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明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3747534 成文日期: 2022-05-13
文 号: 南府办函〔2022〕30号 发布时间: 2022-05-13 14:08
发布机构: 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是否有效:
内容概述:

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明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南明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配合做好编制工作。

2022年5月13日

南明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

编制工作方案

为依法履行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统筹和推进全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45号)和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落实贵州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的要求,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遵循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和内在机理,按照保证生态安全、突出生态功能、兼顾生态景观的次序,以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生态、农业、城镇空间为对象,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科学布局和组织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助力国土空间格局优化,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二)规划定位。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专项规划。区(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要细化落实省、市级生态修复目标任务,与相关规划衔接,实现各级保护修复项目的落地,侧重于具体项目实施性和操作性,是所在地区开展生态修复活动、审批各类生态修复项目的依据。

二、总体目标

通过摸清全区生态本底,综合分析生态质量和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找准全区主要生态问题,到2022年底前编制完成我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科学确定山水林田湖草各项生态保护和修复任务目标,统筹谋划我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总体布局、合理分区、重点工程等,推动形成“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的生态保护和修复机制,构建全区生态安全新格局。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综合评价。统一采用南明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作为规划现状底数和基础底图,综合各类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社会经济等相关资料,开展南明区自然地理条件、自然资源特征、生态系统状况、水平衡等分析,掌握南明区内国土空间生态现状。充分利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等成果,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开展生态系统质量、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生态系统退化程度、生态系统恢复力等评价,识别生态系统服务重要性高、生态系统恢复力差、生态敏感性高的国土空间分布,开展生态修复单元划分。

(二)识别生态问题。以生态修复单元为对象,针对各单元的国土空间全域及生态、农业、城镇空间,从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和内在机理、自然地理格局演化出发,结合生态系统状况、国土空间现状、人类活动影响,诊断突出生态问题、研判重大生态风险、识别空间冲突区域。明确南明区各生态修复单元的主攻方向、重点区域和主要任务。

(三)明确目标指标。以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为主线引领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结合南明区社会经济发展趋势,衔接相关规划,落实省级生态保护格局、生态修复目标任务,科学提出南明区2025年、2030年、2035年分阶段目标。按照上下衔接、统分结合、简明适用等原则,合理设定生态修复指标体系。

(四)部署修复项目。遵循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充分发挥自然生态系统自我恢复能力。统筹森林、草地、河流、湖泊、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要素与农田、城市人工生态系统之间的协同性,注重地上地下、山上山下、岸上岸下、上游下游的系统性,因地制宜,合理部署重点项目,按生态系统恢复力程度,科学确定保育保护、自然恢复、辅助修复、生态重塑等生态修复目标和措施。依据省级规划生态保护格局细化的生态修复单元和市级规划谋划的重点项目。进一步明确并规划南明区保护修复重点项目的实施区域和建设内容,确保项目落地。

(五)形成规划成果。提出统筹和科学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主攻方向、重点项目、实施区域、建设内容、时序安排、资金测算、政策措施等,形成南明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文本、说明书、图件、附表、专题研究报告等成果。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本次规划分为前期准备、现状调查与综合评估、形成初步成果、提交最终成果和规划报批五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前期准备(2022年3月—2022年4月)。正式启动规划编制工作,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成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政策研究、项目咨询、项目经费申报等前期工作,收集基础资料,启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项目采购工作。

(二)现状调查和综合评估(2022年4月—2022年5月)。完成规划编制项目采购工作,确定规划编制单位,对接相关规划,梳理基础资料,制定调查计划。组织现场调查、座谈交流、补充收集基础资料,进一步研究确定规划技术思路、工作方向与重点。结合全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相关专题研究等成果,启动全区生态系统综合评估。

(三)形成初步成果(2022年5月—2022年6月)。在生态系统综合评估结果的基础上,衔接省、市级生态修复规划、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依据国家、省、市生态保护修复相关技术标准或规范,明确全区生态保护和修复的工作目标、谋划总体布局,建立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库等。6月下旬形成规划初步成果,提交专家评审,征求各乡(街道)及区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四)提交最终成果(2022年6月30日)。根据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后提交市自然资源局进行技术审查,根据审查意见和成果要求,优化完善相关内容,形成最终成果。

(五)规划报批(2022年10月底前)。按程序上报区人民政府审批并发布,并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统筹推进规划编制工作,研究审议规划编制重要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快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决定成立南明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卓 荦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陈生华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  刘盛刚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庆锋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曾丹丹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纪刚区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

侯兵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韦国权  区水务管理局副局长

况植培  区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胡慧  市生态环境局南明分局副局长

陆映红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吴炯  市交管局南明分局副局长

王艳  区统计局经济调查中心主任

王尧军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李世贤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各乡(街道)办分管领导

规划编制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自然资源局,陈生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庆锋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沟通协调、督查落实等事宜。日常工作由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骨干作为联络员,全程参与规划编制相关工作。

(二)落实资金保障。按照《贵州省自然资源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区财政局将规划编制经费纳入2022年度财政预算,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推进。

(三)做好技术保障。区自然资源局要严格按程序选择有规划编制资质和经验的单位承担规划编制工作,由区自然资源局与规划编制单位共同牵头,积极与省内外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及省、市有关部门协调对接,聘请生态修复相关领域权威专家、学者组建专家团队,为规划编制出谋划策,构建“多专业、全链条”的技术体系,高质量推进规划编制工作,确保提交高质量规划成果。

附件:1.南明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2.南明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资料收集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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