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2431295 | 成文日期: | |
| 文 号: | 清府办发〔2018〕135号 | 发布时间: | 2018-08-08 15:29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是 |
各乡(镇、社区),各相关工作部门:
《清镇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门服务、一次办成”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8月8日
清镇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门服务、
一次办成”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等重要工作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一门服务”、“一次办成”,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突出问题导向和群众体验度,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以深入推进“不能说不行”为抓手,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为突破口,着力打造“一张网、一朵云、一个号、一扇门、一次成”的政务服务模式,加快构建我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数字化、自流程化、智能化、可视化”,让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全市营商环境全面改善提升,政务服务改革创新取得新成效,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工作原则
(一)需求导向,聚焦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难点、政务服务的堵点和痛点,从政府供给导向向群众需求导向转变,注重回应和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二)统筹推进,上下联动。调动全市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按照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要求,在贵阳市统筹指导下,加强各部门、各乡(镇、社区)的衔接,有效整合各方资源,促进纵横协同、上下联动,构建一体化联合推进机制,提升协同服务能力和综合管理水平。
(三)统分结合,分步实施。结合贵州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实际,坚持业务办理集中化、政务服务标准化、技术支撑专业化、业务协同数据化,按照统分结合建设模式,在统一的贵阳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下,建好我市政务服务管理和数据共享平台,分阶段、分步骤推进我市“一网通办、一门服务、一次办成”各项工作。
(四)整合共享,数据安全。坚持联网通办是原则、孤网是例外,政务服务上网是原则、不上网是例外,推进政务信息资源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互联互通和协同共享,强化政务服务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共享、开放等环节安全保障,强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全流程的数据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企业和群众信息安全。
(五)创新服务,强化考核。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通过技术创新和流程再造,推进政务服务扁平化、便捷化、智能化和政务数据“聚、通、用”,增强综合服务能力,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三、目标任务
(一)至2018年底,“一网通办、一门服务、一次办成”初见成效。在“一网通办”方面,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功能基本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80%以上;在“一门服务”方面,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大厅比例不低于80%,5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通办”;在“一次办成”方面,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30%以上,30个政务服务高频事项实现“一次办成”。
(二)2019年6月底前建成我市政务服务一号服务系统、智能化管理平台、数据共享平台。
(三)2019年底,全市政务服务全面实现“一网通办、一门服务、一次办成”,全市“一张网、一朵云、一个号、一扇门、一次成”的政务服务贵阳模式取得明显成效。在“一网通办”方面,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在“一门服务”方面,除对安全、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其余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大厅,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通办”;在“一次办成”方面,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100个政务服务高频事项实现“一次办成”。
四、工作措施
(一)以整合促便捷,推进线上“一网通办”
加强“一网通办”配套平台建设。按统分建设模式,依托贵阳市构建的市、区(市、县、开发区)、乡(镇、社区)三级互联的全流程一体化、规范化“一网通办”平台。加强我市政务服务一号服务系统智能化管理平台、数据共享平台等配套建设,整合我市各部门分散的政务服务资源和网上服务入口,加快推动各政府部门业务信息系统接入贵阳市“一网通办”平台,实现数据的互通共享。实行全市网上政务服务统一实名身份认证,实现企业和群众网上办事“一证识别”、“一网通办”。
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采取有效手段切实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等事项外,原则上各级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并按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相关标准规范和审批服务标准化有关要求,推进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实现“一网通办”。拓展网上办事广度和深度,延长网上办事链条,将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预审、网上办理、网上反馈等环节“应上尽上、全程在线”。
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试点改革。
1.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规合一”和审批管理。按贵阳市“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统一建设“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市、县、乡三级全覆盖的要求。实现我市工程建设项目的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信息共享。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各部门审批管理系统等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实时传送,并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对审批环节进行全过程跟踪督办,杜绝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外循环”。
2.加快实现存量批文及新增批文的电子证照生成及调用。做好电子证照库技术支撑,满足各部门证照生成及调用需求,进一步优化提升电子证照库批文共享调用功能,保障审批过程中部门批文共享。
