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3562258 | 成文日期: | 2020-07-05 |
| 文 号: | 南府办函〔2021〕37号 | 发布时间: | 2020-07-05 21:59 |
| 发布机构: | 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是否有效: | |
| 内容概述: | |||
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根据《南明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第十四次城建工作联席会专题会议纪要》(南府专议〔2021〕205 号),同意原贵阳市城乡规划局南明分局以“南明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履行相关工作职责,现刻制“南明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印章,自即日起启用。
特此通知
启用印模印章:

2020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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