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关于明确何小丽、程大利两名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索引 号: 000014349/2020-4061746 成文日期: 2016-09-27
文 号: 20160927101487 发布时间: 2016-09-27 15:59
发布机构: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 文件有效性: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区各直属事业单位,区管企业:

  根据组织安排和工作需要,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区政府党组成员何小丽、程大利同志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何小丽同志 分管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林业、森林防火、园林绿化、公园管理、公安、司法、档案等方面工作。对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和维稳、信访工作负责。

  分管区生态文明建设局(环境保护局、林业绿化局)、区园林绿化处、区公园管理处、市公安局观山湖分局、区司法局、区档案局。

  联系区法院、区检察院、地方志等方面工作。

  程大利同志 协助邱斌同志分管经济发展综合测评(增比进位)、各项主要经济指标预定目标、各项统计调查和国情国力调查等统计方面工作。对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和维稳、信访工作负责。

  协助邱斌同志分管区统计局。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观府发〔2016〕19号)中区政府其他领导分管工作与何小丽同志相同的从此通知下发之日起不再分管。

  为便于工作,区政府领导之间实行缺位互补工作制,即当一方因公外出,由另一方暂时帮助处理其分管工作,缺位互补按以下明确:

  唐 矛——邱 斌

  罗 毅——张进黔

  王晓辉——何小丽

  张 越——何胜宇

  2016年9月27日

来源:观山湖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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