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 号: | 000014349/2020-4061760 | 成文日期: | 2017-04-07 |
| 文 号: | 20170407115839 | 发布时间: | 2017-04-07 13:59 |
| 发布机构: |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各相关部门、区管企业:
按照区委提出的打造创新型中心城市核心区的总体目标和“一区五园”的发展布局,为推进我区工业经济发展,经区政府认真研究,决定成立观山湖区推进工业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唐 矛(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刘俊生(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严 英(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朱明建(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人)
宋 毅(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曹 洋(区生态文明建设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黄卫民(区督办督查局负责人)
江 康(区财政局局长)
杨东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 刚(区农业水务局局长)
王 京(区商务局局长)
郑 胥(区统计局局长)
蔡 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小伟(区园区办副主任)
邱运慧(区金融办主任)
刘启信(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姚春珍(区国税局局长)
周 薏(区地税局局长)
马 丽(区规划分局局长)
石 磊(朱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习禹(金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 斌(百花湖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尹积文(金源社区党委副书记、服务中心主任)
刘 本(金岭社区党委副书记)
胡传富(金麦社区党委副书记、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由区工信局局长宋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工作机制
(一)由领导小组办制定年度工业经济发展目标分解到相关乡镇、社区,并纳入区目标年终考核。各目标责任部门主动开展工业企业相关服务工作,推进本区域内工业经济发展,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目标任务。
(二)由领导小组办统筹协调工业项目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推进工作。
(三)针对工业发展的重大决策和问题,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召开由组长组织,各成员参加的工业经济工作会议。同时,领导小组还于每月定期召开由副组长组织,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工业经济运行会议,听取目标进度完成情况报告,研究解决目标完成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研究解决企业提出的困难问题;研究解决工业项目招商引资和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四)区督办督查局定期按要求对相关工作进行督查。
(此件公开发布)
2017年4月7日
来源:观山湖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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