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索引 号: 000014349/2020-4061396 成文日期: 2013-05-03
文 号: 2013050350054 发布时间: 2013-05-03 15:01
发布机构: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有效性:

  观府办函〔2013〕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社区服务中心,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落实全市“3·15”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我区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重点工程、消防、校园、食品、危险化学品等领域安全工作,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社区服务中心、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安监局、交管分局、教育局、环保局、文广局、城管局、工商分局、卫生局、高新区国土分局、住建局、交通局、质监局、消防大队、公安分局、农水中心、商务局、发改局)按照工作职责,立即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在3月15日至25日期间,各乡(镇)至少要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50家(次),各社区服务中心、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至少要检查20家(次)。在检查中,各检查单位需向每家被检单位下达执法文书及隐患排查表(检查记录),执法文书、隐患排查表(检查记录)由各检查单位汇总整理后于3月25日(星期一)下午16:00点之前报至区安委办(联系电话:4721822)。

  特此通知。

  观山湖区政府办

  2013年3月18日

来源:观山湖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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