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4055695 | 成文日期: | 2021-12-06 |
| 文 号: | 清府发〔2021〕20号 | 发布时间: | 2021-12-07 09:00 |
| 发布机构: | 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是否有效: | 是 |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建设服务中心)、平台公司、市直各部门:
2021年以来,我市涌现出一批参与救人、抢险、救灾的见义勇为英雄个人和先进群体。他们在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危害时,义无反顾、挺身而出,用生命和鲜血谱写了可歌可泣、充满正义的壮丽篇章,为维护社会稳定,弘扬社会正气,促进社会主义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表彰先进,树立楷模,弘扬正气,进一步营造崇尚英雄、赞美英雄、学习英雄的良好氛围,根据《贵州省见义勇为英雄模范(群体)评选表彰办法》第十八条和《贵阳市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暂行办法》规定,市政府决定,授予宋时全同志为“清镇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授予王朝军、沈开平;王伟、李超、吉永亮;黄成、王欢等3个群体为“清镇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再接再厉,继续发扬模范带头作用。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见义勇为人物英勇无畏、匡扶正义的英雄精神,学习他们无私奉献、舍己为人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们勇担时代使命和社会责任的高尚品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积极参与平安清镇建设,为推动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加快建设新清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清镇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先进群体名单
2021年12月6日
附件
清镇市2021年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和先进群体名单
一、清镇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1名)
宋时全 清镇市暗流镇暗流河小寨组村民
二、清镇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3个7名)
(一)王朝军、沈开平先进群体
王朝军 贵州科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程序维护员
沈开平 贵州科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程序维护员
(二)王 伟、李 超、吉永亮先进群体
王 伟 清镇市站街镇站街居委会站街二组
李 超 清镇市站街镇甘沟村五组
吉永亮 毕节市青场镇良都村银厂组
(三)黄 成、王 欢先进群体
黄 成 清镇市新店镇岩湾村
王 欢 清镇市方家寨村
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6日
来源:清镇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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