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 号: | 000014349/2020-4061723 | 成文日期: | 2016-07-05 |
| 文 号: | 2016070583614 | 发布时间: | 2016-07-05 15:55 |
| 发布机构: |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区各直属事业单位,区管企业:
现将《贵阳市观山湖区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7月5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贵阳市观山湖区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要求,按照省、市确定的目标任务,现提出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任重道远。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为建设美丽观山湖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加强法治教育培训。要抓住依法行政推进中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的制度化、经常化,坚持把抓好法治专题学习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要建立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各部门要通过开展学习、讲座等至少组织2次法制培训,实现乡镇级以上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全面接受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并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
(二)强化依法行政监督考核。科学制定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出台2016年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完善干部政绩考核评价制度,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提高依法行政考核在全区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体系中所占比重。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将依法行政成效作为衡量政府领导班子和执法人员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目标和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建立党委、政府及部门负责人依法行政述职报告制度。
(三)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穿政府决策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拓展社会各方面有序参与政府决策的途径和方式,坚持统筹规划、急需先立、突出重点、兼顾一般、体现特色、注重质量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改革的精准度,破解发展瓶颈,培植发展优势,重点抓好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城市管理、会展经济等方面的工作,大力强企业、落实全省“百企引进”“千企改造”、“双培育”工程,不断创新培育工作机制,完善企业扶持政策,为“守底线、走新路、打造升级版”和建设创新型中心城市提供法治保障。
(四)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区人民政府有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一个目标、三个建成”制定工作的指导力度,坚持靶向政策,创新政策供给,充分释放创新创业潜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加强对报备规范性文件工作的指导,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重点加强对制法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力度。抓好审查和备案审查错情通报,探索建立行政机关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责任追究制度。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电子报备工作。
(五)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2016年,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清理截止2015年12月31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区各直属事业单位制定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及原金阳新区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特别是与上位法不一致问题。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启动开展对现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对有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一个目标、三个建成”目标任务的规范性文件,要按程序予以修改或者废止。实行文件文本和目录动态化,信息化管理。
(六)规范决策程序。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应当公开信息、解释说明,重大民生决策事项要进行民意调查。建立决策法治咨询专家库,健全决策咨询制度。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决策事项应当在会前交由本级政府、本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七)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强化法律顾问对政府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项目的法律服务,当好参谋、助手,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健全遴选聘任、业绩考核、绩效评价等相关配套制度。做好2016年区政府法律顾问的遴选聘任工作。努力实现全区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区属各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建立健全和完善村(居)法律服务制度。
(八)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围绕我区“一二三四五六”发展总体思路,加快大数据发展和应用全面创新的先行先试,制定打造创新型中心城市核心区的实施意见,奋力把观山湖区打造成为创新型中心城市的引领区、创新区、示范区。要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大数据、云计算和互联网现代技术平台,依法打破“数据壁垒”、“信息孤岛”,将“互联网+政务服务”纳入本市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范围。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努力实现政府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路、好办事、不添堵。
(九)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职能的变化适时调整,实行动态管理,对不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一个目标、三个建成”目标任务的权力,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该转变管理方式的,坚决调整。2016年底前,区政府应当制定公布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的“权力清单”,要按照“9+X”的模式制定公布本地区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十)抓好国家、省、市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国务院、省、市政府决定取消的,坚决执行到位;对上级下放的审批事项,加强承接,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探索目录化,编码化管理,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2016年底前,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根据国家安排部署,组织清理违法违规或影响公平竞争的税收优惠政策。
(十一)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深化政务公开领域和范围,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各部门要开展信息公开自查活动,区政府办要组织开展信息公开的执法检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创新政务公开方式,依托大数据,云计算和互联网现代技术平台,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法定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十二)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和工作机制,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按照贵阳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有效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委托社区执法,整合执法主体,提高执法水平。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推行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严格执法人员考核和资格管理,2016年年底前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严格清理,未经执法资格考核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建立执法部门联动执法、协调合作机制,加快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及信息查询系统。
(十三)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党委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从思想上适应权力行使常态化监督,从行动上主动接受监督。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政府投资、公共资源交易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进一步完善行政监察、财政监督、法制监督等专门监督工作,完善审计制度。2016年底前区政府及部门应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十四)完善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机制。进一步深化行政复议试点工作,推动行政复议案件实行集中受理、审理和作出决定。要全面落实复议、应诉职责,依法保障各类重点项目顺利有效推进。加强行政调解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调解工作的运行,有效整合调解资源,规范行政调解程序。针对土地、房屋征收、移民安置、企业兼并重组、山林确权、公共安全事故以及涉及人数较多、影响较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行政纠纷,积极进行调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十五)健全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加强对新《行政诉讼法》贯彻实施工作的总结、研究和分析,进一步加强复议诉讼联动机制建设,共同有效化解行政争议。进一步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报制度。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切实履行举证、答辩义务,尊重并自觉执行司法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及时落实反馈司法建议。完善仲裁机制建设,规范仲裁行为,提高仲裁的公信力。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在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作用。进一步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能力和队伍建设,保证案件办理质量。按照“法定途径优先”原则,进一步规范告知行政复议申请权。进一步健全案件审理机制,充分发挥调解在行政复议中的作用。进一步深化行政复议与司法的良性互动以及与信访、监察的相互配合。完善行政复议案件情况通报、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制度,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工作,不断提升行政复议透明度。
(十六)加强法制机构建设。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切实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黔府发〔2011〕8号)有关“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要求,充实法制队伍力量,确保法制队伍与“一个目标、三个建成”的目标任务相适应。同时,努力畅通政府法制干部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为政府法制干部创造挂职锻炼和轮岗交流的机会,使法制队伍充满生机和活力。
三、依法行政工作要求
(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各部门要强化《纲要》贯彻落实的统筹谋划,要结合实际,制定《纲要》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时间进度安排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并组织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将全力推进依法行政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主动研究和把握依法行政在建成创新型中心城市中的新常态,认真履行职责,查找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短板”问题,并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措施。
(二)各乡(镇)、区属各部门、各社区服务中心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各个方面,主动向党委(党组)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和重大问题,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不断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动政府法制工作实现新发展。
(三)要加快完善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依法行政工作统筹推进机制,加强法制力量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着力推动政府法制工作走在前列。各乡(镇)、社区、各部门要配齐配强法制工作人员,建立健全法制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明确具体措施和责任主体,发挥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四)要牢固树立行政管理法治思维,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坚持将法治思维贯穿于政府工作全过程。要全面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和收费清单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自觉接受监督,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要健全行政纠纷化解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应诉工作机制,要勇于担当、真抓实干,凝心聚力、主动作为,高标准完成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政府各项工作。
(五)要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理论和法制实务研究,积极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经验交流,选择事关改革和发展的热点、难点、重点法治问题开展调研。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定期通报和曝光违法行政典型案例,依法将可以公开的内容予以公开。公开时,应视工作需要同步配发解读材料,做好解释工作,便于公众理解。公开后,要密切检测媒体、社会公众对公开结果的关注情况,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要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和信息报道,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的通知》(黔法办字〔2016〕3号)以及省、市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等要求,各乡(镇)、社区、各区直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每年12月底前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报告要通过报刊、政府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来源:观山湖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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