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2431238 | 成文日期: | |
| 文 号: | 清府办发〔2018〕66号 | 发布时间: | 2018-05-04 09:44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是 |
各乡镇、市各有关部门:
2018年是“十三五”时期的中期阶段,是“十三五”规划实施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18〕238号),以及省、贵阳市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的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组织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意义
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清镇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十三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对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同志围绕贵州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突出加速发展、加快转型、决胜脱贫攻坚的主基调,以“守底线、走新路、打造升级版、争当排头兵”的总体思路,落实好“大扶贫、大数据”两大战略行动,打造贵阳市创新型中心城市重要发展区和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建设样板区、建成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社会,走出一条西部欠发达城市经济发展和生态改善“双赢”的可持续发展之路,顺利完成《纲要》提出地目标和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良好的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评估重点
(一)对重大战略任务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围绕《纲要》和市委提出的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守底线、走新路、打造升级版、争当排头兵”的总要求,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打造创新型中心城市重要发展区,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和旅游产业化发展,与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大战略任务实施情况进行深入评估,重点分析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对存在问题的成因进行剖析,提出下步改进工作的对策建议。
(二)对发展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估。主要是对《纲要》确定的“经济发展、科技创新、生态环境、民生保障、扩大开放”等29个方面的主要指标,特别是11个约束性指标的进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包括指标的实现程度、完成5年目标的趋势判断等。对其中各方面普遍关注的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目标实现程度进行重点分析监测。
(三)对重点任务、重大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主要是对《纲要》提出“坚持生态优先,全力建设公园城市;坚持创新驱动,开创全面创新新格局;坚持“两大一铝”引领,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坚持统筹兼顾,全力推动城乡发展;坚持改革开放,全力创优发展平台;坚持共建共享,全力推进民生保障;坚持文化引领,全力构筑精神高地”等重大政策和重点任务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包括为完成任务采取的政策措施、建设的重大工程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提及原因等。
(四)对进一步推动《纲要》的实施提出对策建议。根据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及省内外、市内外发展环境的新变化,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包括是否需要对规划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修订等。
三、评估方法
(一)自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坚持以政府系统自评估为主,有效整合已有评估资源,持续推进评估工作创新,在精心做好调研方案基础上,开展深入细致的实地调研,不断提升自评估的质量和效率。同时,通过定向委托或公开招标,选择国内外知名研究机构、评估咨询机构和智库开展第三方评估,将第三方评估结果作为自评估的重要参考。
(二)综合评估和专题评估相结合。着眼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展情况,深入开展综合性、系统性评估。同时,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选取若干重大专题,采取委托、招标等合作形式,部署开展若干专题评估。
(三)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从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倒推,更多地运用系统分析、计量模型、政策模拟等方法,逐项对照目标进度要求,发现问题,提出确保目标实现的对策建议。同时,从迫切需要解决的各领域各环节问题顺推,明确破解难题的路径和办法,积极主动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四)过程评估和效果评估相结合。既要综合运用文献梳理、调研访谈等方式,评估围绕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以及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所开展的主要工作、采取的具体措施及落实情况;更要强化前后情景对照、成本收益分析,加强对规划实施所取得的实际成效、人民满意程度,以及中长期发展影响等的评估。
(五)标准化与个性化相结合。既对各项工作的进展成效、质量效益、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发展态势进行规范化、格式化评估;又结合不同领域的实际情况,制订适用高效的工作程序,综合运用统计数据和非统计数据资源,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方法,避免不同地区、不同领域简单套用同一种程序、机械使用同一个标准。
(六)客观评价和主观感受相结合。既要掌握各项目标任务进展,做好定性分析和定量评价,客观反映规划实施情况;又要将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作为重要评价标准,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更大范围、更具代表性的企业、公众等社会调查,提高评估结果的感知度和认受度。
四、组织方式和任务分工
“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由市发改局牵总,会同有关部门、乡镇、社区、管委会,按照职能分工共同起草《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按时报市人民政府审核。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高度负责、周密部署。
