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2431278 | 成文日期: | |
| 文 号: | 清府办发〔2018〕116号 | 发布时间: | 2018-07-13 14:34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是 |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管委会,市有关工作部门:
现将《清镇市构建共商共建共治共享城市管理体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清镇市构建共商共建共治共享城市管理
体系工作方案
根据《贵阳市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管理体系工作方案》,为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市容环境和公共服务质量,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管理工作体系,助力贵阳市打造世界旅游名城、卫生城,跟上贵阳市建设公平共享创新型中心城市和加快建成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的步伐,结合清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管理体系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及《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6〕12号)结合起来,以落实贵阳市有关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管理体系要求为抓手,以理顺体制、完善机制为途径,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坚持全民参与、全面推进、全域实施,凸显“城市环境就是生产力、城市管理就是软实力”的重要作用,多方共商共建共治共享,实现现代城市管理向现代城市治理的根本性转变。
二、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以城市管理和服务为重点,创新城市治理方式,推进城市精细化、全周期、合作型治理,用市场、信用、法治、德治等手段协同监管,加强创新合作机制建设,构建开放高效的创新资源共享网络,加强社会协同、引导公众有序参与,合理开放领域,引入市场机制,推动政府、市场、社会、居民“四方联动”,实现城市管理主体多元化。形成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城市管理新体系,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人民的满意度。具体目标如下:
——2017年启动市综合执法局管理的环卫作业权限下放;逐步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市场准入制度,建立“一体化大环卫”作业全程监管机制,推进市场主体标准化作业;推进城市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城管+公安”联合执法模式;推进社区管理资源整合匹配,启动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共建共治共享机制试点;通过精准发力,联合推进难点问题治理,加强文明工地源头管理、建立渣土运输业务网上申报制度、推进“绿色渣运”、加快渣土倒土场选址设置进程、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立建筑工地、建筑垃圾一体化管理机制;完成在建项目建筑垃圾清运;推进大型楼盘综合治理。
——2018年 进一步推进“放管服”工作,经上级政府批准,将市综合执法局负责的行政审批事项逐步委托各乡(镇)实施;全面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推进户外广告经营权有偿转让,推行市政、园林绿化运行管养市场化;推进城市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配合贵阳市推广“百姓拍”APP平台搭建和公众参与有奖举报机制;明确市城管委成员单位职责,充分发挥城管委成员作用,建立管理与综合衔接机制;试点成立街区“门前三包”商户委员会,逐步推广;推广老旧小区共建共治共享管理模式;成立城市管理志愿者协会;建立城市管理诚信体系,引入第三方公共评价机制,提升城市管理监督考核公信度。通过精准发力,联合推进难点问题治理,配合生活垃圾大数据回收利用试点工作。初步形成文明工地源头管理、“绿色渣运”规范化管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一体化管理机制;推进大型楼盘综合治理。政府、市场、社会、居民“四方联动”的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管理体系初步形成。
三、重点任务
(一)转变政府职责,有效整合共建共治共享资源
1.推进管理重心下移
以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为切入点,强化对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顶层设计、科学规划、统筹协调、指导监督、绩效考核,逐步成立乡镇执法分局,进一步加快“放管服”的力度。
责任部门:市综合执法局、市财政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8年2月——2018年12月
2.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1)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扎实稳妥推进特许经营工作,鼓励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推进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公共交通、便民服务设施等的升级改造及市场化运作;
(2)推进“一体化大环卫改革”全覆盖。2018年起,“一体化大环卫”逐步像乡镇延伸;
(3)推进市政设施管养维护政府购买服务与合同管理,由市政府成立以国有市政固定资产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混合所有制市政管养维护专业公司,2018年启动市政设施管养维护政府购买服务;
(4)推进园林绿化设施管养维护政府购买服务,2018年全面实现城区市民广场、城市绿化带管养维护市场化,2020年实现公园管理市场化;
