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关于印发《贵阳市地方性立法规定的公安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 | ||
| 制定机关: | 贵阳市公安局 | 所属领域: | 公安 |
| 发文字号: | 筑公通〔2023〕83号 | 公布日期: | 2023-08-31 |
| 文件状态: | 有效 | 施行日期: | 2023-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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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贵阳市地方性立法规定的公安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
各分、县(市)局,贵安新区公安局,市局各单位:
《贵阳市地方性立法规定的公安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试行)》已经市局第110次党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并在相关行政处罚法律文书中明确本行政裁量权基准(试行)适用情况,工作中遇到问题请与法制支队联系。
附件:贵阳市地方性立法规定的公安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试行).pdf
贵阳市公安局
2023年8月31日
来源:贵阳市公安局贵阳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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