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观山湖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观府办发〔2015〕103号 )

索引 号: 000014349/2020-4061621 成文日期: 2015-07-06
文 号: 2015070650128 发布时间: 2015-07-06 10:28
发布机构: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有效性: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观山湖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观府办发〔2015〕103号 )

    (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加强对全区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管督促,贯彻落实好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方针政策,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观山湖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 领导全区节能减排工作,指导各乡镇、社区节能减排工作;

  2. 贯彻落实好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我区节能减排工作的政策措施;

  3. 强化政策措施执行,对有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

  4. 研究审议节能减排工作的重大政策建议;

  5. 协调解决节能减排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邱 斌(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张进黔(区政府副区长)

  张 越(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谢伟伟(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徐仕成(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陈学君(区生态文明建设局局长)

  钱正良(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胡学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敖 莉(区督办督查局副局长)

  罗 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天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刘 波(区财政局副局长)

  尹明珠(区商务局副局长)

  吴兴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 磊(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袁光智(区统计局副局长)

  肖 荣(区农业水利局副局长)

  刘同义(区国土分局副局长)

  曹新芝(区国税局副局长)

  廖启红(区地税局副局长)

  吴 瑾(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唐 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赵砚飞(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倪成名(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人)

  张天华(金阳供电局局长助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徐仕成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赵砚飞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督查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的事项,研究提出我区节能减排的措施和方法,组织有关单位研究节能减排战略和规划,全区节能减排工作目标进展情况的安排与督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5年7月3日

来源: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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