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观山湖区2014年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观府办发〔2014〕17号)

索引 号: 000014349/2020-4061470 成文日期: 2014-01-28
文 号: 2014012850093 发布时间: 2014-01-28 14:14
发布机构: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有效性: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观山湖区

  2014年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观府办发〔2014〕17号

各乡镇(社区)、区相关部门、阳关饲养场:

  《观山湖区2014年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办公室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4日

  观山湖区2014年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方案

  当前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高发季节。近期,我省个别地方出现家禽异常死亡情况,防控形式十分严峻。按照《贵州省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黔农办发〔2014〕2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落实防控责任、强化防控措施,克服麻痹思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保证“春节、两会”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

  各乡(镇)政府、社区及区各工作部门对当前的禽流感防控工作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分析研究本地本部门禽流感防控形势,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制定科学合理的防控措施。各级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分工协作,分片包干,深入乡(镇)、社区、村、居委会、养殖场、养殖大户、农贸市场、超市,到防控一线严格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当前,要加大对养殖环节及市场销售环节的排查力度,对当前存栏的禽类要进一步加强免疫抗体监测,科学布点,确保监测数据有代表性,养殖场、养殖大户和农贸市场覆盖率要达100%,对监测免疫抗体达不到要求和新补栏的家禽必须立即进行补免或强制免疫,确保家禽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同时,农业、卫生部门要进一步优化监测方案,加大病原学监测力度,做好预警预报工作。

  二、工作任务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协作,按照职责分工,确保各项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区应急办:牵头制定《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应急方案》,组建应急队伍,保障禽流感疫情的高效应对。

  区生态文明建设局:制定和完善活禽经营市场和养殖基地禽类安全的监测方案,定期对活禽交易市场和养殖基地的活禽粪便、垫料等进行抽样监测,加强应急物资、资金的储备管理,对禽类的养殖场(户)加强免疫工作,督促乡镇社区搞好日常补免和环境卫生的消杀,对其上市的活禽指导乡镇社区抓好产地检疫,把好准出关。

  区工商分局:制定市场巡查制度,每日安排专人加强对农贸市场(含乡镇社区集贸市场)、食品超市活禽(禽类产品)的索证索票和台账制度检查,严把市场准入关,对发现活禽(动物产品)无证无票交易行为按规定进行严肃查处,并强制勒令其活禽(动物产品)返还原产地,对乡镇社区集贸市场未取得工商手续的活禽销售点进行取缔,若经抽检不合格的,将其取缔。

  区商务局:制定市场休市制度,安排专人督促指导市场开办方严格执行市场休市,农业部门对活禽销售点内的经营户的环境卫生及活禽进行抽样送检,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将其经营户取缔,并报工商部门注销工商营业执照,对市场内两次以上抽检不合格的,取缔该活禽销售点。

  区卫生局(食药监局):制定对不明原因肺炎的监测方案,加强对全区不明原因肺炎人员的医学监测,组织对活禽(禽类产品)经营市场中从业人员进行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建康教育培训,加强应急物资、资金的储备管理。严格执行宾馆、酒店、餐馆、学校和单位食堂的检查制度,对未经检疫、检验的禽类及其产品进行查处。

  区城管局(交通局):负责加强全区范围内巡查,严禁在定点检疫活禽养殖场和农贸市场活禽经营区以外的公共场地经营活禽,加强对客运站及运输环节未经检疫活禽及禽类产品的查处。

  区质监分局:负责禽类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及时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区公安分局:负责对农贸市场的治安管理,并督促市场开办方建立安全保卫机构,落实安全保卫措施,积极配合区直相关部门在查处违法行为时的安全保卫。

  区财政局:负责禽流感期间资金保障,及时足额的拨付相关资金和工作经费,不能因为资金不到位而影响禽流感防控工作开展。

  区督办督查局:负责对各部门和乡镇社区抓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督促检查,把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对责任人的工作到位情况进行考评,工作失职的要追究责任,并把各单位禽流感防控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

  区委宣传部:负责对禽流感防控知识的宣传报道,强化对市民禽流感防控意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乡镇(农村社区)阳关饲养场:负责本辖区内禽类养殖情况的摸底排查,将每日的排查情况报生态文明建设局,指导养殖户做好消毒灭源工作,加强禽类的强制免疫,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禽、禽不漏针的原则,加强病源学监测采样,采样任务见附表1。将防控目标分解到村,明确责任人,对上市的活禽加强产地检疫。乡镇(农村社区)加强对辖区内集贸市场的管理,对未经检验检疫的活禽不准上市销售。

  城市社区:加强对辖区内的农贸市场的管理,安排专人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区相关部门报告并配合区有关部门处置。加强对居民住宅小区养殖情况的摸底排查,对未进行免疫的禽类报生态局处理。对不符合居民住宅小区管理规定的强制取缔。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实行禽类养殖“准出制度”和市场销售的“准入制度”,从2014年1月8日~3月30日,凡进入我区农贸市场交易的水禽、野禽(鸟)必须有产地兽医部门的实验室健康检查报告方可入市销售,防止病毒传播。

  三、协作配合

  当前,正值禽流感防控的关键时期,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区各工作部门、乡镇社区要加强协作配合、积极行动起来,克服千难万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严格按照本方案认真履职,确保不发生疫情,保证“春节、两会”期间禽类产品的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

  观山湖区2014年1-3月份病原学监测采样任务分配表

序号

养殖户(农贸市场)

抽样单位

村民组

养殖种类

抽样任务

抽样时间

1

王明兰

金岭社区

大关

8

4

2014114

2

张洪礼

金源社区

小箐

3

4

3

陈定

小箐

7

4

4

刘元宗

小箐

7

4

5

贺胜伦

金华镇

上枧村

8

4

2014211

6

刘光荣

翁贡村

5

4

7

邵华军

翁贡村

9

4

8

游忠华

蒿芝村

4

4

9

杨云富

蒿芝村

8

4

10

张达志

蒿芝村

8

4

11

张德恩

百花湖乡

萝卜

摆纳

4

2014211

12

刘光志

上麦

桂花树

4

13

凌春权

上麦

钟家湾

4

14

王江平

下麦

一组

4

15

杨光荣

谷腊

四组

4

16

陈开珍

谷腊

四组

4

17

彭发伦

谷腊

四组

4

2014114

18

曾明发

谷腊

七组

4

19

兰家忠

三堡

河坝

4

20

秦玉书

三堡

下姜

4

21

刘波

三堡

大炉厂

4

22

张荣华

石操

石操

4

23

朱兵

朱昌镇

高寨村

一组

4

24

黄德林

高寨村

双坑

4

201436

25

林镶

高寨村

沙二组

4

26

李勇刚

高寨村

沙一组

4

27

张燕

高寨村

沙一组

4

28

魏胜忠

高寨村

沙二组

4

29

李洪祥

高寨村

沙一组

4

30

林德荣

高寨村

沙二组

4

31

碧海花园 农贸市场

区动物疫病控制中心

12

20141621136

32

碧海花园便民农贸市场

12

33

金阳农贸市场

8

34

恒辉农贸市场

8

35

阳关农贸市场

4

36

金北农贸市场

4

37

花鱼井农贸市场

4

合计

172

来源: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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