(5)推进户外广告经营权有偿转让。2018年起,对本市行政区域的户外广告资源经营权实行有偿转让,财政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优先安排用于城市管理工作经费,科学、高效、合理利用与配置城市空间资源。
责任部门:市综合执法局、市财政局(国资办)、市生态局
完成时限:2018年——2020年
3.健全信息共享平台
(1)健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积极配合贵阳市开展依托“社会和云”平台和城市管理“数据铁笼”平台,深入推进数字化系统管理平台,推进信息共享共用,打造“云上规划”、“数字规划”,确保社会治理和城市管理相关大数据分析研究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共同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2)完善全民网格员支撑平台建设。根据贵阳市要求,搭建城市管理“百姓拍”APP系统,优化群众参与、互动、激励功能;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和监督城市管理工作,使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置过程看得见、能监督、有反馈,充分调动市民群众共治、共评、共享城市管理的积极性,提升群众参与度和获得感。
(3)推进信息平台共建共享。根据贵阳市要求积极配合开展以块数据理念为指导,建立城市管理块数据中心,逐步运用“区块链”技术,强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社会诚信、公众奖励等城市管理数据的采集与整合,提升城市管理数据标准化水平,促进多部门公共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新机制。
责任单位:市委群工委、市综合执法局、市大数据办
完成时限:长期
(二)切实履职尽责,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协同体系
1.强化市城管委成员单位的主体责任。
(1)明确市政府在城市管理执法中的主体责任。结合城市执法体制改革要求,按照《中共清镇市委清镇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清镇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通知》(清委〔2018〕2号)文件,各部门各司其职,严格履行工作职责。通过召开城管委联席会议,定期研究解决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难点问题。
(2)加快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相融合。已纳入综合执法并完成部门移交的行政处罚权,行政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违法行为应及时劝阻并予以制止,需行政处罚的应及时将案件线索、相关证据按程序移送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的行政管理部门未移送线索的违法事项,在开展执法工作后,应告知之加强管理;在查处重大、复杂、争议较大或专业性较强的违法行为时,专业管理部门须协助、参与现场检查和勘验。
(3)优化“城管+公安”执法模式。按照贵阳市统一部署和安排,抓好推广工作,建立城管、治安、交巡警街面巡查一体的协同执法的工作机制,提高综合执法效能。
责任单位:市城管委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
2.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重要作用
(1)推进市场主体标准化作业。根据《贵阳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和作业标准(试行)》《贵阳市市容环卫作业规范(试行)》制定符合清镇市的管理标准,通过大数据手段,切实加强对环卫保洁市场化作业的过程控制及质量监管。对城市管理服务外包服务不到位的企业,采取合同约束加大处罚力度。
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8年
(2)提升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住建部门应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履行城市管理职责的日常监管和考核评价。结合城市执法体制改革,2018年3月开始,由市住建局牵头,会同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共同召集物业公司召开大会,对物业企业履行城市管理职责进行业务培训及法制教育。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查处违反城市管理相关规定案件时,除对违法行为人依法进行处置外,依法对所涉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由住建部门录入企业诚信档案。在大型楼盘物业公司建立综合执法服务室,办公场地由物业企业在物业用房中调剂,公安、城管联合入驻,与物业企业人员联合办公,提升城市治理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各社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8年
(3)推进社会组织履行的公共责任。辖区范围酒店、集贸市场、加油站、公交始末站、文体场馆、办公写字楼等附件式公厕必须向市民免费开放。为缓解入厕难、停车难等问题,主动开放自有产权附件式公厕、停车场等资源的机关、企业、商户,优先推荐参与“文明机关”、“文明经营户”、“文明企业”等荣誉称号评比,鼓励各级各类社会资源支持参与城市管理公共服务。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住建局、市文明办、市文旅局,各社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8年
3.有效激活社会组织的自治功能
(1)试点成立“门前三包”商户委员会。以适度街区为单元,由社区组织建立“门前三包商户委员会”制度,商户当委员每日轮流值班,开展自督自查,对“门前三包”落实较好的商户授予“诚信经营户”荣誉称号,提升经营户责任感与美誉度,形成“自我管理到位、志愿服务到位、监督检查到位、应急响应到位”的良性互动氛围。
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诚信办、市文明办,各社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8年
