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白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信息分类
    区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时间
    2019-07-11 14:57
  • 文号
    白府办函〔2019〕28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白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 信息名称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白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全面落实白云区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责任,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白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步  岚(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胡  军(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许  冰(区政府办副主任)

       班正勇(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赵荣武(区发改局局长)

       李国华(区财政局局长)

       徐永科(区自然资源局负责人)

       邓胜元(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局长)

       杨  兵(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刘显武(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胡  熙(艳山红镇镇长)

       吴学中(麦架镇镇长)

       漆基远(沙文镇镇长)

       罗兴奇(都拉乡乡长)

       岑  跃(牛场乡乡长)

       路  翔(贵阳水务集团白云水务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班正勇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刘显武同志兼任,承担农村饮水安全日常事务工作,组织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执行上级有关项目建设的政策法规,落实上级下达目标任务;

(二)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相关主管部门负责技术指导,项目所在乡镇、村负责辖区内项目管理;

(三)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例会,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建设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三、成员单位职责

区发改局:负责审批(核)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可研和实施方案;负责编制下达年度投资计划;负责项目竣工验收;负责农村饮水工程的用电价格管理,按分管权限核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供水价格及监管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项目财政资金管理、拨付,并监督资金使用。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征占土地(林地)的报批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整合统筹资金,支持供水设施建设,协调、指导、督促各相关单位做好农村集中供水巩固提升工作,协助贵阳水务集团白云水务公司工作,并争取财政资金投入,负责项目建设中的技术指导和行业监管工作。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网络建设;负责农村饮水工程水质监测并向区水务等相关部门抄送检测结果,负责安全饮水项目水质改善技术指导和监督。

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负责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项目涉及的一切纠纷协调工作,提供相关基础资料,配合林业、水务等相关部门工作,参与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要统筹、整合相关资金用于供水设施建设中的占地、青苗等补偿,落实土地、税收、用电等必要的配套扶持政策,做好项目的需求普查、土地征拆、化解群工矛盾等相关工作。要指导各行政村根据实际情况,以村规民约的方式制定相关用水管理制度,做好对村民的宣传引导、征收水费工作,保证水费能及时足额征收。

贵阳水务集团白云水务公司:负责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建设项目,主要负责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充分发挥行业优势,有效利用金融政策和各类资金,加大集中连片和乡镇水厂覆盖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投入建设力度,解决建设资金缺口,建立村镇供水投、建、管一体化运行模式。

附件:贵阳市白云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及监督方式公示


附件

贵阳市白云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及监督方式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要求,现将白云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步岚(白云区政府区长)

职责:统筹负责全区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 班正勇(白云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联系电话: 0851-84831122

职责:负责辖区内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职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

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序号

供水单位

责任人

服务电话

1

白云区窝坑水厂

路翔

0851-84600165

2

白云区艳山红水厂

路翔

0851-84600165

四、农村饮水监督电话与电子邮箱

监督电话:0851-84831122

监督电子邮箱:1157338917@qq.com

2019年7月11日

来源: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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