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2431314 | 成文日期: | |
| 文 号: | 清府办发〔2018〕162号 | 发布时间: | 2018-09-05 10:36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是 |
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抓好全省脱贫攻坚交叉评估通报问题整改的通知
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各相关部门:
根据贵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脱贫攻坚存在问题专项治理成效检查评估方案》的通知(黔扶领通〔2018〕3号)文件要求,锦屏县评估组于2018年8月6日—8月14日对我市贫困人口漏评、错评、错退、农村危房改造不到位、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情况进行了专项评估。检查组反馈了我市存在贫困人口漏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不规范及危房改造治理不到位等三个方面的问题,为着力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现结合评估组反馈的问题将有关整改事宜通知如下:
一、反馈的具体问题
1.漏评、错评、错退治理问题(会议记录不规范、精准识别和退出不够精准)。
2.财政扶贫资金管理问题(项目系统备案信息不精准;二是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底;三是以“三变”实施的项目,扶贫资金量化不明确,手续不完善;四是贫困户知晓率低;五是闲置扶贫资金专项清理不到位)。
3.危房改造问题(危房改造质量监管不到位、危房改造日常质量安全监管检查记录不齐全,部分危改户没有“五主体四到场”印证材料、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排查不彻底)。
二、整改原则
整改工作按照市级统筹,乡(镇、社区)主抓的原则,坚持较真从严,标本兼治。对评估组反馈的问题,突出“六改”(即对着问题改,举一反三改,专项治理改,建章立制改,上下联动改,统筹推进改),确保全方位整改到位,对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问题,要明确整改时限,按时间节点推进整改工作。
三、整改措施
1.按照(清扶领通〔2018〕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漏评错评错退”专项治理档案规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村级、乡级漏评、错评、错退专项治理会议记录,会议记录中要体现出对重点人群进行评查的有关情况,要有对新增贫困户和退出贫困户的家庭情况介绍,致贫原因和退出原因等情况介绍。同时按照(黔委厅字〔2016〕35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和脱贫退出程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黔扶领办通〔2018〕9号)《关于对贵州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和脱贫退出程序暂行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的文件精神,各乡(镇、社区)要立即对本乡(镇)、社区服务中心的“漏评、错评、错退”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回头看,再排查、再精准,确保实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扶贫办>;责任单位: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
2.一是对涉及项目备案信息进行排查梳理,对项目系统备案信息逐一排查,逐一完善,确保项目备案信息准确、精准;二是强化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充分的扶贫效益,从根本上解决贫困户经济收入问题;三是强化扶贫项目实施的精准度,重点整改以“三变”和入股实施的项目,扶贫资金必须量化到具体的农户,且完善相关的入股分红协议手续;四是加大对扶贫项目实施情况的宣传,确保贫困户对实施项目具体情况清楚,知晓率达到100%;五是强化对闲置扶贫资金专项清理,重点整改2017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冬修水利资金)项目闲置资金40万元的闲置问题,确保扶贫资金发挥扶贫效益。(牵头单位:市扶贫办、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
3.强化对危房改造质量监管,收集完善危改户“五主体四到场”相关印证材料,确保危改户与建筑工匠未签订施工协议,危房改造日常质量安全监管检查记录登记及时准确。强化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排查治理,完善农村老旧住房透雨排查台账,确保农村老旧房排查台账登记准确。(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
四、整改要求
1.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市扶贫办要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加强工作调度,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一把手”要亲自上手,主动认领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坚持“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逐项研究、精准部署整改工作,确保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2.要加强督查,确保整改工作常态化。涉及部门和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要对号入座,主动认领,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效果清单,举一反三,开展全面整改工作。
