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观山湖区2014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意见的通知(观府办发〔2014〕33号)

索引 号: 000014349/2020-4061479 成文日期: 2014-03-20
文 号: 2014032050080 发布时间: 2014-03-20 11:28
发布机构: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有效性: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观山湖区2014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意见的通知

  观府办发〔2014〕3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

  为全力做好今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以下简称“春防”), 进一步提升重大动物疫情预警预报、预防控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贵州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3—2020年)》(黔府函〔2013〕135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区2014年春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形势严峻,高度重视

  自2009年春节至今,全市已发生4例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今年1月以来,浙江、广东等多地也相继发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超过100例,为有史以来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最严重的一年,同时,A型口蹄疫等新发疫情也在国内一些省发生,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春防是每年动物防疫工作的基础,是确保全年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保证畜牧业健康发展、确保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的重要保障。面对当前形势,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在思想上高度警觉,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做好春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绝不能麻痹松懈,必须提前做好谋划,牢牢把握防控工作的主动权。严格按照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要求,规范、科学、切实做好今年的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

  二、强化措施,突出重点

  (一)加大投入,确保防疫经费落实到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要继续贯彻执行《关于落实基层兽医人员补助政策的通知》(黔农发〔2013〕11号)和《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动物防检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筑府办发〔2011〕30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落实基层动物防疫员和老兽医的经费,加强村级防疫员管理,采取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录用淘汰等多种方式择优录用能胜任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的人员服务基层,保证基层动物防疫工作有人干,确保形成“市、县、乡、村”四级防疫网格化体系。同时要建立健全强制免疫反应死亡补助机制和强制扑杀补助机制,按照农业部、省、市、区的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所需经费落实,包括人员到位、物资储备等,确保防疫工作顺利进行。

  (二)合理安排,按时完成,确保密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要提高工作能力,按照省、市、区春防工作的总体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内动物疫病免疫方案,坚持“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原则,对春防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切实落实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国家强制免疫病种的各项措施,保证4种强制免疫病种群体应免密度达到100%,新城疫免疫密度达95%以上,同时加强其它动物疫病和圈养野生动物的免疫。全区春防工作于2014年2月15日启动,3月1日全面开展,规模养殖场(专业户)要严格按照国家免疫计划,结合本场免疫程序,开展免疫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务必按照要求于4月30日前全面完成,并报送工作总结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加强监测,保证质量

  根据市、区相关文件要求,农业部门要加大免疫抗体监测力度,继续做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工作,合理安排监测采样时间和地点,保证辖区内规模养殖场监测全覆盖,对监测不合格的群体查找原因并及时补免,确保群体免疫合格率常年保持在80%以上,充分发挥监测的预警预报作用,提高动物防疫水平。

  (四)加强管理、完善档案

  进一步健全防疫物资账务管理,定期核对,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做好疫苗接收、登记、保存和发放工作,确保质量。全面推动规模场(专业户)和乡镇畜牧兽医站对免疫动物建立免疫档案,详细记录免疫种类、免疫时间、疫苗来源、免疫人员和免疫反应等情况,规范档案管理。

  (五)加强宣传培训,严格疫情报告,规范信息报送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在开展集中免疫前要组织对免疫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确保免疫到位,保证免疫质量,同时也要进一步加强重大疫病的防控宣传工作。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疫情要严格按规定程序上报,同时按“早、快、严、小”的原则及时、果断、依法处置,防止疫情传播和扩散。规范统计报表工作,严格按照各类报表要求、格式、时间及时上报数据和反馈信息。

  (六)创新联防联控机制,构建防疫屏障

  按照区委、区政府创新驱动战略,探索建立动物疫病联防联控机制,与我区周边接壤乡镇逐步建立联合防控机制,创新联合防控模式,总结有效开展动物疫病联合防控工作的措施办法,构建观山湖区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屏障。

  有条件的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可探索建立动物防疫合作社。

  三、强化督查,落实责任

  (一)落实责任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各级各部门要从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社会经济稳定和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高度,把春季重大动物疫病的集中免疫摆上当前工作的重要日程,加强领导,落实“政府负总责”的防疫管理体系,将免疫责任层层落实到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行事。对因工作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不履行强制免疫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对不接受强制免疫造成疫情强制扑杀的动物不予补偿。认真执行重大动物疫情举报核查制度,免疫效果监测制度、免疫档案管理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管理制度。

  (二)全面梳理,认真抓好动物卫生监督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针对各项防控风险点认真开展排查,切实抓好防疫活动的监督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一是进一步细化养殖环节及市场流通环节的责任分工,确保人员按要求到场到点开展防疫监督指导。二是加强产地检疫,严格检疫程序,规范出具检疫证明,有效落实产地检疫合格准出制度,对未经强制免疫或免疫未在有效保护期内的动物严禁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三是强化档案、制度的建设与管理,规范养殖场养殖档案建设,督促指导农集贸市场及畜禽批发市场严格按照建立制度做好休市、消毒工作。四是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对未按规定开展防疫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对涉嫌刑事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全面保障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到位。

  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春防工作方案,对免疫工作进展情况和完成效果进行定期督促检查,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将组织对全区春防工作进行抽查。

  2014年3月17日

来源: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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