(2)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坚持群众主体的工作思路,通过志愿服务联合会加强组织建设、机制建设、监督考核、宣传引导,不断激发志愿服务的工作活力与内生动力,常态化开展城市管理志愿服务主题活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城市管理人人有责、和谐环境人人共建、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综合执法局,各社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8年
4.切实加强社区的基础作用。
(1)强化社区资源科学配置。践行公平共享理念,按照“政府规范引导、小区自治经营、全民共享监督”的原则,职能部门参与,社区具体组织实施,对居民小区停车资源、规范的临时占道摊区资源、一定数量的公共户外广告牌等可利用公共资源进行梳理和统计,作为社区公共资源由社区负责管理,通过公开招投标等形式向社会直接出租,对中标后转租的一律取消承租经营资格。
责任单位:市委群工委、市综合执法局,各社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8年
(2)推进老旧小区物业化管理。复制推广白云区铝兴社区治理模式,建立背街小巷、楼群院落造血式治理机制,由社区采取物业化管理模式合理向小区居民收取准物业管理费。所收费用专项用于社区环境治理,提升背街小巷、楼群院落卫生保洁、野广告清理、安全秩序维护等公共服务质量。所需临时工可通过建立小区居民“微信圈”、“QQ群”等共建平台发布公益性岗位,在本小区内招募居民志愿者进行有偿服务,鼓励学生勤工俭学、下岗人员、劳动力富余人员积极参与。经费收取及使用情况定期在小区公示栏进行公示,推动居民小区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实现老旧小区资源成果公平共享。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委群工委、市综合执法局,各社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8年
(三)创新工作机制,推动共建共治共享常态化
1.落实公众参与激励机制。
有效利用城市管理“百姓拍”APP平台。积极鼓励与引导市民通过“百姓拍”APP平台对市区范围市容秩序、环卫保洁、违法建设、车窗抛物、野广告清理、非机动车摆放、工地扬尘、市政施工、环卫及交通设施等城市管理方面问题,进行监督举报。
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财政局,各社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8年
2.完善城市管理诚信机制。以推进落实“双公示”制度和运用信用信息平台为重点,着力构建城市管理社会诚信体系。将“公约引导、信用约束、法律规制”相结合,以信用信息记录、共享和应用为主线,紧扣制度、数据、平台、应用,以诚信自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为导向,进一步建立健全“时时守信处处收益,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城市管理信用联合激励惩戒机制。
责任单位:市诚信办、市综合执法局、市大数据办、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社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8年
3.引入第三方公共评价机制。探索建立通过市场化引入城市管理第三方对各单位、社区、管委会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通过服务外包,将城区日常的市政养护、道路保洁、市容管理、公厕管理等内容监管交由第三方公司执行,考核结果作为城市管理部门对各单位、社区、管委会城市管理工作的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提升城市管理监督考核的公信度。市综合执法局参照贵阳市“以奖代补”的有关规定落实本级匹配资金,统一考核、分配、奖励。
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8年起
(四)联合精准发力,共同破解城市管理痛点难点
1.建立建筑工地、建筑垃圾一体化管理机制。
(1)加强文明工地源头管理。各工程项目开工前应按文明工施管理要求向市综合执法局备案,明确渣土消纳场地、建筑垃圾运输线路后,落实保洁措施后方可开工;承包企业应具备工地防尘措施、使用渣土运输企业等条件方可承揽;减少土石方开挖层层转包环节,加速推进渣土运输公司化运营。
(2)建立渣土运输业务网上申报制度。建立渣土运输业务网上申报、审批平台,由住建部门定期发布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信息,由渣土运输企业在网上进行申报,减少渣土运输中间转包环节,促进渣土运输处理业务公平共享。
(3)推进“绿色渣运”。2017年,“绿色渣运”覆盖率达65%,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覆盖率73%;2018年,“绿色渣运”达100%;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得到根治。
(4)加快渣土倒土场选址设置进程。针对大型工地、重点工程、保障房等项目的渣土处置需求,由市综合执法局就近选址,召集住建、国土、生态、安监、交警等部门进行联合研究,着力解决当前渣土处置难问题。
(5)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变建筑垃圾管理由清运+填埋的“末端”处理,为生产、流通、消费、收集和处理的全程监管。通过出台和落实鼓励政策,帮助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做好下游产品的销售,打通全产业链,促进建筑垃圾处置产业化发展,实现建筑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工作目标。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交警大队、市安监局、市生态局、市国土局
完成时限:2018年
2.加速在建项目建筑垃圾清运进度。
(1)结合我市实际,拟定城区渣土运输车辆行驶的时间段;通行时段由市综合执法局、市交警大队研究协商确定。
(2)对目前全市所有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和建筑工地采取分类管理、就近消纳的原则,进行合理分配;
(3)对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开设简化办理“绿色通道”,科学规划、快速处理其渣土运输难题。通过联动管理工作措施,有效提升施工单位当日建筑垃圾运量,减少施工现场内建筑垃圾特别是渣土堆放的“库存”压力,同步增加建筑工地的扬尘防治、施工进度等连带效应。