3.市有关部门、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于2018年9月3日前将整改情况及相关整改资料报市扶贫办办公室。
附件:1.清镇市脱贫攻坚存在问题专项治理反馈问题责任清单
2.清镇市脱贫攻坚存在问题专项治理检查评估报告
2018年9月5日
附件1
清镇市脱贫攻坚存在问题专项治理
反馈问题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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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型 |
存在问题 |
牵头 单位 |
责任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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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漏评、错评、错退治理问题 |
1.会议记录不规范。村民小组群众会记录不详实,会议记录只记录是否同意纳入贫困户,没有体现发动群众查,特别是对重点人群进行评查的相关记录,缺少新增贫困户和退出贫困户的家庭情况介绍,致贫原因和退出原因。 2.精准识别和退出仍不够精准。比如,①流长乡王院村野鸡坡组建档立卡贫困户李思发户,李思发原独自生活,今年7月因病腿脚不便,次子李发荣和儿媳吴道琴便接来一同居住,截止8月14日,流长乡没有将与李思发共同生活的李发荣、吴道琴纳入治理并未建立台账,该户属内漏人,漏评2人。②流长乡腰岩村岩街组建档立卡贫困户杨涛户为1人,杨涛父亲过世后,母亲改嫁,杨涛与祖母安金凤共同生活,截止8月14日,流长乡没有将与杨涛共同生活的安金凤纳入治理并未建立台账,该户属内漏人,漏评1人。③红枫湖镇右二村石灰窑组王少珍户,户主王少珍76岁,无劳动力,经常到村卫生院看病,儿子刘双双53岁,二级肢体残疾,丧失部分劳动力,无住房,目前借住在大女婿的旧房子里。截止8月14日,红枫湖镇没有将该户纳入治理并未建立台账,该户属整户漏评2人。 |
市农业局(扶贫办) |
各乡(镇) 社区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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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财政扶贫资金管理问题 |
1.项目系统备案信息不精准。比如,站街镇2017精准扶贫育肥仔猪养殖项目,实际实施贫困户68户,而国办系统备案为30户,系统备案贫困户与实际实施不相符。 |
市扶贫办 |
各乡(镇) 社区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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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底。比如,站街镇破岩村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购买的设备出租给另一个村使用,年租金仅为设备总价的5%,以此推算,20年收回成本,综合考虑设备折旧问题,该项目无效益。王庄乡打磨冲村2017年减贫摘帽资金购买商铺门面项目,门面至今闲置未租,无效益。 |
市财政局 市扶贫办 |
各乡(镇) 社区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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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三变”实施的项目,扶贫资金量化不明确,手续不完善。所检查的6个项目中,5个以“三变”入股平台公司(企业)的项目,实施方案和实施过程中均没有将项目资金量化到贫困人口,没有资金量化表,也没有贫困户的认证签字,没有贫困户与股企业签订的入股分红协议书,协议书只有几个代表签字,而签字代表没有贫困户委托书或选举代表相关佐证材料。 |
市财政局 市扶贫办 |
各乡(镇) 社区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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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贫困户知晓率低。所检查的6个项目每个项目均抽查核实5户贫困户,大部分贫困户均表示对项目实施情况不知晓。 |
各乡(镇) 社区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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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闲置扶贫资金专项清理不到位。根据清镇市财政局、农业局、扶贫开发办公室提供的《清镇市关于开展闲置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的自查报告》,发现2017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冬修水利资金)项目闲置资金40万元,截止8月14日,该笔资金尚处于闲置状态。 |
市财政局 市扶贫办 |
市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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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危房改造问题 |
