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1947433 | 成文日期: | 2018-05-11 |
| 文 号: | 南府发〔2018〕21号 | 发布时间: | 2018-05-11 14:55 |
| 发布机构: | 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是否有效: | |
| 内容概述: | |||
南府发〔2018〕21号
南明区人民政府关于贵阳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南明段)工程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
因城市建设的需要,经贵阳市相关部门批准,在贵阳市南明区进行贵阳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南明段)工程项目建设。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决定对该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予以征收:
一、征收范围:贵阳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南明段)工程项目红线范围内房屋。
二、征收部门:贵阳市南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征收实施单位:南明区房屋征收管理局。
四、征收签约期限:2018年5月19日至2018年6月20日。
五、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附件:1. 贵阳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南明段)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doc
2.贵阳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南明段)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助方案.doc
3.贵阳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南明段)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奖励方案.doc
4.贵阳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南明段)工程项目农房征收补偿方案.doc
5.贵阳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南明段)工程项目农房征收补助方案.doc
6.贵阳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南明段)工程项目农房征收奖励方案.doc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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