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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区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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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
2019-01-24 10:41 -
文号
白府办发〔2019〕5号 -
是否有效
是 -
信息名称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农水局:
《白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大普查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9年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大普查实施方案
农村饮水安全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的重要基础,按照省委相关要求和《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大普查的通知》(黔水饮﹝2018﹞32号)文件精神,为了确保到2019年上半年全面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意义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在前期白云区城乡供水巩固提升工程开展的基础上,查缺补漏,补齐短板,再次普查,不漏一村,不落一人,确保到2019年上半年全面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二、工作标准
根据贵州省《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管理规范》和《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要求,严格遵守全省脱贫攻坚“饮水不愁”标准进行排查。
(一)水量方面:人均日用水量应不低于35升;在水源条件差、工程建设难度大、成本高、人口居住偏远分散的地区,人均日用水量应不低于20升。
(二)水质方面:对集中式供水工程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或其放宽限值规定。对分散式供水工程的用水户,饮用水中应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色异味、长期饮用无不良反应。
(三)用水方便程度方面:未入户的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或往返水平距离不超过1公里、垂直距离不超过100米。
(四)供水保证率方面:集中式供水工程的用水户,供水保证率应不低于90%。分散式供水工程的用水户,持续70~100天干旱应能连续供水。
三、工作重点
(一)全面摸清辖区农村供水人口、农村饮水工程现状和受益人口数量。具体要分类摸排千吨万人以上集中式供水工程、百吨千人以上千吨万人以下集中式供水工程、百吨千人以下集中式供水工程和分散式供水工程及不同规模供水工程已解决的受益人数。
(二)结合2018年10月已完成并上报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摸底的数据,再次对照“饮水不愁”标准,进一步深入普查是否全面覆盖解决辖区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如本次普查仍还有未达到“饮水不愁”标准的人口,要具体落实到村到组到户到人。
四、工作要求
(一)多方协作联动。区、乡(镇)、村(居)、组通力协作,多方参与、共同推进。对大普查数据层层把关,确保不漏一村、不落一人。压实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护长效运行体制机制,设立建后管护机构、制定完善管护制度、深化供水水价改革,落实维修养护基金等,切实将已有农村饮水安全建设成果巩固住,为确保到2019年上半年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为贵州按期全面脱贫和同步小康奠定“饮水不愁”基础。
(二)强化问责机制。对发现不按标准普查,弄虚作假,虚报漏报人数,将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三)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区长副组长,区农水局、艳山红镇政府、麦架镇政府、沙文镇政府、都拉乡政府、牛场乡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白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农水局,由谭晶、班正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莫成、王春芝同志任副主任,负责白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大普查工作日常事务。
五、完成时限
按照全省脱贫攻坚“饮水不愁”标准,各乡(镇)对各自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再排查,将普查成果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19年1月24日前报至区农水局汇总并按程序上报。
来源: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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