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简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证明资料相关事宜的通知》,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证明资料相关程序再次简化。
新规显示,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业务时,不再提供工作调动相关文件或新单位录用证明,只需转入单位在《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职工转移申请表》中签署转入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即可,其余业务办理所需资料不变。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业务时,不再提供单位社保账户相关证明资料。
按照新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业务时,减少了《工作调动证明》或《新单位录用证明》,只需携带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贵阳市公积金职工转移申请表》便可办理。单位新开户时,减少了提交社保相关证明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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