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分类
区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
发文时间
2020-09-14 12:58 -
文号
白府办发〔2020〕58号 -
是否有效
是 -
信息名称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云区2020年人民防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贵州省人民防空条例》、《贵州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建设管理规定》,按照贵州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组织全省人防音响警报试鸣演练的相关要求,贵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做好贵阳市2020年“9.18”人民防空音响警报试鸣演练工作的通知》(筑府人防通字〔2020〕29号)文件要求,我区将于2020年9月18日(星期五)与全市同步进行人防音响警报器试鸣演练,为确保演练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精神和贵阳市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以提高防空袭斗争组织指挥能力建设为重点,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广泛宣传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及人民防空知识,识别熟知人民防空警报信号,强化城市居民防空防灾和居安思危的意识,结合贵阳市“9.18”全市人民防空音响警报试鸣演练暨人防宣教活动方案,不断增强人民防空部门履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使命任务的能力。
二、试鸣时间
2020年9月18日(星期五)10时00分—10时15分。
三、试鸣方式
按以下顺序发放警报信号:
10:00—10:03发放预先警报;
10:06—10:09发放空袭警报;
10:12—10:15发放解除警报。
三种警报信号鸣响间隔时间为3分钟。
四、警报试鸣范围
白云区主城区及警报器设置点。
五、演练指挥地点
区行政中心
六、组织指挥
为确保白云区人民防空音响警报试鸣演练的及时、准确、顺利实施,成立白云区人民防空音响警报试鸣演练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筹开展我区的人民防空音响警报试鸣演练工作。
指 挥 长:刘仁好(区政府副区长)
副指挥长:李桂平(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何璨(区政协副主席)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各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大数据局、区融媒体中心、区供电局、人民防空警报器设置点单位。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区政府办,由区政府办主任李斌同志担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指挥部办公室成员由区政府办总值班室(人防科)同志组成。
指挥部为临时性机构,演练结束后自行撤销。如有需要,由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代章。
七、成员单位及相关责任单位分工
(一)区政府办。负责人民防空音响警报试鸣演练的具体组织、技术保障及试鸣演练培训和协调等有关工作;统筹全区试鸣演练的各项工作,做好全区各警报器鸣响信号的统一控制、统一发放;组织有关部门做好警报器试鸣演练的公告、宣传资料发放等工作。
(二)各乡(镇)及街道办事处。配合做好辖区内警报器试鸣演练工作的宣传,组织辖区群众辩听人民防空警报信号。
(三)区教育局。做好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学生宣传工作,结合白云区警报器试鸣演练工作,9月18日(星期五)上午10时00分至10时15分组织好学生辩听人民防空警报信号。
(四)区公安分局。负责人民防空音响警报试鸣演练期间的社会治安维护工作,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人民防空音响警报试鸣演练时进行捣乱、破坏等活动造成社会混乱。
(五)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在2020年9月14至18日合理安排播放、刊登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组织人民防空音响警报试鸣演练公告》(见附件1)。
(六)区大数据局。组织移动、电信、联通公司向全区手机用户发布人防音响警报器试鸣演练短信温馨提示。(温馨提示短信内容见附件2)
(七)区供电局。负责保障演练当天白云区主城区及警报器设置点供电,确保电源供应。
(八)人民防空警报器设置点单位。做好人民防空警报器的维护工作,2020年9月18日10时00分至10时15分各人民防空音响警报器设置点要有管理人员在场,并保证有一名能熟练掌握警报器使用方法的技术人员,坚守岗位,严格操作,确保人员与设备安全。警报试鸣期间要注意观察警报器运行状态,一旦鸣响失灵,要及时进行手动操作,确保试鸣万无一失。
人民防空音响警报试鸣演练涉及范围较广、影响较大,为避免演练引起社会公众不必要的恐慌,全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区人民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把人民防空音响警报试鸣演练作为提高全民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的重要措施来抓。在人民防空音响警报试鸣演练期间要明确各自职责、指定专人负责,通力合作,积极配合,协调联动,确保人民防空音响警报试鸣演练工作圆满成功。
点击查看:《白云区2020年人民防空音响警报试鸣演练工作方案》解读
来源:区政府办
原创文章,作者:区政府办,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guanjia.lanluo.cn/ku/574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