3.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和事项通过“简、放、并、转、调”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压减审批时限,其中,并联或合并办理事项不少于16项,压缩审批时限事项不少于28项。2018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力争100个工作日以内;2020年进一步压缩至60个工作日以内。
(二)积极探索“指尖政务”新方式
结合贵阳市“一网通办”平台,加强和规范政务服务移动应用建设管理,强化政务新媒体监管,调动社会资源力量,鼓励开展第三方便民服务应用,推动政务服务向“两微一端”等延伸拓展,为群众提供多样性、多渠道、便利化服务,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指尖办理”,让政务服务触手可及。
(三)以集成提效能,推进线下“一门服务”
推动实体大厅“多门”变“一门”。坚持“网、数、通”的理念,推进大数据市民服务中心建设,打造一流的政务服务中心。优化提升实体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大力推行政务服务集中办理,依据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坚持“能进则进,应进必进”,将各级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政务大厅集中办理,并实行动态管理。落实完善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以“窗口无否决权,部门限自由裁量权”为重点,在全市大力推行“不能说不行”改革,坚决治理“能办不办”、“该办不办”、“久拖不办”、“无利不办”等行为,加快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一窗式服务”工作模式,为企业和群众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提供“一门服务”。到2020年,除因安全等特殊原因外,原则上不再保留各级政府部门单独设立的服务大厅,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本级政务大厅集中办理,实现“一厅通办”。
推动线上线下集成融合。依托“云上贵州”贵阳分平台、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六大基础数据库等资源,推动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合,实时汇入网上咨询、网上申报、排队预约、现场排队叫号、服务评价、事项受理、审批(审查)结果和审批证照等信息,以审批智能化、服务自助化、办事移动化为重点,把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结合起来,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前台后台无缝衔接、受理审批全程留痕,为推进线下“一门服务”提供有力支撑。
(四)以创新促精简,让企业和群众“一次办成”
全面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全面梳理全市各级政府“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并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的原则,2018年10月底前实现全覆盖。合法合规的“马上办”,减少企业和群众现场办理等候时间。大力推行“网上办”,切实提高网办比例。已在实体大厅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补填网上流程。面向个人的事项“就近办”,完善提升基层便民服务平台功能,实现就近通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同城通办。推动复杂事项“一次办”,凡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的原则上一次办结。
大力推进减材料、减环节。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各类无谓证明,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环节和手续。推进各职能部门之间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政务信息交换共享,深化网上实名身份认证和电子证照批文库应用,整合涉及多部门事项的共性材料,积极推进“一号申请”,实现企业和个人基本信息“一次采集、一库管理、多方复用、即调即用”,减少重复填写和重复提交。依托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以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高频服务事项为重点,开展“集成套餐服务”,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材料、精简办事环节,推广政务服务“邮政速递”、在线支付等便利化措施,让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成”。
(五)以共享筑根基,让“数据多跑路”
强化网络基础支撑环境建设。拓展完善电子政务外网覆盖范围,实现横向联结市本级各政府部门和单位,纵向上联省、贵阳市电子政务外网,下联所有乡(镇、社区)、村(居),构建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一张网”,实现政务服务“一网联通”。
强化“云上贵州”贵阳分平台支撑作用。充分利用“云上贵州”贵阳分平台的资源优势和提供的政务体系云服务,充分保证“一网通办”工程计算存储资源的按需分配和弹性扩容性能需求,实现全市政务系统数据在块上汇聚。
强化政务服务数据流通。按照“四通”(即网络通、数据通、目录通、基础库通)原则,积极推进全市政府数据100%实现共享交换。依托政府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快推动电子证照批文库、审批信息数据库等实现“一库集成”,做好政务信息系统改造对接,遵循“一数一源、多源校核、动态更新”原则,打通各部门间的数据壁垒,基于各部门已上架的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开展数据调度,推动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政府数据共享交换,实现政府数据的实时按需调用,避免数据和业务“两张皮”,减少在不同系统中重复录入,提高审批服务工作效率。
强化数据共享安全保障。充分利用贵阳市统一政务云平台、“云上贵州”贵阳分平台的资源优势和防护措施,按照政务信息资源分类分级制度,明确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共享、开放等环节的安全保障措施、责任主体和具体要求。充分发挥“云上贵州”贵阳分平台国家信息化三级等保资质以及360态势感知系统优势,最大程度保障政务服务数据流转区域的安全稳定。
强化事中事后信息监管。积极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共享,依托信用中国(贵州贵阳)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登记备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监督检查、质量抽检等信用信息查询和共享服务。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整合市场监管相关数据资源,加强对市场环境的大数据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快完善相关法规制度。梳理“互联网+政务服务”急需的,以及与开展“一网通办”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快推动立改废工作。制定完善信息保护制度,切实保护政务信息资源使用过程中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研究制定政务服务事项材料标准、电子文件归档规范,逐步消除电子化归档的制度障碍。
(二)建立监督举报投诉机制。依托市政府网站、贵阳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12340”政府服务热线等,丰富和完善互动渠道,方便群众咨询办事和投诉举报,接受群众监督。建立政务服务举报投诉平台,统一受理企业和群众对未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办事不便利等突出问题的举报投诉,并及时开展核查处理。
(三)开展百项问题疏解。聚焦企业和群众关注的身份和教育证明、商事服务、社保低保、就业创业、居住户籍等方面的堵点难点问题,结合“减证便民”行动和审批服务标准化要求,加大暗访督查力度,实时开展集中整治,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
