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云区控辍保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 信息分类
    区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时间
    2019-09-23 11:40
  • 文号
    白府办发〔2019〕54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云区控辍保学工作方…
  • 信息名称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云区控辍保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有关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按时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的通知》(黔教督〔2019〕31号)《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子女入学情况和疑似辍学学生情况核查的通知》(黔教函〔2019〕412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控辍保学工作,区政府制定了《白云区控辍保学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认真开展工作,确保控辍保学取得成效。

2019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云区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全力做好我区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确保不让一名适龄儿童失学辍学,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私返复学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97号)、《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按时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的通知》(黔教督〔2019〕31号)、《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子女入学情况和疑似辍学学生情况核查的通知》(黔教函〔2019〕412号)文件要求及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常委会、省委专题工作会暨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和省政府专题会议提出的明确要求,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让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不失学辍学,确保义务教育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二、组织机构

建立区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及区政府分管教育工作副区长具体负责,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区政府办、区督办督查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扶贫办)、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人社局、区残联、区妇联、团区委、各乡(镇)、社区联动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控辍保学、劝返复学工作有序推进。控辍保学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区督办督查局负责督查指导工作。

三、目标任务

(一) 落实政府法定职责,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各乡(镇)、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下发的名册,动员村(居)委会积极行动,组建包保专班进门入户对每一位疑似辍学儿童情况进行逐一核查,逐一劝返,逐一建档,让辍学学生尽快返校,确保失学学生按时复学。对不能正常就读的特殊儿童,要采取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特校就读等方式,确保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同时,各乡(镇)、社区建立疑似辍学学生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监管,防止复学后又辍学的情况发生。到2019年9月25日前,劝返复学率达到50%,到2019年11月底前,力争我区户籍学生辍学人数为零。

(二)严格执行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区教育局认真核查教育部下发的疑似辍学名单、学籍系统小学毕业生库、各校辍学生名单,对核查出的疑似辍学名单分类建立台账。未进行学籍登记的在校适龄儿童,要及时补登学籍。对劝返复学的适龄儿童,指导学校做好妥善接收。

(三)运用法律武器开展劝返复学工作。乡(镇)、社区及区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要向广大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通过告知书等方式向个别坚持不送孩子复学的监护人进行教育、告诫直到采取司法手段。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9年8月-9月)。区人民政府召开控辍保学专题会,各乡(镇)、社区、区教育局、各中心校和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按时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的通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子女入学情况和疑似辍学学生情况核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制定核查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的核查工作小组,按时间节点开展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

(二)摸排核查(2019年9月8日-9月17日)。各乡(镇)、社区统筹,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采取逐一核查方式,按照疑似失学儿童核查结果分类统计及认定标准所列情形进行逐一甄别,归类统计,摸出真实辍学学生数据,全面准确掌握适龄儿童少年未接受义务教育情况。

(三)劝返复学(2019年9月18日—11月30日)。各乡(镇)、社区根据《白云区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生台账化管理信息花名册》,按照一人一个专班一个方案,进门入户开展劝返复学工作。到2019年9月25日前,劝返复学率达到50%;到2019年11月底前,力争我区户籍学生辍学人数为零。各学校对成功劝返到校的学生及时安排入班并做好思想心理上的帮助,防止再次辍学。

(四)建立长效机制(2019年12月1日起——)

各乡(镇)、社区、各涉教部门及学校要按照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和“五书”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入学成果,防止辍学失学发生。

五、部门职责

区政府办:牵头制定政府控辍保学工作方案。组织全区性控辍保学工作会议。协调各部门和乡(镇)、社区落实控辍保学任务。向非本区户籍疑似辍学生户籍地的县级政府发出函件,函告当地政府组织开展劝返复学工作。

区督办督查局:组织督查队伍,到乡(镇)、社区开展控辍保学督查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督查情况,每月至少通报一次,并将督查结果列入目标考核。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按照目标责任书和控辍保学对部门、乡(镇)、社区的职责要求,督促并指导开展工作。配合政府办落实非本区户籍学生发函事项,跟踪函告地政府的反馈情况。

区教育局:落实义务教育入学、复学、保学制度及各项政策,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复学学生的入学安置,全力保障复学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认真做好疑似失学儿童少年核查和劝返复学统计工作,将疑似失学儿童少年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成效列入学校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校长的指标。提供非本区户籍疑似辍学生花名册,协助向户籍地县级政府发函。

区公安分局:做好户籍核对,及时提供相关信息,配合各乡(镇)、社区做好核查、劝返工作,对排摸的疑似失踪失联对象儿童开展界定,并做好维稳相关工作。

区残联:对疑似辍学学生中的残疾学生进行确认,按残疾类别指导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重度残疾学生,配合卫健部门、教育部门组织送医送教上门。

区卫健局:对重度残疾学生开展送医上门,配合教育部门开展送教上门。

区人社局:对接收未成年人务工的企业、个体商户开展劳动执法,杜绝未成年人打工辍学。

区农业农村局(区扶贫办):追踪在我区就读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就读情况。与教育部门联动开展劝返复学工作。

区民政局、区妇联、团区委:对确需帮助的辍学生家庭、学生个人进行关爱,促进辍学生复学。

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通过法律手段促进辍学生复学。

各乡(镇)、社区:开展辖区内辍学少年儿童的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按照一生一案一个专班的措施开展劝返工作,将劝返复学情况上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六、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强调“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主要是让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不失学辍学”。落实义务教育是社会公平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有学上、上好学是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脱贫的重要指标,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是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各部门、各乡(镇)、社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要把控辍保学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真抓实干,务求取得实效。

(二)强化配合。开展控辍保学、劝返复学工作任务重、困难多,各部门、乡(镇)社区以及教育系统要紧密配合,互通信息,加强联动,形成强大合力。工作不得推诿扯皮,不得敷衍塞责,不得弄虚作假,为每一个孩子的成功复学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三)加强督查。区督办督查局开展明查暗访,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各部门、乡(镇)社区控辍保学和劝返复学工作,重点督查各乡(镇)社区劝返复学工作成效、数据上报真实性,每月通报一次工作情况,把控辍保学督查结果列入目标考核,确保我区控辍保学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效果。

来源: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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