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标 题: 关于明确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制定机关: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所属领域: 社会保障
发文字号: 筑人社通〔2019〕58号 公布日期: 2019-04-09
文件状态: 有效 施行日期: 2019-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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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保中心、市就业中心,各相关部门:

按照中央关于稳就业的部署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人社部印发《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36号)精神,推动各地深入实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应,现将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筑人社通(2017)133号文规定的“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改为“全城通办”,即在市级范围内参保且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可以选择全市任一个技能提升补贴受理窗口申领补贴。

二、根据人社厅函(2018)339号文的要求,“全面取消现金业务、全面取消手工办理、全面取消社银人工报盘”,技能提升补贴采取FES方式发放。

三、每期技能提升补贴由各级业务受理部门于次月初通过FES推送到各级社保财务,对发放失败的数据及时查明原因并修改相关信息后再次推送,确保补贴按时拨付。

以上事项从2019年5月开始执行,各级业务受理部门要严格按照《贵阳市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审核流程》办理业务,严格执行初审、复审程序,杜绝一人经办,不得随意增加办事环节。

附件:贵阳市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审核流程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9日

来源: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原创文章,作者: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guanjia.lanluo.cn/ku/1043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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