(四)落实资金保障。市财政部门要为“一网通办”智能化管理和数据共享平台建设、运营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五)加强督查考核。市督办督查局要将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门服务、一次办成”工作列为党委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和目标考核内容,以企业和群众感受为标准,建立工作督查机制,跟踪任务落实情况。对工作懈怠、推诿扯皮、推进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六)加强社会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及时宣传报道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门服务、一次办成”工作推进成效,广泛征集公众意见,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附件:1.清镇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门服务、一次办成”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
2.进驻网厅事项及网上可申办情况表(部门)
3.进驻网厅事项及网上可申办情况表(乡镇社区)
附件1
清镇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门服务、一次办成”工作任务
责任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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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事项 |
主要内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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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上“一网通办”工作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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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强“一网通办”平台配套建设。 |
依托贵阳市统一构建的“一网通办”平台,加强我市政务服务一号服务系统智能化管理平台、数据共享平台建设,整合各部门分散的政务服务资源和网上服务入口,加快推动各政府部门业务信息系统接入贵阳市“一网通办”平台,实现数据的互通共享。实现网上政务服务统一实名身份认证,让企业和群众网上办事“一次认证”、“一网通办”。 |
市大数据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 |
各相关部门、各乡(镇、社区) |
2018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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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
做好市、乡两级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及公布工作。 |
市编委办、市政务服务中心 |
各相关部门、各乡(镇、社区) |
2018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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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市、乡两级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类型、材料要求、办理标准、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要素。 |
市编委办、市政务服务中心 |
各相关部门、各乡(镇、社区) |
2018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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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试点改革 |
按贵阳市统建的“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市、县、乡三级全覆盖的要求,实现我市工程建设项目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信息共享。推动审批管理系统要与“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各部门审批管理系统等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做到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实时传送。审批流程各阶段涉及的审批事项全部纳入“一网通办”平台,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在线监控审批部门的审批行为,对审批环节进行全过程跟踪督办,杜绝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外循环”。 |
市住建局、市大数据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 |
各相关部门 |
2018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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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电子证照库技术支撑,满足各部门证照生成及调用需求,进一步优化提升电子证照库批文共享调用功能,实现存量批文及新增批文的电子证照生成及调用,保障审批过程中部门批文共享。 |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中心、市发改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 |
各相关部门、 |
2018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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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和事项通过“简、放、并、转、调”,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压减审批时限,其中,合并办理事项不少于16项,压缩审批时限事项不少于28项。 |
市住建局、市大数据中心 |
各相关部门 |
2018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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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力争100个工作日以内。 |
市住建局 |
各相关部门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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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进一步压缩至60个工作日以内。 |
市住建局 |
各相关部门、 |
2020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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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拓展政务服务移动应用 |
