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关于印发《贵阳贵安国家(省)工程研究中心支持暂行实施细则》的通知(筑发改高技〔2021〕339号) | ||
| 制定机关: | 贵阳市发展改革委;贵安新区管委会 | 所属领域: | 科技 |
| 发文字号: | 筑发改高技〔2021〕339号 | 公布日期: | 2021-07-09 |
| 文件状态: | 已废止 | 施行日期: | 2021-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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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关于印发《贵阳贵安国家(省)工程研究中心支持暂行实施细则》的通知(筑发改高技〔2021〕339号)
市直相关部门、各区(市、县、开发区)发展改革部门,贵安新区相关部门、各园区、各乡镇:
根据《贵阳贵安人才“强省会”行动若干政策措施》( 筑党发[2021]9号)文件精神,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联合制定《贵阳贵安国家(省)工程研究中心支持暂行实施细则》,现予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阳贵安国家(省)工程研究中心支持暂行实施细则.pdf
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2021年7月9日
来源: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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