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 号: | 000014349/2020-4061373 | 成文日期: | 2013-04-27 |
| 文 号: | 2013042750045 | 发布时间: | 2013-04-27 16:55 |
| 发布机构: | 中共观山湖区委宣传部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社区党委和服务中心,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区属各企事业单位,各派驻机构:
为弘扬雷锋精神,大力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促进学雷锋活动常态化,现将《2013年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中共观山湖区委宣传部
2013年3月1日
2013年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的要求及市文明办的安排部署,为弘扬雷锋精神,大力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促进活动常态化,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观山湖区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郝天宝(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何胜宇(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胡传富(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石 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朱 波(区纪委副书记)
李庆斌(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彭晓芳(区委直属机关工委书记)
钟 峰(区生态文明建设局局长)
朱元超(区教育局局长)
黎洪昌(区民政局局长)
王 刚(区文体广播电视局局长)
李纯梅(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 京(原金阳新区商务局局长)
王 云(区总工会副主席)
曾鼎中(原金阳新区团工委书记、世纪城社区党委书记)
向万菊(原金阳新区妇工委主任)
刘小伟(区城市管理局筹备工作组副组长)
高燕芳(观山湖工商局局长)
蒋成琪(观山湖质监局局长)
许黔中(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观山湖分局教导员)
二、活动及工作安排
1月份:组织开展“学雷锋”送温暖活动。组织志愿者向身边可亲可敬的人送爱心礼品,营造助困帮弱、关爱他人的社会风气,弘扬雷锋精神,树立志愿服务、感恩社会的良好风尚。开展“三下乡”为主题的送温暖志愿者服务活动;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直各部门、各派驻机构,各乡镇、社区
2月份:开展好春节期间学雷锋志愿服务集中活动。结合2013贵阳观山湖公园春节灯会庙市、春运工作,做好灯会庙市学雷锋绿丝带志愿服务、春运学雷锋志愿服务、“关爱农民工”学雷锋志愿服务集中活动等。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团区委,区直各部门,各乡镇、社区
3月份:组织开展好学雷锋志愿服务集中活动。
1.利用春季开学典礼,开展“学雷锋·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启动仪式,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主渠道和青少年学雷锋骨干作用,开展好学雷锋主题班日、主题队日、主题团日和学雷锋主题演讲、报告会、读书征文、文艺演出等活动。组织开展好中小学“祖国好·家乡美”系列活动。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2.3月5日前后,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志愿者、团员青年集中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实践活动。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直属机关工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3.“3.12植树节”组织机关干部志愿者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责任单位:区生态文明建设局
4.在3月22日组织开展学雷锋“爱心让座日”活动。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各乡镇、社区
5.以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组织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月”活动。配合举行2013年贵阳市道德模范“学雷锋”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各乡镇、社区
4月份:以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广泛开展绿丝带学雷锋志愿服务实践活动,组织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和农民工子女开展志愿结对帮扶活动。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各乡镇、社区
5月份: 5月4日前后,以“青年志愿者服务”为主题,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5月15日“中国助残日”前后,开展好“学雷锋·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集中活动。
责任单位:团区委、区残联,各乡镇、社区
6月份:6月1日儿童节前后,组织开展“学雷锋·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集中活动。6月5日“世界环境保护日”,组织开展“学雷锋·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
责任单位:区生态文明局、团区委、区妇联,各乡镇、社区
7月份:7月1日建党日前后,以党员志愿者服务为主题,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7月2日“世界建筑日”,开展“学雷锋·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
责任单位:区直属机关工委、区住建局,各乡镇、社区
8月份:8月1日建军节前后,开展“学雷锋·双拥”志愿服务活动。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乡镇、社区
9月份:9月10日前,开展以“教师志愿者服务”为主题的“学雷锋”志愿活动;9月19日中秋节前后,组织开展“学雷锋·关爱社会”志愿服务集中活动。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0月份:10月13日重阳节前后,组织开展“学雷锋·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集中活动。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乡镇、社区
11月份:开展帮助农民工提高技能技术等志愿服务活动,向农民工开展普法宣传,增强法律意识的志愿宣传活动等。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
12月份:12月5日“国际志愿者日”,组织开展“国际志愿者日”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12月4日法制宣传日前后,组织开展以法律志愿者服务为主题的“学雷锋·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团区委,各乡镇、社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学雷锋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要把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并作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创建评选活动的标准之一,积极主动地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二)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市要求,充分发挥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的优势,广泛运用新的传播手段,切实加强“宣传雷锋事迹、弘扬雷锋精神”的舆论导向和社会宣传。使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千家万户。
(三)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明确分管领导及一名具体工作人员,认真抓好落实,做好活动开展的文件、方案、简报、图片和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于近期将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名单报送区委宣传部,联系人:刘佳艳,联系电话:4109370,邮箱:1046131388@qq.com。
来源:中共观山湖区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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