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镇市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比学赶超”考核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2431228 成文日期:
文 号: 清府办发〔2018〕54号  发布时间: 2018-04-17 14:58
发布机构: 是否有效: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镇市重大

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比学赶超”

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社区服务中心、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清镇市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比学赶超”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4月16日

清镇市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

“比学赶超”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引导各乡镇、各部门坚定不移地扩大投资规模、提高投资效益、优化投资结构,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根据《贵州省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双挂钩”考核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代表团的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贵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重要部署以及清镇市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新发展理念,建立常态化考核机制。依托贵州项目云平台,运用大数据信息技术,对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充分调动各市直部门、乡镇、管委会和公司思项目、争项目、推项目的积极性,确保完成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任务。

二、考核原则

(一)注重实绩。以考核年度取得的实际工作成效为重点,根据年度目标制定和完成情况、任务落实情况和相关工作执行情况,采用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其中:定量考核数据依据项目云平台数据和统计数据。

(二)公开透明。按照公平、公正、客观的要求。考核办法、考核程序、评分标准公开,力求对全市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进行客观评价。

(三)有奖有惩。对目标任务完成好、工作开展情况好的地区和部门给予奖励,对目标任务未完成和工作任务落实不力、不到位的地区和部门进行惩罚。

三、考核对象

(一)一类考核单位

1.管委会(4个):红枫湖片区建设管委会、职教新城管委会、物流新城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乡镇(8个):站街镇、卫城镇、新店镇、暗流镇、犁倭镇、麦格乡、王庄乡、流长乡。

3.国有公司(5个):工投公司、城投公司、国投公司、产投公司、住投公司。

(二)二类考核单位

当年有重大项目建设任务的市直有关部门或其他单位,每年年初根据重点项目确定。

四、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单位年度内重点项目储备、开工、完工、投资完成情况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等。重点项目范围为:

(一)重大基础设施和支柱产业中对经济发展有重要影响的项目。

(二)高新技术产业化并能带动行业技术进步,对经济发展有重要影响的项目。

(三)对全市或区域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作用的生态农业、环境保护项目。

(四)对全市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等项目。

(五)上年结转到当年继续实施的重点项目。

(六)重点项目投资规模原则为5000万元以上,得到上级资金支持、纳入上级调度督查、各级领导关注的项目不受资金规模限制。

(七)市重点建设项目按阶段分为收尾、续建、新开工和预备项目。

1.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本年度应完工的项目列为收尾项目。

2.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本年度继续实施的项目列为续建项目。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审批或项目已完成核准、备案,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完成,本年度应开工建设的项目列为新建项目。

4.已纳入经济和社会相关发展规划,项目法人和建设资金已基本落实,项目建议书已批准、或有关部门已同意开展前期工作、或项目已备案,正在开展有关前期准备工作,本年度争取开工建设的项目列为预备项目。

五、考核方式及程序

(一)项目的确定和申报

1.纳入考核对象的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管委会,根据项目的隶属关系及属地原则,编制本部门、本地区列入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名单,每年10月底前,向市发改局申报。

2.市发改局根据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整理和遴选,提出市重点建设项目名单草案,上报市政府审定。

3.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名单经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由发展改革部门印发执行,纳入政府目标考核。

(二)考核方式

年度综合考核与双月度通报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1.月通报。每月结束后二十日内,清镇市发改局对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截止上月底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一类考核单位进行综合得分排名;二类考核单位只进行综合评分,不排位。

2.年度综合考核。下一年度一季度前,由市重大办会同政府办、市督办督查局等有关部门对全年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考核:一类考核单位进行综合得分排名;二类考核单位只进行综合评分,不排位,年终测评分在90分以下的,定为不合格。

六、考核评分

1.计算单项指标分值,区别不同指标,分别采用直接评分确定分值或通过改进的功效系数法对指标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消除指标量纲影响后,再计算出该项指标分值。

