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任〔2024〕5号
关于袁鸣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
经研究,区人民政府决定:
袁 鸣同志任云岩区盐务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 鑫同志任贵阳市黔灵山公园管理处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云岩区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罗 毅同志任云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龙 腾同志任云岩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跃龙同志任云岩区市政工程管理所所长(副科长级),原任区市政工程管理所副所长职务自然免除;
张定兰同志不再担任云岩区盐务街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赵 欢同志不再担任云岩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赵光冉同志不再担任云岩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邓少俊同志不再担任云岩区头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云岩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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