1.危房改造质量监管不到位。一是部分危改户与建筑工匠未签订施工协议。如,①红枫湖镇右二村下山口组曹俊户为2018年度实施的危改户,评估组查阅该户农村危房改造一户一档资料,《“五主体四到场”现场检查记录表》中体现建房人为曹俊,承建人为丁全,非曹俊本人自建,按照建村(2017)47号文件要求,危改户曹俊应与承建人丁全签订施工协议,而该户没有签施工协议。②红枫湖镇右二村菜籽园组程国富户为2018年度实施的危改户,评估组查阅该户农村危房改造一户一档资料,《“五主体四到场”现场检查记录表》中体现建房人为程国富,承建人为程为友,非程国富本人自建,按照建村(2017)47号文件要求,危改户程国富应与承建人程为友签订施工协议,而该户没有签施工协议。二是危房改造日常质量安全监管检查记录不齐全,部分危改户没有“五主体四到场”印证材料。如,①流长乡王院村野鸡坡组尚家荣户为2018年度实施的危改户,评估组查阅该户农村危房改造一户一档资料,没有“五主体四到场”印证材料。②流长乡腰岩村白泥组张兴权户为2018年度实施的危改户,评估组查阅该户农村危房改造一户一档资料,没有“五主体四到场”印证材料。 2.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排查不彻底。样本点内尚有部分农户的老旧住房透风漏雨严重但未纳入排查台账。比如,流长乡腰岩村中寨组杨二妹户,王院村野鸡坡组尚加祥户,右二村石灰窑组孙长生户等。 |
市住建局 |
各乡(镇) 社区服务中心 |
附件2
清镇市脱贫攻坚存在问题专项治理检查
评估报告
锦屏县评估组
2018年8月20日
根据省扶贫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我县评估组,于2018年8月6日—8月14日对贵阳市清镇市贫困人口漏评、错评、错退、农村危房改造不到位、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评估组通过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入户调查等方式,对清镇市2个乡(镇)3个行政村12个村民小组进行普查,共核查农户202户981人,其中非建档立卡户176户870人,建档立卡户贫困户26户111人(未脱贫户7户26人,脱贫户19户85人),样本村组共建立漏评台账5户16人,评估中共发现漏评7户20人,其中4户15人为当地治理已发现并建立台账,台账外漏评3户5人(整户漏评1户2人,户内漏人2户3人),样本漏评率为0.57%;样本村组共建错评台账1户1人,评估组发现错评0户0人,样本错评率为0%;样本村组共建错退台账0户0人,评估组发现错退0户0人,样本错退率为0。普查的12个村民组召开了群众会进行评议,12个村民组进行了公示。
共抽查2017年度财政扶贫资金项目6个,241.44万元,占当年县级财政扶贫资金量的20.7%。检查的项目涉及3个乡(镇)6个村。检查2017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冬修水利资金)项目闲置资金清理40万元。发现项目系统备案信息不精准,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底,“三变”实施的项目,扶贫资金量化不明确,手续不完善,贫困户对项目知晓率低,闲置扶贫资金专项清理不到位等问题。
共抽查样本区域内危房改造户7户(4类重点对象1户,非4类重点对象6户),其中,危房改造对象认定不精准0户,占比0、治理成效为100%;危房改造超面积负债治理不到位0户,占比0、治理成效为100%;危房改造质量监管不到位4户,占比57.14%、治理成效为42.86%。
该县启动了老旧住房透风漏雨专项排查,建立农村老旧房安全隐患台账、农村老旧房整治台账;启动制订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整治方案;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专项整治月调度的通知》(黔建村字〔2018〕341号)要求,按时按规开展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整治每月调度。
通过查阅资料、访谈干部和群众,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情况进行了解,干部职工脱贫攻坚纪律、服务群众意识进一步增强,担当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干部工作作风明显改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得到有效扼制,提升了工作效能,有力的推动了脱贫攻坚工作开展。
二、成效及做法
从整体上看,清镇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存在问题专项理工作,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当前第一要务抓实抓好,工作成效明显。
(一)取得的成效。一是贫困人口信息更加精准。通过专项治理共发现漏评、错评、错退442户801人,其中漏评330户595人(整户漏评46户148人,户内漏人284户447人),错评112户206人,没有错退人口。对漏评、错评的农户,已按标准和程序,及时纳入本地管理台账,并在“贵州扶贫云”备案登记。二是农村危房改造更加到位。经过专项治理,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存量台账调整条件的四类重点对象进行了全面摸排,排查出符合危改条件的72户,已全面动工;对不符合危改政策的26户市财政兜底,按危改政策进行改造。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整治全面启动,开展排查并建立台账,实行月调度。三是扶贫资金使用更加规范。对照自查的6个方面问题,指导各乡(镇)严格按照《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清镇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财政报账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清镇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财政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整改落实。四是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有效扼制。紧紧围绕4项专项治理和5项专项监察等工作内容梳理问题64个,建立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截至目前,全市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立案26件26人,党政纪处分22件22人,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责10人。