(一)《纲要》中主要指标、主要工作任务的牵头单位要对各自负责的相关领域地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项目工作情况及成效进展进行全面自评,其中主要指标及重大工程项目需提供实现进度、预期展望及相关说明,形成评估报告报市发改局。(各牵头单位见《“十三五”规划纲要重点指标中期评估责任分解表》《“十三五”规划纲要重要任务中期评估责任分解表》)。
(二)各有关牵头部门负责对“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其他由市政府印发的专项规划、经市政府批复或同意由部门印发的市级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形成评估报告,经专家评审、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市发改局。市发改局与相关牵头部门加强沟通合作,通过联合调研、交流研讨、报送专题信息等方式参与重点专项规划评估工作(各牵头单位见《“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中期评估责任分解表》。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市发改局要抓好总体组织协调工作,协调解决好评估工作中的问题。各牵头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一把手亲自抓,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通力协作,确保中期评估任务圆满完成。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工作班子,制定具体的评估工作方案,并为评估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二)科学进行评估。在“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过程中,要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要突出重点,紧扣《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和战略任务,突出政府履行职责的情况。
(三)认真撰写报告。为达到中期评估的预期目的,提交的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是要对目标的完成情况行分析评价,包括采取的政策措施、取得的成效、是否达到预期进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等,对后两年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判断分析,提出是否调整指标的建议。特别是对《纲要》提出的约束性指标的进展情况进行重点分析评价。二是对《纲要》提出的重点任务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包括采取的政策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等。三是评估规划提出的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四是对规划中的重大项目进度、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实施成效进行评估。五是针对规划的主要发展目标和重大项目预期与实际存在的偏差,提出目标和重大项目需要调整和修订的内容及建议。六是提出“十三五”后两年的工作思路和措施建议。
(四)纳入目标考核。各责任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将纳入2018年全市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市督查督办局对推进工作不到位地将进行督查通报。
(五)加强信息沟通。请各有关部门指定1名中期评估工作联系人,于4月30日前将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电子政务报送市发改局(孟志鸿处)。同时,建立工作微信群,请扫描附件加入。
六、进度安排
(一)2018年6月底前,各牵头部门要按照工作要求的职责分工,完成《纲要》中各自负责领域的《“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和《“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评估报告》,报送市发改局。
(二)2018年7月20日前,市发改局完成《清镇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上报市人民政府。
中期评估采用数据的截止时点为2018年6月30日。
附件:1.《“十三五”规划纲要重点指标中期评估责任分解表》
2.《“十三五”规划纲要重要任务中期评估责任分解表》
3.《“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中期评估责任分解表》
2018年5月4日
(联系人:孟志鸿;联系电话:82521712;QQ邮箱583266448)
附件1
“十三五”规划纲要重点指标中期评估
责任分解表
|
类别 |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0年 |
属性 |
牵头单位 |
|
|
经济发展 |
1 |
生产总值年均增长(%) |
12左右 |
预期性 |
市发改局 |
|
|
2 |
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 |
18 |
预期性 |
市发改局 |
||
|
3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 |
11 |
预期性 |
市商务局 |
||
|
4 |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年均增长(%) |
10 |
预期性 |
市财政局 |
||
|
5 |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
70 |
预期性 |
市住建局 |
||
|
6 |
总人口(万人) |
70 |
预期性 |
市卫计局 |
||
|
科技创新 |
7 |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 |
45 |
预期性 |
市工信局 |
|
|
8 |
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 |
50 |
预期性 |
市商务局 |
||
|
9 |
大数据相关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 |
40 |
预期性 |
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
||
|
10 |
大健康相关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 |
20 |
预期性 |
市发改局 |
||
|
11 |
科技进步贡献率(%) |
62左右 |
预期性 |
市发改局(科技局) |
||
|
12 |
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
3以上 |
预期性 |
市发改局 |
||
|
13 |
全社会R&D占GDP比重(%) |
2以上 |
预期性 |
市发改局(科技局) |
||
|
生态环境 |
14 |
空气质量优良率(%) |
90 要求 |
约束性 |
市生态局 |
|
|
15 |
森林覆盖率(%) |
50 |
约束性 |
市生态局 |
||
|
16 |
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平方米) |
15 |
约束性 |
市生态局 |
||
|
17 |
单位GDP综合能耗降低率(%) |
达到省要求 |
约束性 |
市发改局 |
||
|
18 |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 |
达到省要求 |
约束性 |
市生态局 |
||
|
19 |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 |
