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任〔2023〕20号
关于江文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
经研究,区人民政府决定:
江文明同志任云岩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职务,原任云岩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戴惟婧同志任云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朱 桦同志任云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不再担任云岩区文昌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廖 霆同志任云岩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不再担任云岩区大营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潘 阳同志任云岩区黔灵东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不再担任云岩区茶园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张荣锦同志任云岩区大营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贺继欣同志任云岩区马王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郑璜志同志任云岩区三桥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胥骄玲同志任云岩区茶园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钰佳同志任云岩区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穆安静同志不再担任云岩区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云岩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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