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发〔2024〕1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云岩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323372
  • 信息分类:
  • 区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4-02-27
  • 文  号:
  • 云府发〔2024〕1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云府发〔2024〕1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云岩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全区干部群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云岩、法治云岩进程中,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他们在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用实际行动谱写了时代正气之歌,展现了中华民族见义勇为传统美德和无私奉献的高尚品质。

根据《贵州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贵阳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暂行办法》,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彭军、石国吉、王琴、高恒力4名同志全区通报表扬,授予荣誉证书,从区见义勇为专项基金中每人给予5000元奖励。

希望全区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见义勇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为榜样,学习他们临危不惧、不怕艰险的英雄气概,学习他们无私奉献、舍己救人的高尚情操,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的精神,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云岩、法治云岩作出更大贡献。

云岩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3日

原创文章,作者:云岩区人民政府,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guanjia.lanluo.cn/ku/44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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