加强和规范政务服务移动应用建设管理,强化政务新媒体监管,调动社会资源力量,鼓励开展第三方便民服务应用,推动政务服务向APP、微信公众号等移动应用端延伸拓展,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指尖办理”,为群众提供多样性、多渠道、便利化服务,实现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随时随地办理。 |
市大数据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 |
各相关部门 |
2018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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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强化网络基础支撑环境建设 |
拓展完善电子政务外网覆盖范围,实现在市本级横联政府有关单位,纵向上联省、贵阳市电子政务外网,下联所有乡(镇、社区)、村(居),构建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一张网”。 |
市数网中心 |
各相关部门 |
2018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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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强化“云上贵州”贵阳分平台支撑作用 |
充分利用“云上贵州”贵阳分平台的资源优势,统一提供政务体系云服务,充分保证“一网通办”工程计算存储资源的按需分配和弹性扩容性能需求,实现全市政务系统数据在块上汇聚。 |
市大数据中心 |
各相关部门 |
2018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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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强化政务服务数据流通 |
按照“四通”(即网络通、数据通、目录通、基础库通)原则,积极推进全市政府数据100%实现共享交换。 |
市大数据中心 |
各相关部门、 |
2018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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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政府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做好政务信息系统改造对接,遵循“一数一源、多源校核、动态更新”原则,打通各部门间的数据壁垒,基于各部门已上架的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开展数据调度,推动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政府数据共享交换,实现政府数据的实时按需调用,避免数据和业务“两张皮”,减少在不同系统中重复录入,提高基层窗口工作效率。 |
市大数据中心 |
各相关部门 |
2018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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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强化数据共享安全保障 |
充分利用全市统一政务云平台、“云上贵州”贵阳分平台的资源优势和防护措施,按照政务信息资源分类分级制度,明确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共享、开放等环节的安全保障措施、责任主体和具体要求。 |
市大数据中心 |
各相关部门 |
2018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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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云上贵州”贵阳分平台国家信息化三级等保资质以及360态势感知系统优势,最大程度保障全市政务服务数据流转区域的安全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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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强化事中事后信息监管 |
积极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共享,依托信用中国(贵州贵阳)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登记备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监督检查、质量抽检等信用信息查询和共享服务。 |
市发改局、市大数据中心 |
各相关部门 |
2018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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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整合市场监管相关数据资源,加强对市场环境的大数据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
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中心 |
各相关部门 |
2018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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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线下“一门服务”工作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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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大厅,实现“一窗”分类受理 |
各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大厅比例不低于80%。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各相关部门,各乡(镇、社区)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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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服务模式,“一窗通办”事项达5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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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对安全、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其余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大厅。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各相关部门,各乡(镇、社区) |
2019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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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服务模式,“一窗通办”事项达7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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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推进大数据市民服务中心建设 |
坚持“网、数、通”的理念,推进大数据市民服务中心建设,打造一流的政务服务中心,优化提升实体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各相关部门 |