(二)工作措施。一是高度重视,高位推动。5月12日全省扶贫办主任会议召开以后,及时召开了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会等会议30余次,传达学习省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密集调度,迅速推动。二是率先垂范,压实责任。成立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双组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办八组”。实行市领导包乡、帮扶单位包村、帮扶干部包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包片、班子成员包村、干部职工包组的“两重包保责任制”,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保障治理质量。三是细化方案,强化措施。根据省“1+5”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增加“饮水安全、医疗保障、教育保障”三个专项治理内容,制定了《清镇市脱贫攻坚存在问题专项治理“1+8”工作方案》,采取抓统筹部署,抓问题导向,抓工作保障,抓治理成效,全面推进“1+8”专项治理落实。
三、问题与不足
(一)漏评、错评、错退治理问题。一是会议记录不规范。村民小组群众会记录不详实,会议记录只记录是否同意纳入贫困户,没有体现发动群众查,特别是对重点人群进行评查的相关记录,缺少新增贫困户和退出贫困户的家庭情况介绍,致贫原因和退出原因。二是精准识别和退出仍不够精准。比如,1.流长乡王院村野鸡坡组建档立卡贫困户李思发户,李思发原独自生活,今年7月因病腿脚不便,次子李发荣和儿媳吴道琴便接来一同居住,截止8月14日,流长乡没有将与李思发共同生活的李发荣、吴道琴纳入治理并未建立台账,该户属内漏人,漏评2人。2.流长乡腰岩村岩街组建档立卡贫困户杨涛户为1人,杨涛父亲过世后,母亲改嫁,杨涛与祖母安金凤共同生活,截止8月14日,流长乡没有将与杨涛共同生活的安金凤纳入治理并未建立台账,该户属内漏人,漏评1人。3.红枫湖镇右二村石灰窑组王少珍户,户主王少珍76岁,无劳动力,经常到村卫生院看病,儿子刘双双53岁,二级肢体残疾,丧失部分劳动力,无住房,目前借住在大女婿的旧房子里。截止8月14日,红枫湖镇没有将该户纳入治理并未建立台账,该户属整户漏评2人。
(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问题。一是项目系统备案信息不精准。比如,站街镇2017精准扶贫育肥仔猪养殖项目,实际实施贫困户68户,而国办系统备案为30户,系统备案贫困户与实际实施不相符。二是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底。比如,站街镇破岩村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购买的设备出租给另一个村使用,年租金仅为设备总价的5%,以此推算,20年收回成本,综合考虑设备折旧问题,该项目无效益。王庄乡打磨冲村2017年减贫摘帽资金购买商铺门面项目,门面至今闲置未租,无效益。三是以“三变”实施的项目,扶贫资金量化不明确,手续不完善。所检查的6个项目中,5个以“三变”入股平台公司(企业)的项目,实施方案和实施过程中均没有将项目资金量化到贫困人口,没有资金量化表,也没有贫困户的认证签字,没有贫困户与股企业签订的入股分红协议书,协议书只有几个代表签字,而签字代表没有贫困户委托书或选举代表相关佐证材料。四是贫困户知晓率低。所检查的6个项目每个项目均抽查核实5户贫困户,大部分贫困户均表示对项目实施情况不知晓。五是闲置扶贫资金专项清理不到位。根据清镇市财政局、农业局、扶贫开发办公室提供的《清镇市关于开展闲置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的自查报告》,发现2017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冬修水利资金)项目闲置资金40万元,截止8月14日,该笔资金尚处于闲置状态。
(三)危房改造问题。1.危房改造质量监管不到位。一是部分危改户与建筑工匠未签订施工协议。如:红枫湖镇右二村下山口组曹俊户为2018年度实施的危改户,评估组查阅该户农村危房改造一户一档资料,《“五主体四到场”现场检查记录表》中体现建房人为曹俊,承建人为丁全,非曹俊本人自建,按照建村〔2017〕47号文件要求,危改户曹俊应与承建人丁全签订施工协议,而该户没有签施工协议;红枫湖镇右二村菜籽园组程国富户为2018年度实施的危改户,评估组查阅该户农村危房改造一户一档资料,《“五主体四到场”现场检查记录表》中体现建房人为程国富,承建人为程为友,非程国富本人自建,按照建村〔2017〕47号文件要求,危改户程国富应与承建人程为友签订施工协议,而该户没有签施工协议。二是危房改造日常质量安全监管检查记录不齐全,部分危改户没有“五主体四到场”印证材料。如:流长乡王院村野鸡坡组尚家荣户为2018年度实施的危改户,评估组查阅该户农村危房改造一户一档资料,没有“五主体四到场”印证材料;流长乡腰岩村白泥组张兴权户为2018年度实施的危改户,评估组查阅该户农村危房改造一户一档资料,没有“五主体四到场”印证材料。2.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排查不彻底。样本点内尚有部分农户的老旧住房透风漏雨严重但未纳入排查台账。比如,流长乡腰岩村中寨组杨二妹户,王院村野鸡坡组尚加祥户,右二村石灰窑组孙长生户等。
四、意见与建议
(一)强化分析研判。对专项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再次进行逐一分析研判,查漏补缺,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整改落实。
(二)强化举一反三。要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查找问题,深挖问题根源,着力完善相应的监管和防控措施,形成长效机制,力求达到整改一项、完善一类、健全一片的整改工作成效。
(三)强化整改落实。严格按照省的要求,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对照专项治理工作要求逐一整改,确保整改效果和质量,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来源: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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