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917210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3-03-21
- 文 号:
- 乌府发〔2023〕5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
因公共利益需要,贵阳市北京东路延伸段(贵阳东北城市干道)二期(东风镇范围内)道路工程项目建设已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之规定,现决定对该建设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房屋征收如下:
一、征收范围:贵阳市北京东路延伸段(贵阳东北城市干道)二期(东风镇范围内)道路工程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房屋
二、征收主体: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政府
三、征收实施部门:贵阳市乌当区房屋征收局
四、征收签约期限:自2023年3月21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其中:
第一签约时段:2023年3月21日起至2023年3月26日止
第二签约时段:2023年3月27日起至2023年3月29日止
第三签约时段:2023年3月30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
五、征收补偿:按照《贵阳市北京东路延伸段(贵阳东北城市干道)二期(东风镇范围内)道路工程项目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贵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依法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乌当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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