达到省要求 |
约束性 |
市生态局 |
||
|
20 |
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达到省要求 |
约束性 |
市生态局 |
||
|
21 |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 |
约束性 |
市生态局 |
||
|
22 |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 |
10 |
约束性 |
市工信局 |
||
|
民生保障 |
23 |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40000 |
预期性 |
市人社局 |
|
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20000 |
预期性 |
市农业局 |
|||
|
24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4以内 |
约束性 |
市人社局 |
||
|
25 |
累计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
5 |
预期性 |
市人社局 |
||
|
26 |
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岁) |
75 |
预期性 |
市卫计局 |
||
|
27 |
群众安全感 |
95以上 |
约束性 |
市公安局 |
||
|
扩大开放 |
28 |
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 |
15 |
预期性 |
市投促局 |
|
|
29 |
引进市外到位资金年均增长(%) |
15 |
预期性 |
市投促局 |
||
附件2
“十三五”规划纲要重要任务中期评
估责任分解表
|
序号 |
重要任务 |
牵头单位 |
|
第二篇 坚持生态优先,全力建设公园城市 |
||
|
1 |
第四章 加快推进公园城市体系建设 |
市生态局 |
|
2 |
第五章 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 |
市生态局 |
|
3 |
第六章 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 |
市生态局 |
|
4 |
第七章 创新生态体制机制 |
市生态局 |
|
第三篇 坚持创新驱动,开创全面创新新格局 |
||
|
5 |
第八章 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
市发改局(科技局) |
|
6 |
第九章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
市发改局(科技局) |
|
7 |
第十章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
市委组织部 |
|
第四篇 坚持“两大一铝”引领,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
||
|
8 |
第十一章 推动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 |
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
|
9 |
第十二章 加快发展大健康产业 |
市发改局(大健康办) |
|
10 |
第十三章 大力发展铝精深加工产业 |
市工信局 |
|
11 |
第十四章 大力发展现代装备制造业 |
市工信局 |
|
12 |
第十五章 大力发展特色优势轻工产业 |
市工信局 |
|
13 |
第十六章 加快新型建材及新型建筑业发展 |
市住建局 |
|
14 |
第十七章 积极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及传统能源转型升级 |
市发改局 |
|
15 |
第十八章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
市商务局 |
|
16 |
第十九章 大力提高产业集约集聚发展水平 |
市发改局 |
|
17 |
第二十章 加快发展都市现代农业 |
市农业局 |
|
第五篇 坚持统筹兼顾,全力推动城乡发展 |
||
|
18 |
第二十一章 优化城乡一体化发展布局 |
市发改局 |
|
19 |
第二十二章 加速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
市发改局 |
|
20 |
第二十三章 优化提速城镇建设 |
市住建局 |
|
21 |
第二十四章 提高城镇建设管理水平 |
市住建局 |
|
22 |
第二十五章 推进农业人口转移 |
市人社局 |
|
第六篇 坚持改革开放,全力创优发展平台 |
||
|
23 |
第二十六章 充分发挥“三大创新平台”开放引领作用 |
市投促局 |
|
24 |
第二十七章 深化区域合作 |
市投促局 |
|
25 |
第二十八章 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
市发改局 |
|
26 |
第二十九章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
市政府办 |
|
第七篇 坚持共建共享,全力推进民生保障 |
||
|
27 |
第三十章 深入实施大扶贫战略行动 |
市农业局 |
|
28 |
第三十一章 增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
市发改局 |
|
29 |
第三十二章 全面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
市群工委 |
|
30 |
第三十三章 推进全面依法治市 |
市依治办 |
|
第八篇 坚持文化引领,全力构筑精神高地 |
||
|
31 |
第三十四章 全力创造文化发展新特色 |
市文旅局 |
|
32 |
第三十五章 统筹发展文化事业 |
市文旅局 |
|
第九篇 强化实施保障,推进实现规划蓝图 |
||
|
33 |
第三十六章 建立和完善规划管理体系 |
市住建局 |
|
34 |
第三十七章 建立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
市住建局 |
|
35 |
第三十八章 切实加强政府廉政建设 |
市纪律监察委 |
附件3
“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中期评估
责任分解表
|
序号 |
市级行动计划及重点专项规划 |
牵头单位 |
|
1 |
《清镇市“十三五”产业发展规划》 |
市发改局 |
|
2 |
《清镇市公园城市建设专项规划》 |
市生态局 |
|
3 |
《清镇市“十三五”现代服务业专项规划》 |
市商务局 |
|
4 |
《清镇市“十三五”城镇化建设专项规划》 |
市住建局 |
|
5 |
《清镇市“十三五”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规划》 |
市交通局 |
|
6 |
《清镇市“十三五”水利建设规划》 |
市水务局 |
|
7 |
《清镇市“十三五”农业发展规划》 |
市农业局 |
|
8 |
《清镇市“十三五”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规划》 |
市文旅局 |
|
9 |
《清镇市“十三五”生态工业发展专项规划》 |
市工信局 |
|
10 |
《清镇市“十三五”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 |
市工信局 |
|
11 |
《清镇市“十三五”科技创新驱动专项规划》 |
市发改局 |
|
12 |
《清镇市“十三五”投融资专项规划》 |
市金融办 |
|
13 |
《清镇市“十三五”水土保持专项规划》 |
市水务局 |
|
14 |
《清镇市“十三五”教育专项规划》 |
市教育局 |
|
15 |
《清镇市“十三五”人才发展专项规划》 |
市委组织部 |
|
16 |
《清镇市“十三五”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规划》 |
市供电局 |
来源:清镇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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