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清镇市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入规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2431299 成文日期:
文 号: 清府办发〔2018〕136 号    发布时间: 2018-08-14 15:29
发布机构: 是否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抓好清镇市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入规工作,为我市工业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增量,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入规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贵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工业强省”战略,加快实体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工业经济的主导作用,以工业经济为突破口,全力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十三五”工业发展倍增计划的通知》(筑府发〔2017〕2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工业经济的发展,不断增强经济发展整体实力。

二、工作目标

2018年贵阳市下达清镇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00万元口径)入规目标任务为14户。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

1.各乡镇、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对拟培育入规工业企业加强指导。以7月、9月、11月为重点,协同各乡镇、管委会及相关部门,积极走访企业,帮助企业解决进规入统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配合单位: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局,市生态局,市国土局,市金融办等

责任单位: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

2.2018年8月上旬,统计局组织各乡镇、管委会工业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工业企业入规工作的经办人员进行企业入规知识和新增入库企业专题业务培训,加强业务指导;8月中旬,统计局组织各乡镇、管委会辖区内拟培育入规工业企业进行系统培训,帮助企业答疑解惑。

牵头单位:市统计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8年8月31日

3.2018年10月,组织第一批拟培育入规工业企业进行入规资料收集上报,对资料不合格的企业资料再次进行仔细核对,查缺补漏,以确保申报成功。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管委会,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局等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31日

4.2018年12月,组织第二批拟培育入规工业企业进行入规资料收集上报,对第一批未能入规和第二批拟申报入规的企业进行培育,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14户。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管委会,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市农业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二)强化培育服务

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落实责任。重点围绕工业企业培育入规主要指标,结合各乡镇、管委会工作实际,按月进行责任分解,形成目标任务倒逼机制,落实时间到天,责任到人,抓好拟培育入规工业企业的服务工作,帮助企业解决流动资金短缺及相关证照手续办理等问题。

(三)强化工作协调

一是加强和各乡镇、管委会的工作对接,确保及时了解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强化工业企业培育入规跟踪调度,每月定期调度,分析企业培育入规预测情况,及时研究解决企业入规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协同市直部门积极走访企业,加强对企业进规入统工作的指导,帮助企业尽快进规入统,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

(四)强化组织领导

各目标单位按照目标任务,成立拟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入规工作小组,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并于每月30日前将本月的工作开展情况及附件2报市工信局,确保全年工业企业培育入规工作的圆满完成。

(五)强化督查问效

各乡镇、管委会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迅速制定工作措施,确保目标任务得到落实。市直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合力推进工业企业培育入规工作。市工信局、市督办督查局每月对各目标单位入规工作情况进行跟踪汇总、督办督查,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 1: 清镇市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拟培育入规名单.xls

附件 2: 清镇市2018年工业企业培育入规基本情况表.xls

  2018年8月14日

来源: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原创文章,作者: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guanjia.lanluo.cn/ku/101506.html

(0)
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头像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员
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镇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上一篇 2018年8月14日 下午3:28
下一篇 2018年8月14日 下午3:58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