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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区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时间
2022-10-27 14:45 -
文号
白府办函〔2022〕59号 -
是否有效
是 -
信息名称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云区2022年法治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区各直属机构,区管企业,白云经开区:
《白云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2022年10月27日
白云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结合白云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推动更好发挥政府职能作用
1.及时完善权责清单。根据国务院、省市级部门权责清单编制情况,及时组织调整完善区级政府部门、乡(镇、街道)权责清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工作部署,组织区级政府部门、乡(镇)编制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
2.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将更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改革,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区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
3.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全面实施政务服务“数字服务”便民工程,紧跟全省政务服务“五个通办”“一窗通办2+2模式”改革部署,扎实做好“三化”便民服务,着力打造复合型政务服务新模式。持续提升“一网通办”水平,2022年底前,“全程网办”事项占比70%以上,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的以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政务服务窗口好评率达95%以上。(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
4.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2022年营商环境改革重点任务清单,重点推动打造“贵人服务·简便宜心”白云特色营商环境品牌,做好白云区优化营商环境十五条。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进行全面清理,制定提高招商引资质量的指导意见或实施方案。开展营商环境评估,及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商促局、区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
5.加强民营企业权益保护。开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推进“法治体检”常态化,打造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品牌,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
6.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各政策制定机关要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落实审查责任,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全口径审查。对清理出的存在排除、限制竞争情形的政策措施及时按程序予以废止或者修改。市场监管部门要统筹协调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面的信息沟通协作。(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商促局、区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
7.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相关规定,普遍落实“非禁即入”。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制度,定期开展排查,适时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对已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市场准入清理,对与法律法规不符的条款适时进行调整,及时清理废除与市场准入有关法律法规不符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商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区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
8.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依法依规界定失信行为,实施失信惩戒措施。(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
9.积极推进法治保障工程,建设社会治理现代化创新区。贯彻落实《白云区建设社会治理现代化创新区工作方案》,积极推进法治保障工程,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严格执法司法,优化法治服务,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
二、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10.积极配合立法工作。根据工作部署,配合上级政府和人大常委会完成立法项目、法规、规章的研究、起草等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司法局,区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
11.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和备案审查制度,压实起草部门法制审核责任。全面清理区级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合格率达100%。(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
三、提升决策公信力执行力
12.强化决策程序实施。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执行目录清单管理,编制和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强化风险评估,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合法性审查率达100%。(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
13.持续推进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区政府及其部门公职律师覆盖率符合要求、法律顾问全覆盖。重大决策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意见。建立履职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加强履职情况考核。(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
14.强化决策责任追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而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应当倒查责任,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对决策机关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责任单位: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5.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加大综合执法推进力度,稳步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给基层。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2022年底前完成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的换发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制度。(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
16.加强重点领域执法。依法加大对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未成年人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交通运输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化对电信网络诈骗、养老金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新型犯罪打击力度,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入推进禁毒“大扫除”三年专项行动,持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白云分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
17.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有关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严格执行“首违不罚”和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分步骤分阶段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执法问题。(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
18.加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公安部深入推进公安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的意见,推动形成系统严密、运行高效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推动执法责任体制改革,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推动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高。(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白云分局)
19.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指导。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加强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执法程序。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对行政执法的日常监督和指导。开展形式多样的典型案例学习活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警示指导作用。(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
20.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行政机关制定执行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开展以案释法和违法警示教育活动。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提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率。(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
五、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21.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坚决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抓好新冠肺炎疫情的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加强流调溯源、核酸检测、医疗救治、应急处置等的依法处置。从严从紧、抓细抓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
22.依法应对突发事件。完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以及与之相衔接配套的各级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卫健局、市公安局白云分局、区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
23.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依法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监管和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在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时采取必要措施,切实保护公民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卫健局、市公安局白云分局、区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
24.加强应急处置培训。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将应急法律法规和应急管理知识列入应急培训内容,每年定期开展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类媒体开展专栏、专题、访谈等公益宣传,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服从依法作出的应急管理措施。(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卫健局、市公安局白云分局、区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
六、强化矛盾纠纷预防调处
25.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推动全区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建成达标司法所7个。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
26.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排查“五级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民转刑”隐患和婚恋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强化源头预防、排查预警、调解化解。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法治教育,开展社区矫正中心开放日活动。(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
27.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高质量建设行政复议应诉事务中心。行政复议登记受理以及办案场所、工作经费、办案设备等保障到位,加强诉前协商,推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022年底前,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
28.持续推进“两降一升”。对行政复议被纠错率和行政诉讼败诉率高的乡(镇、街道)和部门进行约谈,提升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推动行政机关行政复议被纠错率、行政诉讼败诉率低于全市平均值。(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
七、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29.形成监督合力。探索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协作配合机制、行政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长效联合监督机制,推动党内监督与各类监督有机贯通融合。(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检察院、区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
30.发挥统计监督作用。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健全问责制度,推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落实。(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区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
31.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组织开展区级部门、乡(镇、街道)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责任单位:区审计局、区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
32.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落实《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严防重大风险。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督促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政府机构履行生效判决义务。(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商促局、区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
八、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33.积极推进智治支撑工程,提高数据资源利用效能。依托“智慧白云”系统、“指尖白云”APP等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为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提供数据支撑。(责任单位:区大数据局、区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
34.完善电子证照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电子身份证、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加强电子印章的统一管理,持续推进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网中的应用,实现应关联尽关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白云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大数据局、区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
35.落实《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在依法保护国家安全、商业秘密、自然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同时,拓宽政府数据公开渠道,推进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共享,在政府数据开放平台优先有序开放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领域政府数据。(责任单位:区大数据局、区民政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
36.有序推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平台应用。运用信息化手段助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实施。(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
九、加强组织保障推动任务落实
37.各级行政机关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以“两个确立”统一思想和行动,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
38.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实行部门、乡(镇、街道) “订单式”学法考试,推动以考促学、以考促用。加强律师、社区矫正、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基层紧缺人才培养,逐步扩大法治人才规模。(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司法局、区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
39.深入推进民法典实施。坚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严格依据民法典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
40.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持续做好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有关工作。持续做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选树一批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标杆。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
41.加强法治督察。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抓实“关键少数”,推动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全覆盖,在法治督察中强化关键性结果性指标运用,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年度任务落地落实。(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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