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分类
区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发文时间
2019-05-05 16:25 -
文号
白府发〔2019〕14号 -
是否有效
是 -
信息名称
区人民政府关于《白云区2019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区直属机构,区管企业,白云经开区:
《白云区2019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19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云区2019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
法治政府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黔党发〔2017〕15号)、《贵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筑党发〔2017〕20号)和《白云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根据《贵阳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白云区实际,紧紧围绕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生态文明示范区,制定白云区2019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
一、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严格落实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组织安排与法治政府建设密切相关的学习内容,政府常务会有针对性的组织学习法律法规,提高依法执政的水平。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政府各部门领导班子的学法情况每半年报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材料制度。(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司法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区政府年内至少组织一次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题培训,各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有计划、有考核、有记录,集中培训时间按省、市要求完成。健全完善行政执法队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逐步建立完善行政执法队伍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加大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培训力度。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司法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国务院,省、市取消、调整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做到及时衔接,无缝对接,确保落实到位。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明确审批要件,编制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图,优化和再造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年内完成对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的全面清理,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环节的有偿中介服务一律取消。(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区司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公共服务。规范“网上晒权”,加快推进“网上行权”工作,实现政务服务网与行政审批系统的无缝对接,积极推进政府系统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一站式”网上办理和“全流程”效能监管。将企业通过“一网通办”系统开办审批时间压缩至10个工作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时间压缩至80个工作日,不动产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80%,持续深化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实清单管理。严格落实“网上办理、当场办理、就近办理、便民服务、限时办理、从严监管、承诺办理”等七张服务事项清单,提升审批服务效率。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巩固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建设,整合资源推进“智慧司法”建设,为群众提供普及化、智能化、一体化、精准化、覆盖全业务的“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区政府办、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区司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深入推进“先照后证”、“五证合一”和“一照一码”等改革措施,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完成社会信用平台与省市平台的对接,实现与省、市、全国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向社会提供执法信用信息查询和服务。(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级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一票否决制”。对凡是纳入排污许可的工业企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普查,分级建立企事业单位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全省统一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责任单位:市生态局白云分局、区监委、区审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不断完善清单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推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和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动态管理。实现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非禁即入”的全面落实,建立政府投资正面清单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程序。以区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必须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经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发布。未经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有效手段督促部门、单位履行规范性文件报备职责,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进一步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水平。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责令制定机关纠正,拒不纠正的坚决予以撤销并通报。认真受理和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建议。(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完成区级规范性文件审核任务。区政府各部门将清理情况报送区司法局审核后,于12月底前完成对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向社会公布,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司法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严格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认真落实《白云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白府发〔2016〕23号),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备程序,推进重大决策清单制度,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档案化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政府各部门负责普遍建立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司法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制度。完善区政府和区政府各部门法律专家咨询制度,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政府重大决策、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应诉等方面的作用。区级各部门要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决策风险评估机制。严格执行白云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对典型重大决策,开展实施情况后续评估。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相关配套(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一)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精神,有序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监、公共卫生、安全生产、劳动保障、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探索论证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逐步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问题。按照省、市有关精神,研究制定我区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责任单位:区深改办、区司法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政府各部门配合)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机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梳理、细化行政裁量标准,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规范行政强制执法程序。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的现象。切实落实执法公示、全程记录、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信息收集、互联互通和共享机制。(区司法局、市公安局白云分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严格规范行政文明执法
(一)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登载信息发生变动的,须在30日内向区司法局报告,并申请换发新证。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前必须参加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证后才能上岗执法。加强对持证执法工作监督检查,建立执法人员退出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机制,经2次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人员,要从执法人员信息库中清除。(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面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和评查标准,执法单位自查率要达到80%以上,主管部门抽查率达到50%以上。各系统要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观摩评查、模拟执法等方式,总结案卷制作经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样本案卷。(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牵头,各乡(镇)政府、区级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严格落实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全面落实执法经费财政保障机制,罚没收入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征管体制,不得通过任何形式变相使执法经费与罚没收入挂钩。开展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坚决纠正以罚定支、返还罚款的做法,坚决纠正行政执法单位下达罚款指标,将罚没收入作为人员工资、工作经费来源的做法。(责任单位:区财政局牵头,各乡(镇)政府、区级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明确具体行政执法行为各环节程序和文书制作要求,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落实,严格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探索推行行政执法现场监督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牵头,各乡(镇)政府、区级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备案制度。重大执法决定须经法制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作出后,须报区司法局备案,接受监督。(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牵头,各乡(镇)政府、区级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
(一)主动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及时主动报告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接受询问和质询,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责任单位:区政府办牵头、各乡(镇)政府、区级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拓宽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渠道,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制度,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专门执法监督和执纪问责。对收费基金项目,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取消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和预算执行审计、重大投资项目审计、金融审计、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加强行政监察,积极推进行政问责,严肃查处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责任单位: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监委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一)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创新政务公开方式,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建立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责任单位:区政府办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行政决策和执法信息公开。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进一步完善便民、高效的行政执法查询系统。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逐步探索跨部门的行政执法信息互联共享。(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发改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政务服务网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政府各部门负责)
九、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一)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积极参加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和研讨,不断提升复议应诉人员的能力和水平。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程序。(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牵头,区级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依法分流涉法涉诉来访事项,严格实行访诉分离,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依法逐级表达诉求,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责任单位:区信访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和力量,更多群众得到法律援助服务。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探索完善村委会、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政府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确保《白云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政府常务会议全年至少1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司法局)
(二)加强法制队伍建设。按照省、市要求,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制定相关配套规则办法。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确保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政府各部门要明确承担法制工作的机构,确定专职法制工作人员。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有力保障。(责任单位:区委编委办、区司法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机制。修订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标准,把打造法治政务环境纳入其中,加强对建设法治政府、打造法治政务环境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开展依法行政中期督查和年终考核,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落实。建立并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信息报送和情况交流。及时反映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重点工作动态,总结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政府各部门负责在政府网上报送信息每季度不少于2条,全年不少于8条,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将对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按要求报送《行政复议案件统计表》和《行政应诉案件统计表》等相关材料。(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来源:白云区人民政府
原创文章,作者:白云区人民政府,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guanjia.lanluo.cn/ku/571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