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观山湖区委宣传部关于举办观山湖区2013年新闻通讯员培训班的通知

索引 号: 000014349/2020-4061375 成文日期: 2013-04-27
文 号: 2013042750047 发布时间: 2013-04-27 17:00
发布机构: 中共观山湖区委宣传部 文件有效性: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社区党委和服务中心,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区属各企事业单位,各派驻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新闻通讯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不断提升各单位报送稿件的质量,切实加强我区宣传报道工作,提升我区对外影响力和知名度,为我区2013年在全省全市率先第一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先行区”奠定坚实的舆论基础、智力支撑。经研究,决定举办观山湖区2013年新闻通讯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3年4月27日-28日,时间两天。

  二、培训地点

  区政府办公大楼2楼会议室

  三、参训人员

  区委办、政府办、人大办、政协办,各乡镇、社区,区直各部门、派驻机构、人民团体,百花新城建设开发办公室通讯员。(具体名额分配附后)

  四、培训内容

  培训采取专题讲座和专业老师集中授课的形式,深入解读党的十八大精神、如何挖掘新闻亮点、新闻稿件写作方法、摄影的技巧等知识为主,帮助通讯员提高政治素质,掌握基本的信息写作理论和知识,提高媒体应对能力及摄影技术,提升个人素养。(详见课程表)

  五、培训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挑选培训对象,帮助参训人员处理好工学矛盾,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培训。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人员,请书面上报请假条,加盖公章报送区委宣传部办公室。

  (二)培训过程中,参训人员要自觉遵守纪律,不得随意在会场内走动或大声喧哗,并将手机调至震动或关闭状态。

  (三)参训学员不承担培训费用,由主办单位负责。

  (四)各单位接通知后,于2013年4月24日(星期三)前报送参训人员名单,并及时通知参训人员按时参会。联系人:谢明霞,联系电话(传真):4122383。

  附件1:培训名额分配表(请点击下载)  

    附件2:培训班课程安排表(请点击下载)     

    附件3:观山湖区2013年新闻通讯员培训班报名表(请点击下载)

  中共观山湖区委宣传部

  2013年4月15日

   

   

来源:中共观山湖区委宣传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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