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医保经办机构:
根据7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若干政策措施中第五条:“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精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风建设年”行动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8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在贵阳贵安参加灵活就业职工医疗保险时放开户籍限制。请各区(市、县)经办机构抓好落实并做好宣传工作。
国家和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贵阳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中心
2021年7月30日
原文地址:贵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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