阳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组织各成员单位、监督调查作业单位和调查监理单位开展调查相关工作,负责收集整理调查存在的重大问题报领导小组研究,统筹调查中的日常事务。

2.编制清镇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并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3.统筹使用和管理调查工作经费。

4.组织开展国土调查汇总数据的县级检查和验收工作。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机构。清镇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执行国家技术规程,研究及处理全省调查中政策性、技术性问题等。具体设立综合组、技术组、核查组等3个工作组,分别负责清镇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具体业务和日常管理工作。

1.综合组。组织协调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综合信息、新闻报道、人员管理、档案管理、保密等工作;制定年度调查工作计划,监督各项制度和计划执行;负责调查工作监督检查、进度把控和信息汇总;固定资产采购、使用和管理;负责组织开展清镇市国土调查成果的审核、验收、上报和成果发布。

2.技术组。组织相关基础资料的收集、处理和分发;执行国家国土调查基础图件管理办法及保密制度的监督;拟制清镇市调查实施方案;负责国土调查技术问题的研究及处理,督促作业单位严格按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开展分类调查工作;指导按照标准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工作;指导监理作业单位监督调查成果的制作。

3.核查组。按照国家国土调查规程、成果核查标准和保密制度,负责清镇市国土调查成果和数据库的检查;督促乡(镇)、社区对初步成果进行核查;对作业单位提供的成果进行外业核查。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技术力量。根据自然资源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推进会精神,为加快推进清镇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保质保量按时提交成果,抽调市自然资源局伍洲、余文章、安元忠、李栋、王小琴、龚东艳等6名同志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抽调时间为2019年3月至2019年6月。抽调期间,抽调人员的工作安排和日常管理由清镇市“三调办”负责。抽调人员于2019年3月11日到岗工作。

(二)强化基层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管委会抓紧成立各单位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职责,确定人员,乡镇领导小组成员应包含林业站、国土所、农业服务中心、村居两委熟悉业务的同志。并于2019年3月8日前将小组人员名单与联系方式报清镇市三调办备案。

来源: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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