2020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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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力推进“不能说不行”改革 |
落实完善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以“窗口无否决权,部门限自由裁量权”为重点,在全市政务服务窗口大力推行“不能说不行”改革。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各相关部门,各乡(镇、社区) |
2018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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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本级政务大厅集中办理 |
除因安全等特殊原因外,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本级政务大厅集中办理。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各相关部门,各乡(镇、社区) |
2020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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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推动线上线下集成融合 |
依托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实时汇入网上咨询、网上申报、排队预约、现场排队叫号、服务评价、事项受理、审批(审查)结果和审批证照等信息,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无缝衔接、全过程留痕,为推进线下“一门服务”提供有力支撑。 |
市大数据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 |
市直相关部门、各乡(镇、社区)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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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次办成”工作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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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减少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 |
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精简材料达30%以上。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各相关部门,各乡(镇、社区)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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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累计精简材料达60%以上。 |
2019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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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推进各职能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政务信息交换共享,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增便利 |
大力推进各职能部门之间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政务信息交换共享,推广网上实名身份认证统一体系和电子证照批文库应用,整合涉及多部门事项的共性材料,实现企业和个人基本信息“一次采集、一库管理、多方复用、即调即用”,减少重复填写和重复提交。 |
市大数据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 |
各级各部门、各乡(镇、社区) |
2019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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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高频事项“一次办成” |
开展“集成套餐”服务。 |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中心 |
各相关部门、各乡(镇、社区)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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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政务服务“邮政速递”、在线支付等便利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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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高频事项实现“一次办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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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个政务服务高频事项实现“一次办成”。 |
2019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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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全面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
全面梳理全市各级政府“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并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的原则,2018年10月底前实现全覆盖。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各相关部门、各乡(镇、社区) |
2018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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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障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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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快完善相关法规制度 |
梳理“互联网+政务服务”急需的,以及与开展“一网通办”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快推动立改废工作。制定完善信息保护制度,切实保护政务信息资源使用过程中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研究制订政务服务事项材料标准、电子文件归档规范,逐步消除电子化归档的制度障碍。 |
市法制局 |
各相关部门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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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立监督举报投诉机制 |
