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2431260 | 成文日期: | |
| 文 号: | 清府办发〔2018〕91号 | 发布时间: | 2018-06-08 12:25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是 |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社区服务中心,各相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促进政务服务“同城通办、就近办理”,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根据《贵阳市推进政务服务“同城办”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国务院、省政府、贵阳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托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梳理能够我市在贵阳市能联网通办的审批服务事项,统一规范业务办理流程,优化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资源配置,推进政务服务基层化和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的平台互通、身份互信、证照互用、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工作,逐步实现办事群众在贵阳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站、点)均可就近办理相关事项,最大限度地实现“同城通办、就近办理”,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群众办事增便利。
二、工作任务
同城通办是指通过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站(点)设置同城通办窗口、政务服务自助申报终端等渠道为办事群众提供不受管辖区域限制的政务服务。办事企业和群众可就近自主选择到我市及贵阳市范围内任一开展同城通办的政务服务大厅(站、点)场所办理同城通办业务。
(一)清理“同城通办”事项目录
同城通办业务范围包含贵阳市及各区(市、县)、乡(镇、社区)、村(居)四级通办事项。按照“便民、合理、可行”的原则,将我市各审批部门、乡(镇、社区)、村(居)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同城通办”范围,为办事群众提供更加便捷、更经济、更规范的服务。(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各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各乡<镇、社区>)
(二)建立完善“电子档案”
各部门、乡(镇、社区)要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要求,运用“电子档案”技术,利用大数据网络传输手段,建立事项办理业务“电子档案”,实现网上大厅数据共享,提高“全城通办”事项办理效率。(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各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各乡<镇、社区>)
(三)打通“同城通办”数据接口
依托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行政审批、代办服务、部门转办、邮政快递等功能,完善我市政务服务数据交互共享平台功能,推进审批服务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流转审批,逐步实现办事群众在我市及贵阳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站、点)均可就近办理相关事项。(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各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各乡<镇、社区>)
(四)建立“同城通办”制度规范。
根据同城通办业务事项目录编写业务办理规范,明确事项申报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和审查标准。编制系统操作指引和资料传递归档相关配套制度,切实保障“同城通办”落到实处。(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各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各乡<镇、社区>)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动员阶段
各部门、乡(镇、社区)要梳理本部门、本级办理程序简单、流程规范基本相同的“全城通办”事项,报市政务服务中心汇总后公布。政务中心要编写同城通办业务操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完成网上办事大厅行政审批系统同城通办业务权限配置维护,并做好系统操作测试等准备工作。
完成时限:2018年6月30日前。
(二)试运行阶段
发布开展同城通办工作通知,下发同城通办业务办理规范。做好同城通办工作安排部署,整合窗口职能,完善排队叫号等服务设施功能,做好人员培训。与贵阳市先行试点的云岩区、南明区、高新区等取得联系,试运行同城通办业务办理。探索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扎实推进“同城通办”试运行工作。
完成时限:2018年7月31日前。
(三)深化推进阶段
及时收集总结同城通办试运行过程中的经验,深化推进。收集、分析、总结深化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同城通办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30日前。
(四)巩固提升阶段
深入分析同城通办深化阶段问题,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同城通办相关配套制度,持续优化同城通办服务,实现全市范围内政务服务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办理。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推行“同城通办”服务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转变政府职能、有效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多头跑问题的有力抓手,各部门、乡(镇、社区)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成立以本部门、本级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推进时间表,明确工作机构、人员和职责,认真履责、协同推进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健全工作机制
各部门、乡(镇、社区)要按照全市同城通办服务规范,建立同城通办回访制度和投诉制度,推进同城通办规范办理。探索建立电子材料等同于纸质材料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健全纸质材料就地存放制度。在纸质材料电子档案化前,探索通过邮政快递、全程代理员传递纸质材料到相应权限部门进行查验、复核。
(三)加强支撑保障
同城通办工作纳入全市政务服务工作专项目标考核,市政务服务中心定期对各部门、乡(镇、社区)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各部门、乡(镇、社区)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整合资源,着力解决同城通办推进过程中人员机构、基础设施等困难问题,强化业务培训,建立完善工作奖惩激励机制,确保取得实效。
来源:清镇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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