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26年市级重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文 号: 筑府办函〔2026〕19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26-05-26 发布时间: 2026-06-03 14:38
文件有效性: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26年

市级重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筑府办函〔2026〕19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单位,市管企业:

为认真做好2026年市级重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切实发挥督办示范效应和典型带动作用,提高办理工作水平和质量,按照市领导相关要求,现将《2026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重点代表建议目录》《2026年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牵头及代表专业小组参与督办重点代表建议目录》《2026年市政府领导领衔督办建议提案目录》《2026年市政协主席、副主席领衔督办重点提案目录》《2026年市政协各专委会领衔督办重点提案目录》印发,并对做好重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统筹,压实责任

各承办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加强统筹,同向发力,把办理好市级重点建议提案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同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推进本地本部门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工作结合起来,把办理过程转化成倾听民意、纾解民忧、化解难题的重要抓手;要严格落实办理责任,认真执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专人负责办”的分级责任,主办单位要发挥牵头组织作用,会办单位要密切配合,确保把每一件重点建议提案办好办实办到位。

二、深化调研,沟通到位

坚持问题导向,把调查研究贯穿办理全过程,各承办单位对每一件重点建议提案都要认真研究,摸清问题根源、找准症结所在、细化解决措施,共同研究制定解决方案;要通过电话联系、开展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加强与代表、提案者的沟通联系,充分听取意见建议,沟通协商达成一致后再汇总办理落实情况。

三、跟踪督办,全面提质

市级重点建议提案须于2026年7月24日前全部办理完毕,并按程序报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会办单位须于6月30日前主动将会办意见反馈主办单位)。各承办单位要紧盯时间节点,注重办理实效,力求实现通过办理“一件”建议、提案,解决“一类”问题,推动“一个”领域发展的示范引领效应,从而全面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质增效。

市政府办公厅将与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开展联合督办、回访复查,全面、准确掌握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及时协调和帮助解决各单位在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办理过程中相关协调事宜,请与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陈小雨;电话:87988692、15985139354)、市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处(联系人:胡海荣;电话:87987373、13595122560)、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詹朝娟;电话:87989822、18785188620)联系。

附件:1.2026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重点代表建议目录

   2.2026年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牵头及代表专业小组参与督办重点代表建议目录

   3.2026年市政府领导领衔督办建议提案目录

   4.2026年市政协主席、副主席领衔督办重点提案目录

   5.2026年市政协各专委会领衔督办重点提案目录

   筑府办函〔2026〕19号附件1-5.docx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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