依托市政府网站、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12340”政府服务热线等,丰富和完善互动渠道,方便群众咨询办事和投诉举报,接受群众监督。建立政务服务举报投诉平台,统一受理企业和群众对未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办事不便利等突出问题的举报投诉,并及时开展核查处理。 |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群工作中心、市督办督查局 |
各相关部门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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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开展百项问题疏解 |
聚焦企业和群众关注的身份和教育证明、商事服务、社保低保、就业创业、居住户籍等方面的堵点难点问题,结合“减证便民”行动和审批服务标准化要求,加大暗访督查力度,实时开展集中整治,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 |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督办督查局 |
各相关部门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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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落实资金保障 |
市财政部门要为“一网通办”智能化管理和数据共享平台建设、运营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
市大数据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财政局 |
各相关部门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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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加强督查考核 |
各级督办督查部门要将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门服务、一次办成”工作列为党委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和目标考核内容,以企业和群众感受为标准,建立工作督查机制,跟踪任务落实情况。对工作懈怠、推诿扯皮、推进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严格按规定追究责任。 |
市督办督查局 |
各相关部门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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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加强社会宣传引导 |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及时宣传报道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门服务、一次办成”工作推进成效,广泛征集公众意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为顺利推进工程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
市委宣传部、市政务服务中心 |
各相关部门 |
长期 |
|
附件2
进驻网厅事项及网上可申办情况表(部门)
|
序号 |
审批部门 |
行政 |
行政 |
行政 |
行政 |
其他 |
公共 |
事项 |
未开通网办事项 |
网上可申办率 |
备注 |
|
1 |
移民局 |
1 |
1 |
2 |
0 |
100% |
|||||
|
2 |
人社局 |
3 |
9 |
4 |
18 |
4 |
38 |
4 |
89% |
||
|
3 |
工信局 |
3 |
3 |
1 |
67% |
||||||
|
4 |
国土局 |
6 |
1 |
5 |
7 |
19 |
0 |
100% |
|||
|
5 |
住建局 |
6 |
2 |
8 |
2 |
75% |
|||||
|
6 |
财政局 |
1 |
1 |
0 |
100% |
||||||
|
7 |
残联 |
60 |
60 |
54 |
10% |
||||||
|
8 |
市场监管局 |
5 |
5 |
10 |
1 |
90% |
|||||
|
9 |
民政局 |
4 |
4 |
3 |
7 |
1 |
19 |
12 |
37% |
||
|
10 |
气象局 |
3 |
3 |
0 |
100% |
||||||
|
11 |
水务局 |
4 |
2 |
6 |
12 |
0 |
100% |
||||
|
12 |
文广局 |
15 |
2 |
17 |
2 |
88% |
|||||
|
13 |
交通局 |
20 |
2 |
22 |
8 |
64% |
|||||
|
14 |
农业局 |
22 |
1 |
1 |
24 |
3 |
88% |
||||
|
15 |
地税局 |
4 |
1 |
4 |
9 |
4 |
56% |
||||
|
16 |
城管局 |
11 |
1 |
12 |
0 |
100% |
|||||
|
17 |
卫计局 |
14 |
5 |
1 |
1 |
21 |
2 |
90% |
|||
|
18 |
商务局 |
1 |
1 |
0 |
100% |
||||||
|
19 |
人防办 |
2 |
2 |
0 |
100% |
||||||
|
20 |
民宗局 |
3 |
2 |
5 |
0 |
100% |
|||||
|
21 |
安监局 |
2 |
4 |
6 |
1 |
83% |
|||||
|
22 |
教育局 |
5 |
1 |
4 |
1 |
11 |
2 |
82% |
|||
|
23 |
国税局 |
4 |
8 |
12 |
2 |
83% |
|||||
|
24 |
档案局 |
1 |
2 |
2 |
5 |
4 |
20% |
||||
|
25 |
公安局 |
17 |
2 |
2 |
21 |
3 |
86% |
||||
|
26 |
司法局 |
1 |
1 |
0 |
100% |
||||||
|
27 |
发改局 |
1 |
5 |
6 |
3 |
50% |
|||||
|
28 |
生态局 |
10 |
1 |
9 |
20 |
1 |
95% |
||||
|
合计 |
163 |
25 |
14 |
22 |
70 |
76 |
370 |
109 |
71% |
||
附件3
进驻网厅事项及网上可申办情况表(乡镇社区)
|
序号 |
乡镇社区 |
行政 |
行政 |
行政 |
行政 |
其他 |
公共 |
事项 |
未开通网办事项 |
网上可申办率 |
备注 |
|
1 |
红塔社区 |
28 |
28 |
0 |
100% |
||||||
|
2 |
红新社区 |
1 |
31 |
32 |
0 |
100% |
|||||
|
3 |
新岭社区 |
3 |
24 |
27 |
0 |
100% |
|||||
|
4 |
百花社区 |
3 |
19 |
22 |
7 |
68% |
|||||
|
5 |
巢凤社区 |
3 |
6 |
6 |
13 |
28 |
9 |
68% |
|||
|
6 |
暗流镇 |
2 |
7 |
4 |
23 |
36 |
0 |
100% |
|||
|
7 |
流长乡 |
2 |
7 |
5 |
27 |
1 |
42 |
5 |
88% |
||
|
8 |
红枫湖镇 |
2 |
6 |
5 |
28 |
41 |
8 |
80% |
|||
|
9 |
犁倭镇 |
2 |
6 |
5 |
21 |
34 |
1 |
97% |
|||
|
10 |
卫城镇 |
6 |
6 |
5 |
29 |
46 |
0 |
100% |
|||
|
11 |
站街镇 |
6 |
7 |
5 |
29 |
47 |
0 |
100% |
|||
|
12 |
新店镇 |
2 |
7 |
5 |
29 |
43 |
0 |
100% |
|||
|
13 |
麦格乡 |
2 |
6 |
5 |
26 |
39 |
18 |
54% |
|||
|
14 |
王庄乡 |
3 |
7 |
5 |
28 |
43 |
1 |
98% |
|||
|
合计 |
30 |
65 |
0 |
57 |
217 |
139 |
508 |
49 |
90% |
||
备注:附件2、3统计时间为2018年7月11日,请各单位以实际变动后的事项数进行计算,推进网上可申办率达100%。
来源: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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