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观山湖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观府发〔2013〕128号)

索引 号: 000014349/2020-4061458 成文日期: 2013-11-21
文 号: 2013112149963 发布时间: 2013-11-21 10:33
发布机构: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 文件有效性: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观山湖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观府发〔2013〕1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政府各部门,各派驻机构,各群团组织:

  《观山湖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2013年11月13日

  观山湖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观山湖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十八届三中全会、“两节”、“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坚决预防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观山湖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密围绕区政府消防工作安排,区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协作,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全区火灾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区政府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张 越(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石 磊(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邰建民(区公安分局政委)

          易志勇(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 员: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分管消防工作的主要领导,区发改局、区督办督查局、区安监局、区教育局、区文广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工商局、区卫生局、区城管局、区民政局、区质监局主要负责人及区消防大队负责人。

  三、工作时间

  2013年11月9日至2014年3月全国“两会”结束。

  四、工作任务及重点

  (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和七类行业主管部门要围绕本地区火灾高危行业,重点排查整治以下单位场所:全面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在建工地和“两会”涉会场所等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一是要结合七类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开展行业火灾隐患自查,特别是商住楼、商场等多功能合一的建筑,重点整治“四个能力”建设及“三项报告备案”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不落实等问题;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或未办理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安全出口锁闭等问题;二是结合前一阶段平安贵州开展的联合专项行动,对在建工地、各类节庆场所进行一次全面大排查,重点整治在建工地违规搭建彩钢板工棚、宿舍和仓库,未设置临时消防水源和消防车临时通道,以及违规动火施工;重点整治节庆场所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采用易燃材料违规搭建临时建筑等违法行为。三是在全国两会期间,要对观山湖区涉及的政治活动场所进行全面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科学合理安排防火监督力量驻点巡查,重点整治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自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等问题。同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仔细记录并填发相应的法律文书,并及时向各级领导和指挥部请示汇报。

  2.公安派出所工作任务及重点。各派出所要按照《贵州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一是要督促指导社区服务中心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特别是结合冬季防火相关要求,对辖区内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小场所开展全面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基础灭火器材未配备,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未进行防火分隔;同时,要对辖区居民(村民)进行消防安全入户宣传教育,落实重点人员(老、弱、病、残、酒)的帮扶制度;二是要全面排查烟花爆竹生产、销售企业和单位,重点整治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场所消防设施器材未配备,防火防爆间距不符合要求的火灾隐患,同时,要重点整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三是要全面排查“九小场所”,重点整治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四是对小商场要重点检查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要求;对小餐馆要重点检查是否违规使用易燃易爆燃料;对小旅社、医疗场所和幼儿学校要重点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用火用电是否符合安全条件;对娱乐场所和休闲健身场所要重点检查是否采用易燃材料装修,是否违规设置人员留宿库室;对生产加工作坊要重点检查是否违规存在住宿、生产、仓库为一体的“三合一”现象;对易燃易爆销售储存场所要重点检查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到位,是否与居住建筑或其它动火施工的场所进行有效分隔,易燃易爆物存量是否符合安全规定(液化气销售点内气瓶储量不准超过1立方米);五是对全省“两会”涉会场所周边500米范围内的小单位、小场所要进行重点排查,确保“两会”期间不发生火灾。

  (二)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区消防大队要深入研判冬季灭火救援工作形势,着眼“两节”、“两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需要,强化“六熟悉”和实地演练,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执勤备战要求,提高部队灭火救援能力。

  1.制定完善预案。针对辖区重点单位、重大活动举办场所和“两会”涉会场所,着眼重点区域、部位和可能发生的复杂灾情,修订各级灭火救援预案,制定现场勤务保卫方案,明确任务职责,规范处置程序。2.强化熟悉演练。要组织消防官兵对辖区重点单位、重大活动举办场所、“两会”涉会场所和节日期间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域,逐一进行实地熟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全面加强冬季防火知识宣传和社会消防培训,着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1.深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紧紧依靠各乡(镇)、社区,组织实施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社会单位“五大消防宣传专项行动”,广泛宣传普及以《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督促居民楼管理单位组织开展一次灭火和逃生疏散演练。

  2.加强社会消防安全培训。督促社会单位开展一次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组织消防控制室人员进行技能培训,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岗前消防培训。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当前火灾形势异常严峻,各乡(镇、社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动员部署,严密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要结合辖区实际,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制度,全力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全区火灾形势平稳。

  (二)强化督促整改,严格责任追究。工作期间区政府将组织督导组深入乡(镇、社区)、区直单位对方案的贯彻情况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不负责任,图形式、走过场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重新排查整治,同时严格责任追究。各乡(镇、社区)、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狠抓落实。要严格责任追究,活动期间,凡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凡发生亡人火灾的,一律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度消防工作评先资格。

  (三)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信息

  各社区服务中心、镇和七类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信息交流,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认真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同时,要总结提炼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和七类行业主管部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的工作方案和工作总结请分别于11月15日和2014年3月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报送区消防大队(联系人:牟晓梅,联系电话:4756960转618)

来源: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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