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主动接受师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现将区教育局师德师风监督举报方式公示如下:
举报受理范围
重点受理乌当区教育系统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相关问题,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侮辱、歧视学生,侵害学生合法权益;
2.违规有偿补课,或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
3.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或接受家长宴请、旅游、娱乐等服务;
4.在招生、考试、评优评先、职称评定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5.发表、传播损害国家利益、违背公序良俗的不当言论,影响教育形象;
6.其他违反师德师风的违法违规行为。
监督举报渠道
1.来信:乌当区教育局(乌当区智汇云锦B3栋7楼716室)
邮编:550018
2.电子邮箱:wdqjyjszk@163.com
3.来访:乌当区智汇云锦B3栋乌当区教育局7楼716室
4.来电:0851-86410029
举报须知
1.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岗位、具体违规事实、时间、地点及相关证据材料,以便核查处理。
2.严禁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者,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3.区教育局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
转自:爽爽贵阳 活力乌当
来源:贵阳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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