2.计算综合测评分值,将单项指标分值汇总得到综合测评分值。

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

七、奖惩措施

根据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结果,兑现相应奖惩。

(一)奖励方面

1.在申报中央各类资金(含基金、债券等)和省预算内投资时,对排名前三的地区给予倾斜。同时,对国家、省和贵阳市出台的有关投资和项目建设优惠政策予以倾斜和优先考虑。

2.在申报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时,对排名前三的地区给予倾斜。

3.在年终评先选优、年度绩效考核时,对排名前三的地区给予加分。

(二)惩处方面

1.月度排位连续两个月在倒一,在市政府常务会上进行检讨发言。

2.对排名后三或考核不合格的单位,相应扣减责任单位年度绩效目标考核的分值。

本办法自2018年1月起施行,由市发改局负责解释。

附件:清镇市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项目“比学赶超”考核评分表

附件

清镇市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项目“比学赶超”考核评分表

目标内容

目标要求

基础分值
(一类考单位)

基础分值
(二类考单位)

评分办法

目标完成情况

自评分

考核评分

备注

合计

100

100

一、年度目标和推进计划制定情况

24

4

1.年度目标制定情况。

年度投资目标额增长情况

10

0

采用改进的功效系数法评分,具体为:Zi=(Xi-Xmin)÷( Xmax-Xmin)×4+6。式中,Zi为被考核地区的分值,Xi为被考核地区年度投资目标增长额,Xmax为各地年度投资目标额增长最大数,Xmin为各地年度投资目标额增长最小数。Xi=当年计划投资目标额-上年计划投资目标额。增长额为负数,按0分计算。

年度投资目标增速情况。

10

0

采用改进的功效系数法进行评分,具体为:Zi=(Xi-Xmin)÷( Xmax-Xmin)×3+7。式中,Zi为被考核地区的分值,Xi为被考核地区目标增长率,Xmax为各地增长率的最大值,Xmin为各地增长率的最小值。Xi=(当年计划目标-上年计划目标)÷上年计划目标。增速为负数,按0分计算。

2.年度目标和项目推进明细计划按时上报情况。

是否按规定的时间上报年度目标和推进项目明细计划。

2

2

采用直接评分法评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上报工作得满分;未按时上报减1分,未上报不得分。

3.年度目标和项目推进明细计划上报质量。

上报年度目标是否达到要求,项目推进明细计划的项目名称是否规范,行业类型划分是否正确,建设内容是否清楚,数据逻辑关系是否准确等。

2

2

采用直接评分法评分。无错误得满分,有错误酌情减分,未上报不得分。

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67

87

1.项目开工率

确保新建项目全部开工建设

26

36

本指标采用直接评分法进行评分,具体为:按实际开工的百分比计算得分:Zi=X实际÷X目标×26。式中,Zi为被考核地区的分值,X实际为被考核地区实际开工的项目,X目标为市下达的本地区项目新开工任务。

2.项目完工率

确保收尾项目全部完工

14

18

本指标采用直接评分法进行评分,具体为:按实际完工的百分比计算得分:Zi=X实际÷X目标×14。式中,Zi为被考核地区的分值,X实际为被考核地区年度实际完工项目,X目标为市下达的本地区全年项目完工任务。

3.投资完成率

确保完成年度投资任务

14

18

本指标采用直接评分法进行评分,具体为:按实际完成的百分比计算得分:Zi=X实际÷X目标×14。式中,Zi为被考核地区的分值,X实际为被考核地区年度实际完成投资,X目标为市下达的本地区全年目标任务。

4.前期工作完成率(以单个项目手续完成率计算)

确保项目手续完善

13

15

本指标采用直接评分法进行评分,具体为:按实际完成的百分比计算得分:Zi=X实际÷X目标×13。式中,Zi为被考核地区的分值,X实际为单个项目前期手续实际完成数,X目标为单个项目应完成的手续数。

三、日常管理工作情况

9

9

1.落实市委、市政府政府领导和市重大办有关工作情况。

市委、市政府领导有关工作批示的办理和落实情况。如项目现场观摩会,项目集中开工、新闻报道等。落实市重大办工作安排情况。如安排的督查、检查、自查等工作。

2

2

采用直接评分法评分,根据执行情况酌情减分。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日常工作情况。

建立目标管理和管理制度,日常调度运行情况,及时上报项目推进情况好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措施等分析材料等情况。

2

2

采用直接评分法评分,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管理制度健全,将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推进工作纳入地方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度考核。日常工作调度和运行情况,根据执行情况酌情减分。

3.数据和信息报送质量。

依据项目云平台,及时补充、完善和更新“项目云”数据库中的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数据和信息依据,根据要求报送旬报、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并对报送的数据、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5

5

采用直接评分法评分,根据数据和信息是否按时报送和报送质量情况酌情减分。

来源: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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