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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区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时间
2023-02-13 10:49 -
文号
白府办函〔2023〕3号 -
是否有效
是 -
信息名称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白云区城市更新事务中心…
文件解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白云区城市更新事务中心印章和废止贵阳市白云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 贵阳市白云区城乡“三变”改革办公室印章2枚的通知》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区各直属机构,区管企业,白云经开区:
根据《中共白云区委办公室 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阳市白云区城市更新事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白党办发〔2022〕8号)文件精神,设立贵阳市白云区城市更新事务中心,为区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不再保留贵阳市白云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贵阳市白云区城乡“三变”改革办公室事业单位编制,两个单位所属人员整体划入区城市更新事务中心。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的通知》(筑府办发〔2014〕61号)规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刻制“贵阳市白云区城市更新事务中心”印章,自文件下发之日启用。原贵阳市白云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贵阳市白云区城乡“三变”改革办公室印章于文件下发之日停止使用,交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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