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人民政府关于贵阳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南明段)工程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1947433 成文日期: 2018-05-11
文 号: 南府发〔2018〕21号 发布时间: 2018-05-11 14:55
发布机构: 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是否有效:
内容概述:

南府发〔2018〕21号

 

南明区人民政府关于贵阳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南明段)工程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

 

  因城市建设的需要,经贵阳市相关部门批准,在贵阳市南明区进行贵阳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南明段)工程项目建设。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决定对该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予以征收:

  一、征收范围:贵阳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南明段)工程项目红线范围内房屋。

  二、征收部门:贵阳市南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征收实施单位:南明区房屋征收管理局。

  四、征收签约期限:2018年5月19日至2018年6月20日。

  五、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附件:1. 贵阳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南明段)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doc

                2.贵阳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南明段)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助方案.doc

                3.贵阳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南明段)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奖励方案.doc

                4.贵阳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南明段)工程项目农房征收补偿方案.doc

                5.贵阳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南明段)工程项目农房征收补助方案.doc

               6.贵阳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南明段)工程项目农房征收奖励方案.doc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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