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交警大队、市住建局
完成时限:2018年
3.积极配合贵阳市生活垃圾大数据回收利用试点工作。2018年起,积极配合贵阳市开展在城市管理“百姓拍”APP平台开发生活垃圾上门回收信息化服务试点工作,搭建居民与公共服务企业的桥梁。同时,加强相关宣传工作,开展垃圾分类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活动,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综合利用的要求。
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教育局、市大数据办,各社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
4.推进大型楼盘综合治理
(1)精准发力治理重点区域。结合广大、中环等各大楼盘当前存在和可预见的突出问题,按照“政府指导、企业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研究制定专项综合整合方案。
(2)针对难点确立整治时序。针对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市容管理等难点问题,开展针对性整治,排出时间表,倒排整治时序,确保完成整治任务。
(3)强化属地责任联合执法。充分发挥社区服务中心大型楼盘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职能职责,巩固和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成果,逐步夯实基层基础,健全网格管理机制,确保社区接得住、管得好;推广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城管、公安、交管、物管联合工作体。
(4)健全督查考核问题机制。健全大型楼盘督查考核机制,细化考核标准和奖惩措施,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加大对大型楼盘城市管理的督查力度,定期在媒体上进行通报,根据督查情况对问题严重的相关企业、责任单位和社区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实施约谈和问责。
责任单位:市委群工委、市督办督查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各社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8年1月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清镇市共建共治共享城市管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协调推进共建共治共享城市管理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城管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委办公室主任担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工作日常事务。
(二)保障经费投入。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为主、社会参与”的原则,财政要对共建共治共享城市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资金保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健全责任明确、分类负担、精准高效的经费保障机制。
(三)健全考核制度。共建共治共享城市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范畴,由市城管委统筹进行考核评定。加强绩效考核,健全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及第三方考评机制,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考核奖惩体系。
(四)细化工作措施。各项工作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就本方案所明确的工作任务,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完善配套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并根据本方案制定子方案,强化保障机制。各责任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共建共治共享城市管理体系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五)建立工作制度。领导小组适时召集各责任单位开工作例会,听取各责任单位工作情况汇报,部署下一步工作。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共建共治共享城市管理体系建设过程中重大问题及疑难问题。
(六)营造舆论环境。高度重视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协同推进体系建设与宣传工作,凝聚共识。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主渠道和监督作用,积极宣传共建共治共享城市管理体系建设的各项措施和群众参与、互动方式,确保共建共治共享城市管理体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七)加强督促检查。对共建共治共享城市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实行全程督查监察,将体系建设工作作为督查的重要内容,各责任单位履职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落实不力和在改革过程中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坚决问责。
(八)建立问责机制。明确本方案中各组织层级的职能与职责,制定具体工作标准,以此为依据实施履职测评,测评结果与部门绩效挂钩,对没有完成目标任务和出现差错的进行问责,确保本方案各项任务的高质量完成。
来源: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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